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方嫖娼起诉离婚会判离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我们知道,嫖娼属于违法行为,被依法查处的要接受相应的处罚。而且,结成夫妻后一方参与嫖娼的,违背夫妻忠诚义务,属于出轨,所以另一方会提出离婚。不过,受害的一方起诉离婚后是否会判决离婚,可以先确定法院会准予离婚的情形。



  按规定,起诉离婚后,有下列情形之一,法院经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1、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不过,一方嫖娼区别于“同居”关系,不属于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但是,嫖娼属于出轨行为,所以去法院起诉离婚,一方不愿意离婚,但另一方坚持离婚的,法院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



  另外,第一次起诉离婚未被准予,受害的一方坚持离婚,但拿不出新证据的,可以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受害的一方提供证据时,可以从以下收集:



  1、经常居住地的邻居、朋友、街道或居委会的证明;



  2、电子证据,比如对方出轨的手机短信、MSN、QQ的聊天记录、电子邮件、录音录像等。


·不愿继续履行合同,能否以支付违约金的方式单方解除?
    1.违约方不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2.但是,在一些长期性合同如房屋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形成合同僵局,一概不允许违约方通过起诉的方式解除合同,有时对双方都不利。 3.在此前提下,符合下列条件,违约方起诉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1)违约方不存在恶意违约的情形;   (2)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对其显失公平; (3)守约方拒绝解除合同,违反诚实信...


·起诉离婚律师费谁出 离婚诉讼费一般是多少钱
    其实在不少离婚案件中,当事人为了替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往往都会委托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其中最常见的就是聘请律师来打离婚官司。但请律师是要支付一定费用的,那通常起诉离婚律师费谁出呢?相信很多人对这个问题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律师费谁出 聘请律师的费用需和律师另行洽谈。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


·结婚彩礼多少钱 哪些情况下结婚彩礼要返还
    现在很多地区男女结婚都流行给付彩礼,而这个结婚彩礼一般都是由男方给付给女方的,至于具体的数额,则有的地方高有的地方低,目前在我国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规定。因此很多人在结婚之前就在问一般结婚彩礼多少钱,对此,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结婚彩礼多少钱 一般都选择在订婚的时候,双方家长都在场的情况下,给女方父母。如果你们选择不订婚直接结的话,那只要在结婚前,方便的时候给了就...


·婚内财产约定是否有效
    男女在结婚之间进行财产约定是比较多见的,但也有的夫妻在婚后取得了更多的财产,为了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就想进行婚内财产约定,然后双方签订一份婚内财产协议。那么这个婚内财产约定是否有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内财产约定是否有效 (一)夫妻财产约定对内效力 夫妻财产约定对内效力是指约定对当事人夫妻自己的效力。 根据民法的一般原理,夫妻对财产的约定一旦生效...


·第一次起诉离婚撤诉会允许吗?
    第一次起诉离婚撤诉会允许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第2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上述规定是基于维持家庭的稳定和培养夫妻感情而制定的,同时也是对那些视离婚为儿戏的人一种限制。但这个规定也不是对离婚撤诉后所有案件都是这样...


·申请国家赔偿不理睬应该怎么办?
    国家赔偿,顾名思义就是国家对于公民个人所进行的一种赔偿。当然,这种赔偿,肯定不是无条件的,需要国家做错事情,具有违法行为才能够进行赔偿。而有时候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申请国家赔偿,结果是不予受理。那么申请国家赔偿不理睬应该怎么办?下面为您介绍。一、申请国家赔偿不予受理怎么办?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


·继父和继女如何形成抚养关系?
     一、继父和继女如何形成抚养关系? 继女未成年并且一起生活就可以形成或者是直接办理收养的手续同样也可以形成;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扶养关系双方主体主要包括: (1)扶养权利人:子女享有受父母扶养教育的权利,父母享有受子女赡养的权利;对于父母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享有具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扶养的权利;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享有具有负担能力...


·子女遗弃老人治安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尊老爱幼是我国的传统美德,作为子女,就应该赡养老人。而日常生活中,经常爆出一些子女将老人赶出家门,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报道。这种子女除了受到道德的谴责,还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那么子女遗弃老人治安处罚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子女遗弃老人治安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1、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