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关系变更工作地点薪资不变的情形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老动关系存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基于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而形成的法律关系。一般劳动关系在员工入职签署劳动合同的时候就确立下来了,如果公司会要求变更劳动关系,但是工作地点和薪资不变,这就意味着要重新签一份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关系变更工作地点薪资不变的情形有哪些?我们根据这个问题写了这篇文章,供您学习。

一、劳动关系变更工作地点薪资不变的情形
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必须以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前提。如果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修改或者废止,合同如果不变更,就可能出现与法律、法规不相符甚至是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导致合同因违法而无效。因此,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而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是必要而且是必须的。2、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用人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等。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可能会经常调整自己的经营策略和产品结构,这就不可避免地发生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工种、产品生产岗位就可能因此而撤销,或者为其他新的工种、岗位所替代,原劳动合同就可能因签订条件的改变而发生变更。3、劳动者方面的原因。如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级等,造成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如果继续履行原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劳动者明显不公平。
二、劳动关系变更的注意事项
1、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劳动合同尚未订立或者是已经履行完毕则不存在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2、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即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是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也是其变更应遵循的原则。劳动合同关系,是通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而形成的,其变更当然应当通过双方协商一致才能进行。劳动合同允许变更,但不允许单方变更,任何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都是无效的。在实践中,有此用人单位为达到变更劳动合同的目的,采取了许多变通的手段。如某用人单位根据工作的需要,决定采取公开考试的办法,对考试不通过的职工,一律另行安排工作岗位或予以辞退。我们认为,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否则不能变更。采取公开考试的办法似乎公平,在未经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对劳动者不具有约定力。用人单位对原合同仍应履行。3、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变更也并非是任意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变更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4、变更劳动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后对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内容的变更达成一致意见时,必须达成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任何口头形式达成的变更协议都是无效的。劳动合同变更的书面协议应当指明对劳动合同的哪些条款作出变更,并应订明劳动合同变更协议的生效日期,书面协议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条的这一规定,是为避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而产生劳动争议。如果劳动关系变更工作地点薪资不变,一般是当时签字的劳动合同已经修改,或者公司调整生产,劳动者身体状况不好等这样情况才会发生。劳动关系变更之前,双方需要协商好具体的变更细节。劳动关系变更之后,公司对原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有时也会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的,不能口头传达。



·一、员工醉驾被拘役开除赔偿吗?
    一、员工醉驾被拘役开除赔偿吗? 员工醉驾的,构成危险驾驶罪,会被判拘役,而拘役属于刑事责任,无论是事业单位,行政编制还是一般的企业这种情况都要被开除的,而且没有经济补偿金。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 ...


·一、劳动者如何办工伤认定决定书?
    一、劳动者如何办工伤认定决定书?自受伤之日起30天内,用人单位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没在30天内提出工伤申请认定工作的,伤者或家属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一年的不再受理。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受伤人身份证;4、用人单位登记注册资料(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


·最新《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详细对女职工在经期、孕期、哺乳期等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了规定,对女职工的保护更加全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相关内容,帮助各位进行具体了解。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


·在我国工伤认定完后怎么办
    在生活中您如果遭受了工伤,肯定要去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已经完毕后,接下来的工作也是相当重要的。对自己的赔偿等相关事宜都需要一步步的来进行解决。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在我国工伤认定完后怎么办的问题,为您进行详细的介绍,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在我国工伤认定完后怎么办? 找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做出相应的赔偿,如果公司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则公司只需承担工伤期间的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


·工伤司法鉴定机构使用标准
    找专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土地房产律师 工作中有时难免会因意外事故造成损伤,但是关于损伤的程度如何界定的问题,也许您都以为是按照职工工伤鉴定标准来进行的划分,其实工伤分为劳动部门鉴定和司法鉴定,两个机构所用的鉴定标准也并不同,今天我们要谈的就是关...


·山东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山东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筑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工程建筑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造价及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交通运输、水利等专业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


·司机必须与平台签劳动合同
    司机必须与平台签劳动合同 《暂行办法》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障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交通部、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


·职工上班期间病了算不算工伤
    职工上班期间病了算不算工伤?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而生病视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