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离婚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夫妻中的一方要想解除婚姻关系,此时就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离婚手续。而在向另一方提出离婚的时候,相信也不是无缘无故的,并且在这方面我国法律中也是作出了规定。那实践中,究竟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离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即我们常说的登记离婚。登记离婚应由申请离婚的夫妻双方向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并出具单位或居(村)民委员会介绍信,填写《离婚申请表》,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确系夫妻双方自愿,申请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并且对家庭共同财产和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的分担达成协议,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离婚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准予离婚决定,收缴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书,发给离婚证。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即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等的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人民法院受理后一般采取两种方式解决:一是调解离婚,是指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调解下,就财产分割、子女养育等问题达成一致,人民法院批准其离婚并制作离婚民事调解书,作为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法律文书。二是判决离婚,是指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形下,就离婚案件的具体情况就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养育等作出离婚判决。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自立案之日起1-3个月作出判决,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二、欠缺结婚证可以离婚吗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也就是说,进行结婚登记并领取结婚证是结婚的必经程序。但是,没有结婚证可以离婚吗?结婚证欠缺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两种:
1、夫妻领取结婚证后丢失的;
2、男女双方从未领取结婚证。
在第一种情况下,夫妻是当然可以离婚的;在第二种情况下,夫妻则不能离婚。
当事人一方在向另一方提出离婚的时候,若夫妻可以就离婚的相关事项达成一致的话,那么可以选择协议方式离婚,否则也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了。至于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出离婚,此时就要看当事人选择的离婚方式,若不符合对应离婚方式的条件,自然也就不能顺利离婚。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全文的内容是什么?
    婚姻是我们每个人都必须要面临的问题,法律对婚姻关系的成立、婚姻关系的存续以及婚姻关系的解除均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1.1生效)全文的内容是什么?下面就和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全文的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第五编 婚姻家庭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条 【婚姻家庭编的调整范围】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一...


·一、离婚之前的财产分配很麻烦吗?
    一、离婚之前的财产分配很麻烦吗? 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第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


·如何办理离婚抚养权归属?
     一、如何办理离婚抚养权归属? 办理离婚手续中关于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就需要经过双方自行的和平协议,或者没有办法协商的情况下去法院请求用判决书的形式得到最终的离婚的结果,其中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将附带在判决书中得到解决,具体办理环节如下: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


·事实婚姻出轨财产如何分割?
    事实婚姻出轨财产如何分割?1、所谓的事实婚姻是指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是已具备结婚实质要件。而不管属于什么类型的婚姻一方出轨导致夫妻离婚的都不会分割到第三方的财产只会对夫妻双方在事实婚姻关系期间的财产利益进行分割。而其中出轨的一方因为有着过错,所以一般会少分或者是以赔偿的形式来进行财产分割。2、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具体分割财产...


·《民法典》和旧婚姻法的区别主要在于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其实任何一部新法在出台以后,都是需要有一段的适应期的,就比如我国的《民法典》也是如此。有很多人都已经习惯了按照旧婚姻法当中的相关法条来处理自己的婚姻关系,直到《民法典》出台以后,新旧两部法律可以说差别非常多。婚姻关系当中的双方当事人都可以结合我们的资料来了解一下,《民法典》和旧婚姻法的区别主要在于什么? 《...


·什么是国家赔偿、国家赔偿的标准
    一、国家赔偿的含义国家赔偿是1995年实施《国家赔偿法》之后,由国家对行使公权力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而国家赔偿金则是以货币形式支付赔偿金额的一种赔偿方式,也是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二、国家赔偿费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


·婚姻法探视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婚姻法探视权的规定是怎样的《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由此可见,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也是有子女的父或母,基于夫妻离婚而产生的一种身份权。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


·国家赔偿法违法归责原则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法违法归责原则是什么 《国家赔偿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来,《国家赔偿法》采取的是违法责任原则 违法原则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违反归责法律造成他人权益损害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即以行为违法为归责标准,而不论行为人有...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