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怎么才算立案呢?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生活中,我们常常见到夫妻间因为性格不合、家庭矛盾、不孝敬父母等各种矛盾的逐渐累积或叠加而导致婚姻关系的破裂,如果双方无法友好协商达成离婚的话,其中一方可以进行起诉离婚。当一方起诉离婚时,只有得到立案受理方为有效。那么,起诉离婚怎么才算立案呢?

一、起诉离婚怎么才算立案之立案需要准备的法律文件

1、民事起诉状原件一式两份。

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被告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原件一份。

4、结婚证或存在事实婚姻关系的证明复印件一份。

5、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一份。

6、子女出生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7、相关财产证明复印件一份。

8、案件受理费。

9、《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一份。

二、起诉离婚怎么才算立案之立案的流程

1、确定管辖法院。

2、立案大厅取号,带齐起诉所需材料面见立案法官。

3、受理审核。

4、交纳案件受理费。

5、换票、交票、立案完成。

原告拿着交款通知书法院留存联和银行开具的白色缴费单据,到法院的收费窗口换取诉讼费发票。法院的收费窗口将交款通知书和白色缴费单据收回,在给原告开具《人民法院诉讼收费专用票据》一式三联,原告将其中两联交给立案法官,将“交款人联”自己收存。立案法官收取原告的立案材料和两联《人民法院诉讼收费专用票据》后,立案完成,法院受理该案。

三、起诉离婚怎么才算立案之不予受理的离婚诉讼情形

1、不属于法院管辖的离婚案件;

2、依法在一定期间内不得起诉的案件。

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男方在此法定期限内不得提出离婚,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上述情况包括女方流产的情况在内。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起诉离婚必须要准备相应的法律文件,按照规定的立案流程到所辖法院申请受理,还要注意上述提到的几种不予受理的离婚诉讼情形。婚姻关系是以双方感情为基础的,而感情是可以通过双方努力逐渐培养改善的,家庭方方面面的矛盾有赖于双方共同积极面对、合力解决,万莫轻易走上起诉离婚的道路。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公安国家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一、公安国家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公安国家赔偿的范围是:在刑事诉讼中,错误拘留、错误逮捕、无罪错判的;刑讯逼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这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而给予的赔偿。 二、公安机关国家赔偿新规定有哪些 1、行政赔偿 是指行政机关及...


·哪些亲属之间禁止结婚?
    在禁止结婚的条件中,除了患有不宜结婚疾病的人不能办理结婚登记外,同时也明令禁止了一些范围内的亲属之间结婚,而这主要是为了优生优育考虑,同时也是为夫妻婚后的生活着想。那通常在哪些亲属之间禁止结婚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亲属之间禁止结婚 我国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有两类: (一)直系血亲。 直系血亲是指与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生育的上下...


·一、起诉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一、起诉不付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可以直接收集证据后直接去法院起诉,获得胜诉判决后,如对方不主动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采取查询、...


·法院判决离婚后子女归属不服是否可以上诉
    孩子的抚养权一直是离婚夫妻争论不休的焦点,而法院也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各种综合情况,为孩子选择一个相对而言比较有利的生长环境。那么,如果裁决已经下来了,法院判决离婚后子女归属不服是否可以上诉?这里面会牵扯到抚养权的变更,我们将会在下文进行讲述。 一、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


·离婚后对方不要抚养费吗,抚养费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离婚纠纷的产生通常都是由于抚养权纠纷而导致的,采用司法方式处理后抚养权问题解决之后,很多人对抚养费的给予还是心存疑惑的,很多方面都不了解,首先不知道如何计算抚养费,另外不知道可不可以不给予抚养费,那离婚后对方不要抚养费吗可不可以呢?抚养费的计算方法是什么呢? 对方不要抚养费可以吗 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支付子女抚养费是履行抚养子女义务的体现,作为义务支付抚养费肯定是必须的,但...


·现在男女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大
    现在男女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大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我国《民法典》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婚龄才能结婚,否则就是违法。法定婚龄不妨碍男女在自愿基础上,根据本人情况推迟结婚时间。二、虚报结婚年龄什么后...


·拐卖妇女罪的追诉期限规定是什么?
    拐卖妇女罪的追诉期限规定是什么?拐卖妇女罪的追诉期限规定是20年时间。如果犯该罪,且在追诉时效期间内,则会被法院定罪判刑。若不在追诉时效期间内,起诉不会被法院受理。也就意味着超过20年的时间的话,那么不再对于这个罪名来进行处理。二、相关法律条文规定是什么?《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


·在我国离婚财产怎么办公证?
    在我国离婚财产怎么办公证?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首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是符合要求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然后,需要双方拿着前面的材料去当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了解了离婚财产如何办理需要的材料及去哪里办理后,最关键的一步就是明确离婚财产公证办理的手续和流程。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