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权无房产证怎么办?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土地使用权无房产证怎么办?我国是发展中的人口大国,土地是我国最重要的资源之一,对我国的农业发展和经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土地使用权是在法律规定下个人或集体对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而现实情况下在城市买房时一般会以房产证作为重要的购买凭证,那么土地使用权无房产证怎么办?下面跟随我们去一探究竟吧。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用地使用权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订立承包合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土地使用者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
二、土地证和房产证的有无
土地使用证不是发给终房主的,是开发商在征得土地的时候,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给开发商的,而且土地证只能证明土地的使用人是谁,土地的终归属权还是国家,购房人只是拥有这块土地上建筑物的证明,房子是你的,但地是国家的,所以你没有土地证。再者,买房子当然需要办理房产证,但是不一定需要办理<土地证>.情况1:如果你购买的是商品房小区的商品房,则你只需要办理一个<房产证>证明所购房屋的产权归属,因<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只有一个,地块以该小区地块为一个单位,也只颁发一个土地证,使用权人登记是开发商,房子开始销售后,该土地使用权由全体业主共有.而至房子销售完毕后,也不一定办理土地使用权人的登记变更手续,即土地证上的使用权人仍然是登记着原来的开发商,但是实际上真正的土地使用权人是全体业主.各业主只需要领取各自的<房地产权证>就行。情况2:如果你购买的是一个独立的一栋楼房,且该土地证所涉土地就限于该栋楼房,则除了<房地产权证>外,仍有必要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如城市里在国有土地上建设的私人楼房.房产商开发的别墅是否有独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开发商是逐一办理土地证,则每一栋别墅也可以有独立的土地证,但是,一般开发商不会那样做,那样麻烦,而且对其也不利.另外,如果只有土地证而没有房产证,而且房子已经建成的,除非是历史遗留问题,否则,等于是没有办理相应规划、开工、竣工的违章建筑。如果房屋性质和土地规划用途相符的话,可以到所在地的房管部门接受处罚,补办相应房产证。但如果不符的话,房产证就一定办不下来了。所以说,房子是一定要有房产证的,但是一般情况下,是否有土地证不是那么重要。如果有需要的话,可以咨询一下开发商。根据阅读上文内容介绍可知,关于土地使用权无房产证怎么办这一问题,给出的答案是在购买房产时尽量要购买具有房产证的房子,房产证对于认定房屋归属具有重要意义,若购买无房产证的房屋在对房屋归属产生问题时会比较麻烦。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房产证对于房屋来说具有较为重要的意义。



·应该如何办理异地离婚手续?
    即使夫妻身处异地的,也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从而解除婚姻关系的。但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具体情况比较复杂,那您知道夫妻究竟应该怎样办理异地离婚手续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办理异地离婚手续 异地离婚在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下的手续是不同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异地协议离婚 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


·拆迁土地使用权补偿
    拆迁土地使用权补偿一、拆迁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


·回迁房就是开发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开
    回迁房就是开发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开发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而市面上也存在买卖回迁房的情况,不得不说购买回迁房会存在一定的风险,那到底买回迁房有什么风险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回迁房与商品房的区别 1、在房价款方面,商品房与拆迁房有区别,商品房可立即上市,且在银行做抵押进行贷款。而回迁房享受国家政策的优惠,不含土地转...


·上海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上海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虽然上海是国际化大都市,但是在上海也依然存在着一些农村集体的土地,当这些农村集体的土地遇到拆迁的时候,就需要考虑一下拆迁补偿的问题,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上海农村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标准,下面给您说说上海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上海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一)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


·地产公司融资方式在我国包括哪些?
    地产公司融资方式在我国包括哪些? 您都了解的是,我国房地产的价格是越来越高,因此地产公司也在不断的发展壮大,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地产公司经常需要进行融资,很多人想知道地产公司融资方式在我国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地产公司融资方式在我国包括哪些? 1、自有资金:开发商利用企业自有资本金,或通过多种途径来扩大自有资金基础。例如关联公司借款...


·企业土地使用权的租金该计入哪个账目 ?
    企业土地使用权的租金该计入哪个账目 ? 一、企业土地使用权租金所在的科目 1、如果是1年以上的租金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地租”,每月摊销: 支付租金 借:长期待摊费用-地租 贷:银行存款、现金等 摊销租金(注:若土地作为厂房则计入制造费用) 借:管理费用-租赁费 贷:长期待摊费用-地租 2、如果是1年以内的租金计入“待摊费用-地租”,摊销方式相同。 租赁业务中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


·最新个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最新个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现在国家鼓励农村土地承包,这样可以使农村闲置土地得到更好的利用,发挥其规模效益。个人如果想承包农村土地进行扩大生产的时候,需要同当地村委会签署一份个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明确承包的相关注意事项。那么怎么写个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下面我们结合一篇范本和您说一说。 个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 村民委员会乙方: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有哪些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有哪些问题? 一、公益登记 1、因城镇规划、公益事业、项目征地等原因致使村或小组人均家庭承包地小于0.05亩的地方,该如何确权登记? 答: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总体上要确地到户,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范围”。因此,对因城镇规划、公益事业、项目征地等原因致使村或小组人均家庭承包地小于0.05亩的地方,要充分尊重农户意愿,如群众要求确权确地到户...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