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款合同中包括的条款都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借款合同中包括的条款都有哪些我们在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些紧急的事务急需用钱,但此时如果资金周转不开时就需要向别人借款,我们写一份借贷协议需要什么条件才能使这份协议成立,换句话说借款合同中包括的条款都有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借款合同中包括的条款都有哪些

(一)借款标的。借款合同的标的必须是货币。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贷给法人的货币是以信用凭证体现的,一般不支付现金;给个体户和农民的贷款应是人民币。
(二)贷款种类。以用途分类来确定该贷款是属于何种贷款,如基本建设贷款、农业贷款、企事业流动资金贷款等。贷款种类不同,利率也不同。
(三)借款金额。借款金额是借款合同的标的数额,它是根据借款方的申请,经银行核准的借款数额。借款方需增加借款金额的,必须另行办理申请和核准手续,签订新的借款合同。
(四)借款用途。必须明确规定贷款的用途,并应符合国家批准下达的贷款计划文件的规定。贷款必须按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银行对贷款的使用有权监督。
(五)借款期限。借款合同应根据贷款的性质、种类确定贷款发放日期。借款到期,借款方应如数还本付息。我国贷款的期限分中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两种。各项贷款的还款期限,应根据贷款用途的实际情况,按贷款类型协商议定,严格履行。
(六)借款利率。贷款利率,必须在借款合同中规定。
(七)还款。借款到期时,借款方应将本息全数还清,确因客观原因到期不能归还,借款方应提出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可以延期。但借款方没有正当理由或者经申请延期未获准而逾期不还的,借款方要承担违约责任。贷款方有权依法向借款方了解借款使用情况及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监督贷款的使用,在贷款到期后,有权采取必要措施,收回贷款及利息。
(八)违约责任。在贷款合同中规定违约责任,是借款方和贷款方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各自义务的必要保证,必须明确规定。
(九)保证条件。借款合同的保证,主要采取物资保证的原则,由借款方提供生产经营或建设范围内一定的适用适销的物资、商品或其他资产作担保。借款方不能提供物资保证时,经贷款方同意,也可采取保证人保证的方式。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借款合同当事人双方发生合同争议时,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可向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种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欠款到期后利息怎么算
我国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9条第一款中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该条主要明确了三点,一是对于逾期利息双方可以单独约定,如果约定的话就从约定,二是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而借款期间内有利息约定的,就按照借款期内的利息计算,三是无论是双方约定还是按照借款期间的利息计算,都不能超过24%,为逾期利息设定了一个上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0条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近年来在借款合同或者公证债权文书中频繁出现借款到期后,除了支付利息外,双方还约定了支付违约金、手续费等情况,由于利息和违约金都是对不还钱的惩罚和补偿,有重复的嫌疑,似乎不应该一并主张,但是这种约定又是双方意思自治的表示,不支持又有违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因此在实践中比较混乱,为此该条作出了二者兼顾的选择,既不否定违约金等费用,适当尊重双方意思,又设置上限,避免出现不公平的现象发生,可谓两全其美。一言以蔽之,借款逾期不还一定会产生利息。如果双方未能约定借款期内的利息,按照年利率6%计算;如果约定有利息,按照约定继续计算,如果既约定了利息又约定了违约金等费用,利息和违约金的总和不能超过年利率24%;无论是否有利息约定,逾期不执行判决书等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都要支付日万分之一点七五的双倍罚息。其实主要的就是围绕借款展开的,而为了避免一方出现违约的情形,建议可以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情形和相关的违约金。若在这方面产生了纠纷,而当事人不清楚该如何解决才好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最新贷款委托协议书的范本
    最新贷款委托协议书的范本 最新贷款委托协议书的范本 (一)、范文一 委托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怎么判?
    现在很多公司在面临融资困难的时候,都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来筹集资金。按照规定,公司发行证券必须要按照严格程序进行,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就有可能触犯法律,构成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这样的话,公司负责人是要被判刑的。那么,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怎么判?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怎么判?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刑法第160条),是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


·贷款诈骗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在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过程中,如果行为人本身就采取虚假的行为来骗取贷款的话,则在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其实会被按照贷款诈骗罪来定罪处罚。而成立此罪也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那贷款诈骗罪成立的条件都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贷款诈骗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贷款诈骗罪是以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


·借款时保证合同怎么生效
    借款时保证合同怎么生效当事人在借款的时候,可能会与出借人单独签订一份保证合同,而其中就会用自己价值比较高的财产,如房产、汽车作为抵押。那这个借款时保证合同是怎么生效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借款时保证合同怎么生效借款合同纠纷中的担保,无论是保证,还是抵押、质押,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签订。担保合同一经签订既告成立,这一点是共同的。但因为担保方式不同,其生效方...


·公司债券发行审核常见的信用债券违约原因有哪些
    公司债券发行审核常见的信用债券违约原因有哪些1、行业景气度低迷类所致:该类型的违约路径可以作如下刻画。经济下行,下游产业需求低迷,使得处于上中游的强周期产业(如煤炭、钢铁、有色、新能源、化工等多个行业)产能过剩,行业产品价格持续下降,企业盈利能力下降,经营亏损导致资产大幅缩水;但由于工资刚性和各类税费使得营业成本没能随产品价格下行而成比例地下降,大幅侵蚀企业利润;但由于在上一景...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


·拿东西抵债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债权人未经债务人允许私自拿走债务人占有或委托他人占有的财物的行为属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该种行为的具体定性及操作问题还要分情况而论。一、根据场合不同,法律责任不同1、债权人拿走债务人的财物抵债时,债权人如果不在场,无法监管财物情况的,债权人涉嫌构成盗窃罪,同时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债权人拿走债务人财物抵债时,债务人在场并加以阻拦的,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之规定,...


·常见的证券公司债券包括哪些
    常见的证券公司债券包括哪些 您对于证券公司的债券再熟悉不过了,许多朋友都投资过,证券公司债券包括的种类很多,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选择合适的债券,委托证券公司进行发行进而达到筹集资金的目的。但是公司在发行债券的时候一定要选择合适的债券和合适的债券代理公司,这对完成公司债券发行是很有必要的,具体有哪些债券可以选择,可以到下文进行了解。 一、常见的证券公司债券包括哪些 1、按是...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