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入职后我们需要提交相关的入职资料,同时我们还需要签订劳务劳动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入职后我们需要提交相关的入职资料,同时我们还需要签订劳务劳动协议合同,以及办理企业中所需要的证件,其中劳动劳务关系协议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后续出现问题的话可以直接证明自身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当前很多人都无法理解劳动关系和员工关系的区别。那劳动关系和员工关系的区别有什么呢?劳动关系和员工关系的区别员工关系指的不仅仅是劳动关系,还包括员工和公司之间的各种关系。无论哪一种关系处理不当,都会对员工的情绪、心理、工作状态造成不良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绩效。按关系主体来划分,员工关系可以分为员工和企业之间的雇佣关系,员工和上下级之间的领导和被领导关系,员工和员工之间的同事关系,因传授知识和技能而形成的师徒关系,而劳动关系可以是没有相互联系的,只有直接的劳动关系的关系存在。按关系发展的时间来划分,可以分为入职前、在职时、离职后。入职前,员工对某个公司十分期待,这也是很多公司建立雇主品牌的意义所在,即通过树立雇主品牌,使外部人员对企业有所期待,增强企业的吸引力;在职期间,员工与公司工作产生各种关系,这些关系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体现;离职后,公司成为离职员工的“前雇主”,如果离职人员还能对其作出较高的评价,那么这个公司的市场口碑也会不错,而通常情况下,离职人员对“前雇主”的评价被认为可信度较高。很多大企业都设立了专门的离职员工关系管理团队或人员。按照劳动关系来论述,员工关系必然会拥有劳动关系,而拥有劳动关系并不代表着有员工关系,这是两者的本质区别。按关系的形成形式来划分,员工关系可以分为官方的和民间的。官方的是公司指定的,如一个办公室或一个部门的同事、上下级关系;民间的则是员工自行组织的,如兴趣小组、跨部门合作团队等。按关系形成后对公司的影响来分,员工关系可以分为支持鼓励的和打击取缔的。那些积极向上的兴趣小组,如跑步、健身等,公司应该给予鼓励和支持;而那些搓麻、喝酒的小团体就需要适当限制,至于那些损公肥私的利益集团,则需要坚决取缔。《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员工关系和劳动关系虽说有很多相同之处,但其实两者之间的区别还是非常大的,我们要学会区分劳动关系和员工关系的不同,了解劳动关系和员工关系两者之间的相同之处,不然出现相关问题的话都不知道要如何去处理。当然签订相关的劳动劳务协议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只要进入企业我们就需要签订。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新车划痕险有必要买吗?
    现在家庭或者单位购买汽车时,面对种类繁多的跟中汽车保险往往让购买者手足无措。全部购买的话,有很多保险自己根本就不需要;不买的话又担心万一哪天真的需要的时候追悔莫及。那么,新车划痕险有必要买吗?我们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为您介绍如下: 汽车有必要买划痕险。 划痕险全称车身划痕损失险,家庭自用车辆、非营业车辆可投保,是指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发生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表面油漆单独划伤,保险...


·一、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误工费还是一半吗?
    一、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误工费还是一半吗?同等责任误工费也是都一半的;误工费不仅可以向致害人主张,如果交了保险还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能不能得到支持,能支持多少,关键与提供的证据有关,需要提供相应的收入证明以及误工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得到认可了才有可能得到支持。如果您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你需要提供你的收入证明。如果您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您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


·交通违章适用行政拘留的情形?
    交通违章适用行政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一、交通违章适用行政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1、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3、造...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同等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发生交通事故后,通常会打报警电话找交通警察来处理。交警到达会依据现场情况、您的陈述、摄像头录像等确定各方所应承担的责任,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责任有全部责任同等责任等,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同等责任的情形有哪些?为您解答。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为全部责任;双方当事人均有下列情形的,为同等责任: 1、动车追撞前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尾部的;机...


·一、交通事故人伤对方不处理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人伤对方不处理怎么办?由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书,根据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如果不服事故认定书,可在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如果对方不与你协商赔偿事宜,受害人可以凭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在赔偿方面,主要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


·一、工伤交通事故务农误工费标准是多少?
    一、工伤交通事故务农误工费标准是多少?“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


·房地产交易、租赁、抵押、担保、商品房开发与销售等环节都离不开
    房地产交易、租赁、抵押、担保、商品房开发与销售等环节都离不开对房地产的估价。房地产评估具有专业性、技术性以及复杂性等特点。而在对房地产交易的时候需要进行评估,那涉及到的房地产评估的类型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地产评估的类型有哪些 房地产评估,全称房地产价格评估,就是对房地产进行估价,也就是说,由持有《房地产估价人员岗位合格证书》或《房...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什么时候做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什么时候做 鉴定时机,是指伤者可以进行伤残鉴定的时间。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规定,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因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造成残疾的,可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作伤残鉴定。一般根据损伤的部位和情况把握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具体参考:1、对于损伤可能导致并发...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