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方起诉离婚需要啥证件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夫妻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也是需要提供一定的证件材料,这点与协议离婚其实是一样的,只不过在实际提供的材料类型方面存在差异。那究竟一方起诉离婚需要啥证件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二、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此时具体分为必备材料和其他材料,但由于每对离婚夫妻遇到的情况不同,那实际需要提供的证件材料也就是不一样的。以上就是我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整理出来的内容,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法律规定拐卖妇女罪判多少年
    法律规定拐卖妇女罪判多少年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5、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


·法院调解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规定,在夫妻起诉离婚的时候,法官必须要先进行调解,要是调解无效的,才能做出判决。法官在进行调解的时候,也有一定的程序。那么一般情况下,法院调解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法院调解离婚程序,是指审判人员进行调解活动和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步骤和方式。由于法院调解的过程是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因此法院调解没有单独的程序而是与整个审理程序结合在...


·离婚隐藏转移财产怎么办?
    离婚隐藏转移财产怎么办?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


·分居离婚要满足什么条件
    生活中,夫妻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很多人都采取分居离婚的办法。但是分居离婚也不是说只要夫妻双方不住在一起就可以。因分居离婚要满足什么条件?法律认定的,分居离婚的条件有哪些?如果你有这方面的疑惑,那就看下面我们为您做的介绍吧。 一、分居离婚要满足什么条件 1、客观上处于分居状态 夫妻双方客观上处于分居状态。即必须有双方不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事实状态,夫妻间已不存在相互关照、同...


·女兵征兵体检标准是什么
    主要有四个方面:1.身高标准调整,男青年身高标准由162厘米以上,调整为160厘米以上;女青年身高标准160厘米以上。2.体重标准的调整,对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3.视力标准的调整,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在校大学生报名应征的,右眼裸眼视力从4.8放宽到4.6。4.血常规、尿检等一些辅助性检查项目,标准限度和...


·申请离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申请离婚一般是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大多数都是被受理了的,但也有个别不予受理的情况。那现实中出现的申请离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来告诉你答案。 一、申请离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一)一方要求离婚的;(二)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


·离婚后小孩子抚养费每月多少一般
    离婚后小孩子抚养费每月多少一般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


·国家棚改政策的内容是什么?
    国家棚改政策的内容是什么?在一些工业城市,由于历史遗留原因,导致大量的棚户区存在,影响了城市形象和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国家也是加大了对棚户区的改造,加大了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这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程,那么,国家棚改政策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一、国家棚改政策的内容是什么?1、建立规划管理绿色通道,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控规调整按简易程序办理,调整论证与规划方案...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