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儿子给老婆抚养好吗,抚养费如何支付?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不少夫妻虽然婚姻缔结期间可能并没有太多的情感,但是到离婚的时候对于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却会努力的进行争取,而且还有不少人会质疑,孩子跟着另一方生活会不会存在一些生存上的问题,下面就给您简单的介绍一下离婚儿子给老婆抚养好吗,抚养费如何支付?

一、离婚儿子给老婆好吗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 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

2、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可以说如果孩子未满2周岁还是跟老婆比较好。

二、支付方式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一)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现在依然有不少的家庭存在重男轻女的思想,所以如果自己的孩子是男孩子的话,那么夫妻双方就会力争儿子的抚养权,同时部分人还会有这样的想法,离婚儿子给老婆抚养好吗,其实在法律上对于孩子的抚养权的认定的问题也是做了一定的规定的,一般来说如果孩子太小,那么大多数情况下是会判给妈妈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全文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全文 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于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并于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接下来,我们收集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全文的内容,将在下文为你做具体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11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拘役缓刑离异对孩子的抚养权可以拥有吗?
    拘役缓刑离异对孩子的抚养权可以拥有吗?缓刑期间是可以拥有孩子的抚养权;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


·新婚姻法婚前财产规定有哪些
    如果以男女结婚时间点来区分财产的话,那么此时可以分为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一般来讲,属于婚前财产的部分都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在这方面,我国是有一些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告诉您新婚姻法婚前财产规定有哪些。新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夫妻之一方所有,“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


·未婚生子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
    现在我国实行婚姻自由,恋爱自由的制度,所以很多年轻人都是通过自由恋爱最终走到一起的。并且有一部分人还没有结婚就先同居,然后生下了小孩,之后又因为一些感情关系,分手了,但是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存在着一些异议。那么未婚生子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 一、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 1、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书 甲方: 性别: 民族:出生年月: 年 月 日,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


·农村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是多久
    有的人认为农村中的消费水平低,因此在农村居民离婚的时候,确定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其实也是蛮低的。确实当地的消费水平是影响抚养费的因素之一,但这并不是绝对的。那一般农村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农村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农村离婚案件也是逐年增多之势。农村大部分人文化程度低,多数主动提出离婚的是外出打工的人,更令人...


·结婚一年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结婚一年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


·什么是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的主体要件
    什么是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的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要件,必须是十六周岁以上的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公务的首要分子。实际上因本罪客观行为特征决定了要有一定威望、号召力的人,故少有未成年人成为该罪主体,由于本条规定的限定,构成该罪的主体必须是首要分子。所谓首要分子是指起组织、纠集、策划、指挥、煽动作用的分子。二、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民事国家赔偿情形都包括哪些
    您对于国家赔偿千万不要狭隘性的理解成为,只有发生了冤假错案的情形下才能够提起国家赔偿。其实并不如此,在民事诉讼的过程当中如果发生了某些特殊情形,当事人也可以抓紧时间收集相关的证据,民事国家赔偿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也能够得到法律支持。那么,民事国家赔偿情形都包括哪些? 民事国家赔偿情形都包括哪些? 1、违法采取对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的,包括4中行为: (1)对没有事实妨碍诉讼行...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