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类工业用地包括哪些范围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类工业用地包括哪些范围

一、一类工业用地包括哪些范围?

一类工业用地的行业包括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其他金融活动业、居民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住宿业、餐饮业、批发业、零售业、仓储业、邮政业、电信和其他传输服务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卫生、社会保障业、社会福利业、新闻出版业、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文化艺术业、教育、研究与试验发展、专业技术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城市公共交通业。

二、一类工业用地的布置要求是什么?

1、建设用地要求工业布置对用地 形状、大小、 地形、水源、 能源、 工程地质、 水文地质及其他特殊要求均应满足要求。

2、交通运输要求包括 铁路、水运、 公路和连续运输等形式。

3、防止工业对城市环境的污染主要防止有害气体、废水、废渣及 噪声的污染。

4、工业区与居住区的位置应距离近便,步行不超过30分钟为宜。

三、工业用地的分类是怎样的?

1、一类工业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电子工业缝纫工业工艺品制造工业等用地。

2、二类工业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食品工业医药制造工业纺织工业等用地。

3、三类工业用地

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采掘工业冶金工业大中型机械制造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制革工业建材工业等用地。

四、工业用地的使用年限是多久?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综上所述,一类工业用地工业布置对周围地形、水源和地质都有要求,主要包括银行业、服务业、餐饮业、零售业和仓储业等。企业取得一类用地之后,必须严格按照要求生产建设。按照规定,工业用地的最高出让年限是50年,到期后可以通过续期,来继续使用。


·一个分公司能签用工合同吗?
    一个分公司能签用工合同吗?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


·施工安全高空坠物责任险是什么
    一,施工安全高空坠物责任险是什么高空坠物险是指因从高处掉下来的东西,对第三者造成了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将给予理赔的保险。在保险期间内,在被保险房屋所属的楼宇范围内发生高空坠物事故,导致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的直接损失,因无法确定肇事者,在受害者对该楼宇所有或部分相关住户提起诉讼后,经法院依法判决由相关住户分摊,其中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同样可以按照高空坠物...


·一、鉴定为工伤后的待遇有什么?
    一、鉴定为工伤后的待遇有什么?鉴定为工伤后的待遇主要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劳动合同法关于离职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关于离职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


·员工擅自离职违约金如何支付?
    员工擅自离职违约金如何支付? 一、员工擅自离职违约金如何支付? 1、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种情形可以约定违约金: (1)接受了用人单位的专项培训,并且签订了服务期协议,劳动者违反服务期协议的,需要支付违约金; (2)劳动者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违反了协议内容,需要支付违约金; (3)除了以上两种情形,不得约定违约金; 2、自动离职,因为没有交接工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


·劳动者应该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有效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之一。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如果决定通过仲裁的方式来解决的,应该去哪里申请劳动仲裁呢?在确定了劳动仲裁案件的管辖机构之后,劳动者应该如何申请劳动仲裁呢?这实际上也是劳动仲裁的程序问题。对于上述问题的具体内容,下文中将会详细为您进行介绍。 一、应该去哪里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劳动争议...


·工伤法律援助条件有哪些?
    工伤法律援助条件有哪些? 一、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1、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请求国家赔偿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 2、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


·房屋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范本怎么写?
    房屋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范本怎么写? 房屋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违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经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西南信息产业园区5#53#54#55#56#...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