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有哪些?

现代社会中,人口在不断增长,高层建筑也越来越多,而由此产生的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现象日益增多,要理清建筑物中各个业主之间的专有和共有关系,首先就应该了解法律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有关规定。那么它的相关规定都有哪些呢?请看下文为您介绍。


1、什么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一般认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享有三个方面的权利:

①对专有部分享有的专有所有权;

②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

③因共同关系所产生的成员权。成员权又称社员权,是指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基于在一栋建筑物的构造、权利归属及使用上的不可分离的共同关系而产生的,作为建筑物的一个团体组织的成员而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共有所有权是建筑物所有人对建筑物指共用部分所享有的占用、使用及收益的权利;其中,全体所有人的公用部分主要由电梯、楼梯、走廊、庭院、管道、屋顶、地下室等等;部分所有人的共用部分主要有:各单元内的楼梯,各楼层之间的楼板,两套住宅之间的隔墙等。各共有人在分享权利时应当以共用部分的本来用途使用共用部分;并分担共同的费用和负担;不得擅自对共用部分进行修缮或拆除等。

第八十四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1、专有所有权是建筑物所有权人对专有部分享有的自由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物权法》第七十一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2、共有所有权《物权法》第73、74、79条明确规定以下部分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①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②建筑物区划内的绿地,城镇公共绿地、明示个人所有的除外;

③建筑区划内的物业服务用房;

④占用业主公用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⑤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基金;

3、因共同关系所产生的成员权。成员权又称社员权,是指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基于在一栋建筑物的构造、权利归属及使用上的不可分离的共同关系而产生的,作为建筑物的一个团体组织的成员而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

依照《物权法》78~83条的规定:

①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两个组织的权利是: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对建筑物内的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行事物上请求权及损害赔偿请求权。

管理方式:可以由业主自住管理,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机构)管理,受托管理人受业主的监督。

③管理规则:重要事项应由业主共同决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筹集、使用维修基金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其他重要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④改变建筑物用途的,《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⑤《物权法》第七十八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4、住宅小区的地下车库归谁所有?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第五十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①如果开发商未将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计算到共摊面积中;也未承诺无偿提供地下车库;同时也未将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进住宅开发成本之内,则所有权应归属于开发商。但是即便如此,开发商也不能把车库出售给任何非业主。如果按建设规划要求,开发商必须为小区业主提供车库,则开发商只能将车位在出售住宅时一同出售给小区内的业主所有,此时,出售所得价款应归开发商所有。

②如果开发商已经将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计算到共摊面积中或为吸引购房者购房,承诺无偿提供地下车库;或将建设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进住宅开发成本之内,则所有权应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当然,经全体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确定该车库的专有使用权,即部分业主可以通过专有使用权取得对停车场的使用权,使用费归全体业主所有,用于物业管理之需。

严格而言,与物权客体须为独立物,以及一物一权主义原则不相符合。但是依社会观念,一建筑物区分为若干部分,各有该部分的所有权,应为常有之事,而且这样也不妨碍物权的公示,无害于交易安全。


·建筑承包合同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建筑承包合同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工程承包合同事关重大,其中需要结合建筑工程的相关事宜,又需要遵守我国的合同法和其他诸多的法规,这样的话,工程承包合同才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承包合同。关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法律要约在我国有着明确的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建筑承包合同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一、建筑承包合同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


·当代社会,在中国建筑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当然
    当代社会,在中国建筑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当然对于建筑方面的规定也是有的,比如说在中国存在着建筑法,但是实际上很多人并不知道建筑法的条文规定,那么在中国建筑法全文的内容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


·建筑公司法人代表的责任有哪些
    建筑公司法人代表的责任有哪些法人代表是法人中选取的代表法人行使权力的职务,对公司的业务运行都是有着决定权的,因此这也就意味着要对公司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同的行业会有一定的差异和不同。那么建筑公司法人代表的责任都有哪些方面呢。 一、建筑公司法人代表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


·建筑业发展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建筑
    建筑业发展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范》 ?,影响着建筑工程的质量及整体效果,也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品质,人们愈发感觉到《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范》制定的重要性,也不断对它进行探究。接下来,我们围绕《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范》为您做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修编《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范》的目的是贯彻国家和政府主管部门有关法规政策,总结我国二十年来学习...


·建筑公司法人的风险都包括哪些情形
    建筑公司法人的风险都包括哪些情形您在生活中,不管被赋予什么样的角色,其实不同的社会职位都有享有不同的权利,同时也有相应的义务和责任,这都是相互的。担任公司的法人代表自然也是如此,在我国的公司法和民法总则当中都对公司法人有着相关的要求。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建筑公司法人的风险都包括哪些情形? 一、建筑公司法人的风险都包括哪些情形? 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六种情况:超出登记机...


·现在,我国的建筑行业的发展在经过不断的学习和各方面技术的不断
    现在,我国的建筑行业的发展在经过不断的学习和各方面技术的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其实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自我管理体系。其实有些情况下造成建设工程的质量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还是用料不规范,相关人员不具备专业的资质等这些。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建设工程质量风险规范的方法是什么? 一、建设工程质量风险规范的方法是什么? (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风险管理是一个系统过程。对施工全过程的质量风险...


·违章建筑拆除的程序是怎样的
    若某处建筑不是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修建或者没有取得相应的修建资质的话,那么对于这样的建筑多半是会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对于违章建筑,相关共组人员是可以进行拆除的。那具体来说,违章建筑拆除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在拆迁中有一个较为普遍的奇怪现象,一拆迁就往往要查处违章建筑,不拆迁好像就没有违章建筑。实践中,在拆迁的时候,有些地方政府部门发现无证房屋就说是违章建...


·建筑业是我国的支柱产业,涉及到经济社会的很多方面。如今,很多
    建筑业是我国的支柱产业,涉及到经济社会的很多方面。如今,很多城市就是一个大工地,随处都可以看到施工的场面。工程质量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必须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很多省市都结合自身情况出台了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那么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