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女方怀孕时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在现实生活中,离婚的情形有很多,比如一方出轨、家庭暴力、感情不和等原因,都会离婚。但也经常有女方怀孕,男方提成离婚的情形。但此时女方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因此女方怀孕时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女方怀孕时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民法典》规定的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部分,但在离婚方面又限制男方提出离婚的几点规定,这并不是剥夺男方的离婚自由权,只是在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推迟了男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时间,在前述的三种情形消失后,男方仍可按《民法典》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
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确有必要”的情形比如男方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具体的“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可以参看审判实践,具体审判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确有必要”的情形是:
(一)男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女方婚后主动与他人发生关系而怀孕的,包括女方婚后卖淫,与他人通奸、姘居或而怀孕的;
(二)女方对男方的身体、生命有严重威胁的;
(三)女方对婴儿有遗弃、虐待行为,不尽快解决对婴儿将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女方婚前患有不宜结婚的疾病,婚后经治不愈或不宜生育的;
(五)女方出走下落不明的。
综上所述,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不可以提成离婚的。如果“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男方也是可以提成离婚请求的,但具体审判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二、能在女方怀孕时离婚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一)这一规定只是在一定时期剥夺男方提出离婚请求的权利,即仅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以内或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上述期间界满后,男方仍可依法行使其离婚请求权;
(二)仅在离婚诉讼中男方提出离婚时发挥作用,所以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女方提出离婚,则不受这一规定的限制。一般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多出于某些特别紧迫的原因,如果法院不及时受理女方的离婚请求,更不利于妇女、胎儿及婴儿的身心健康;
(三)在“确有必要时”时,人民法院有权决定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所谓“确有必要”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被理解为:男方有正当理由、女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或有重大的紧迫事由时。如女方与他人通奸怀孕,男方坚持要求离婚。但即使如此,法院在处理案件时,也应注意保护妇女、胎儿和婴儿的身心健康。
原则上,在女方怀孕时男方不能起诉离婚,当然有特殊情况的话则就是属于例外情况。应该注意的是,如果怀孕期女方要求离婚,男女双方可以相互协商,直到双方都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无异议时,就可以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来实现在怀孕期离婚的目的。



·婚姻无效包括哪些情形
     当事人在不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的情况下,要是采取一些其他的手段,欺骗工作人员,从而办理了结婚登记的,这样的婚姻一般是属于无效的。实践中,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是法律规定好了的,那到底婚姻无效包括哪些情形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姻无效包括哪些情形 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 《婚...


·没扯结婚证小孩归谁抚养?
    没有结婚生了孩子怎么办?这种关系属于同居,孩子是非婚生子女,其实同居生的孩子享有一切法律规定的权利。那么,没扯结婚证小孩归谁抚养呢?首先孩子的父母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律,法院在判决没有结婚就生了孩子这种情况有很多原则。 一、没有结婚生了孩子怎么办? 没有结婚两人的关系属于同居,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


·未婚男女申请结婚登记要多久
     要想缔结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需要严格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来办理手续,此时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结婚登记。那此时,男女申请结婚登记要多久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结婚登记要多久 在我国,结婚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因此,缔结婚约必须在民政部门登记才有效。那么婚姻登记需要多长时间呢?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八条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


·一、结婚之后给彩礼算是共同财产吗?
    一、结婚之后给彩礼算是共同财产吗? 结婚之后给彩礼一般也不算是共同财产,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就蕴涵着对方答应结婚。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目的达到,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归受赠人所有。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有三种情况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手续的; (2)双方办理登...


·协议离婚探视权申请的过程是什么样的
    近年来,我们国家的离婚率居高不下,我国也为此颁布了新婚姻法,来保障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新婚姻法新增加了很多规定,也比以前更加严格了。但是很多人都对它不太了解,因此产生了很多疑问,比如协议离婚探视权申请等问题。下面,我们就来给您普及一下。 协议离婚探视权申请的过程是什么样的? 第一,探视权主动实现难。婚姻法仅笼统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但对行使探视权...


·一、夫妻诉讼期间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夫妻诉讼期间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夫妻诉讼期间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婚内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二、夫妻共同财产的特...


·女方申请变更抚养权吗?有什么规定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离婚后,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想给孩子更多的爱,那么,女方申请变更抚养权吗有什么规定?那么接下来与我们一起看完下文之后,相信你对这个问题会有一个全面的认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离婚对方没能力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对方没能力支付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百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度子女抚育费。(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答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