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量验收的排序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工程质量验收的排序是什么?

工程质量的验收是很关键的一步。工程质量的验收也是工程是否合格的最后检验。很多时候,有一些施工员以为可以蒙混过关,对于工程质量不在乎,这将导致以后的安全问题。我们都应该对工程质量的验收引起重视。对于工程质量的验收结果也应该尊重。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应当及时修正。接下来,将与您一起分享工程质量验收的排序是什么?

首先是工程质量的验收程序与组织


①施工单位在隐蔽工程隐蔽前通知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按规定形成验收文件;


②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应在施工单位自行验收合格后,通知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验收,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应请设计单位参加验收;


③施工单位应在单位工程完工后,自行组织检查、评定,符合验收,向建设单位提交验收申请;


④建设单位收到验收申请后,应组织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等方面人员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并适时根据有关规定实行全项目(如群体工程)的验收,明确验收结果,并形成验收报告;


⑤按国家现行管理制度,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验收合格后,尚需在规定时间内,将验收文件报政府管理部门备案。   


然后是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


①在工程质量验收之前,施工单位应完成自行的检查评定;


②应安排具有规定资格的人员参加施工质量验收;


③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④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应该符合相关验收规范的标准;


⑤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及施工内容,应有按照规定对材料及施工内容进行见证取样检测的资料等;


⑥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部分工程、专业工程应进行功能性抽样检测;


⑦工程外观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后共同确认结果。


再是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评定验收的基本内容及方法


①分部分项工程内容的抽样检查;


②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的检查,包括施工全过程的技术质量管理资料,其中又以原材料、施工检测、测量复核及功能性试验资料为重点检查内容;


③工程外观质量的检查和确认。   


最后是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处理


①勘察、设计成果存在缺陷时,应根据规定及时实施完善;


②经返工或更换设备的工程,必须重新检查验收;


③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到设计要求的工程应予以验收;


④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工程虽局部尺寸等不符合设计要求,但仍然可以满足使用要求,可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⑤经返修和加固后仍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工程严禁通过验收。

工程质量的验收是工程是否成功完成的标准。对于对于工程质量的验收是很重要的。我们应当不放过一些小细节,认真的对待工程质量的验收。工程质量不合格将会为后来人们的住进埋下安全隐患,容易发生安全事故。而工程质量的验收检测是工程项目检测的最后一步,我们应该牢牢把关,避免以后出现安全隐患。以上就是工程质量验收的排序是什么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安徽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细则
    安徽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细则 员工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务纠纷后,常常会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部门申请裁决。调解仲裁部门为当事人协调裁决时依据的是我国出台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地方还对此仲裁法出台了具体的实施细则,那么,安徽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细则是什么呢?为您解答。 安徽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


·员工工伤单位要承担哪些费用
    员工工伤单位要承担哪些费用《社会保险法》将原来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和"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改为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进一步保障工伤职工权益的同时,减轻了参保单位的负担。参保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后,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用人单位应承担三项费用:一是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停工留薪期内,用...


·工伤认定了之后该怎样?
    人在生活中或者是工作上都可能因为发生一些小意外而导致受伤,在工作上受到的伤,或者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导致的职业病,也属于是工伤的范畴,这时候就可以去申请工伤认定,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工伤认定了之后又该怎样做呢?下面我们为您解答疑惑。 一、工伤认定 工伤不同于其他人身伤害。工伤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经法定程序认定为工伤.因此,发生工伤后,依法进行工伤认定非常重要.需要强调的是,应当由...


·一、申请工伤评残一定要工伤认定吗?
    一、申请工伤评残一定要工伤认定吗?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没有进行工伤认定,申请评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会受理。 二、相关知识 认定工伤后不一定要做伤残鉴定 如果认定为工伤后,经过医疗治疗后,实际没有影响肢体功能障碍,达不到伤残标准 ,则可以不用做鉴定,前提是单位、个人都没有不同意见的情况下...


·在建设工程的承建工作开展前,需要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将此项目发
    在建设工程的承建工作开展前,需要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将此项目发包给有资质的承包者,而承包者在于发包人确立承包关系并签署承包合同后才能开展承建项目工程的工作。不论是承包人还是发包人其所能选择承包或发包的方式不止一种,那么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方式都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以供您了解。 一、建设工程发包的方式 常见的工程发包方式有以下三种: 1、工程总包的方式 ...


·用人单位接到劳动局投诉用童工后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用人单位接到劳动局投诉用童工后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在法制化的国家里公民的行为只要触及法律规定,就会被追究其法律责任。以用人单位来说,我国明文禁止用人单位雇佣童工,如果用人单位存有侥幸心理而雇佣童工的话,一经发现同样会被追究其法律责任。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用人单位接到劳动局投诉用童工后所需要承担的责任,您可以稍微的了解一下。 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


·没工作抚养费该如何计算
    夫妻在婚姻的道路中因为种种原因最后选择离婚,但是育有子女的双方还是要对子女履行抚养的义务,在协商好子女由谁抚养后另一方就需要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抚养费,那么没工作抚养费该如何计算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没工作抚养费该如何计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承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


·没有签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
    没有签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 一、没有签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 首先,先去找公司领导进行协商,索要拖欠的工资。如果公司继续拖欠,问清楚拖欠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公司暂时周转不开,此时让公司老板或财务打一张欠条。 其次,如果与公司协商无果,那么就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告知公司负责人电话,让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处理,一般问题到这里就可以得到解决。 最后,如果劳动监察大队处理...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