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江西未婚先孕社会抚养费缴纳多少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江西未婚先孕社会抚养费缴纳多少


具体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又根据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

具体的征收标准为:

1、多生一胎的按二倍至四倍征收;

2、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3、不到间隔生育时间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4、未婚男女已满法定婚龄非婚生育第一胎的按照一倍至二倍征收;

5、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6、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多生一胎的及多生二胎以上规定的标准加倍征收;

7、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子女的责令当事人在五个月内改正,当事人未在五个月内改正的,按多生一胎及多生二胎以上规定的标准征收;

8、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除按以上征收外,还应当按照其超过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9、未婚先孕后如果双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及时办理结婚证,在办理结婚证的时候是不会罚款的,但办理生育证的时候,就会被罚款300-500元。

10、如果双方不符合结婚条件的,肯定是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数额会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收公民的收入差异而不同。孩子有一方的抚养的,另一方要支付抚养费。

户口办理是公安机关户籍部门的工作职责。具体办理事宜可由本人向申报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户籍科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需要提供材料因各地政策有所不同。

遵守《计划生育法》不仅是为了公民自身的家庭和谐考虑,也是为了国家的安定着想。未婚先育行为不仅让孩子的户口上学问题不能正常解决,也使得社会人口处于不正常的增长状态,对社会的和谐稳定及其不利。


·女方可以争取离婚一岁孩子抚养权吗?
    女方可以争取离婚一岁孩子抚养权吗?女方是可以争取一岁孩子的抚养权的;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法院一般会判决随母方生活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


·办理离婚一定要户口本吗
    要看情况,没有户口本是否可以离婚还要分情况来说。如果是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时,那么没有户口本是办不了的,因为协议离婚必须带上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书。如果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没有户口本也是可以起诉离婚的,只要带上离婚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就可以起诉离婚了。《婚姻登记条例》第...


·一、最新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一、最新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财产需要平等分割,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


·离婚后探望权有限制吗
    离婚后探望权有限制吗一、离婚后探望权有限制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6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民法典》在...


·起诉离婚后又撤诉的律师费用能退吗?
    一、起诉离婚后又撤诉的律师费可以退这需要在委托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的须双方协商处理。需要根根案件进展情况与投入的精力来确定,如果只是代书了诉状没有进入其它工作可以适当多退,如果投入了调查取证等较多工作则可以少退。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委托人因律师过错而提出终止委托关系的,律师事务所应当退还预收的全部律师服务费;非因律师过错而终止委托关系的,律师事务所已经...


·一方有外遇想起诉离婚怎么办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是发现了对方有外遇行为的话,对于很多人来讲都是无法忍受的,而实践中因此导致夫妻离婚的情况也是很多的,而此时多半也是通过诉讼方式来结束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那这样的情况下有外遇想起诉离婚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对方出轨如何提起离婚诉讼 1、对方出轨提起离婚诉讼,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具体来说: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


·近期,多家媒体都报道了北京市某住宅小区发生大火的事件,一起火
    近期,多家媒体都报道了北京市某住宅小区发生大火的事件,一起火烧范围不算太大、火势不算很猛的火灾,却造成了几十人伤亡的惨痛结果,事后经有关部门调查,发现着火的住宅楼内有多套群租房,由于存在消防隐患、缺乏消防设施、居民没有安全和自救意识等原因,造成了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那么,群租房消防安全问题有哪些呢? 一、群租房的消防安全问题 1、私拉电线安装单户电表,电线私拉未套管。普通居民...


·女方吸毒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怎样的?
    女方吸毒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怎样的?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而吸毒并不在此列,所以即便因为一方吸毒而离婚,在财产分割上也与普通的离婚并...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