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赔偿不予赔偿的的情形包括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老百姓在生活中受到行政机关不公平待遇后,可以提出国家赔偿。法院受到申请书,对资料进行审核,确定需要赔偿的,会指定赔偿义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也不是所有情况国家都要作出赔偿的,那么国家赔偿不予赔偿的情形包括哪些?下面我们就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国家赔偿不予赔偿的情形包括哪些?

1、行政不予赔偿情形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刑事不予赔偿情形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4)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是多久?

1、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2、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三、国家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国家赔偿的范围是国家赔偿法的核心问题。它是指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中的侵权行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的范围。它要解决的是国家对哪些国家机关造成的哪些损害给予赔偿的问题。对相对人来说,国家赔偿范围意味着其求偿权的范围。国家赔偿范围确定的大与小、宽与窄,直接关系到国家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程度。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国家赔偿范围是衡量一个国家民主法治进程的尺度之一。由于我国的国家赔偿法只涵盖了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所以,我国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不包括立法赔偿和军事赔偿。

综上所述,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应该在受到侵害后两年内提出,否则过期法院不会受理。同时,国家赔偿不予赔偿的的情况包括很多,可以从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方面划分。对于不予赔偿的,法院会在审核结果中说明理由。当事人不服的,还可以向上级机关投诉。


·夫妻分居两年怎么判定
    如果夫妻一方以分居满两年而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此时需要证明夫妻实际上已经分居两年了,那么夫妻分居两年怎么判定呢?证明夫妻分居又该提供哪些证据?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分居两年怎么判定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两年”时间的计算方式: 1、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一方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的当天止; ...


·一、在公证处变更抚养权要什么证件?
    一、在公证处变更抚养权要什么证件?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若是单位办公证应提供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身份证。代理人代办公证的,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还有抚养权变更协议书。一般来说,变更孩子抚养权是否需要公证由离婚夫妻自己决定,因为,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先有离婚夫妻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解决;如果协商后订立变更孩子抚养权协议书,或者...


·起诉离婚必备材料包括哪些
    无论夫妻是通过协议方式离婚,还是选择诉讼离婚,材料的提供肯定是少不了的。当然了,不同的离婚方式下,当事人要提供的材料也是不太一样的,那要是一方起诉离婚必备材料具体包括哪些呢?本文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一、起诉离婚必备材料包括哪些(一)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二)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三)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嫖娼会影响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吗?
    嫖娼会影响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吗? ?嫖娼在道德上是有过错的,所谓“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但是嫖娼行为显然不在我国《民法典》第1079条所规定的第一、第三和第四项情形之内。而我国《婚姻法民法典》第1079条第二项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除了在本条中出现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


·告重婚请律师怎么付费?
    告重婚请律师怎么付费如夫妻一方需要聘请律师收集证据的,需要向律师支付律师费。律师费的具体数额由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1、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基准收费标准为300元/次。律师接受委托会见被侦查机关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按照本标准侦查阶段规定的50%执行。2、代理申诉和控告,基准收费标准为80...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诉讼离婚要的证据有哪些
    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此时当事人都需要按照规定来办理离婚手续,这样才能解除婚姻关系。而实践中要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话,由于需要在诉讼中为自己争取利益,因此也就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那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 一、提供结婚登记证书。提供结婚登记证书的目的是证明双方存在婚姻关系。如果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


·离婚冷静期是什么意思?
    离婚冷静期是什么意思?离婚冷静就是在离婚冷静期的一个月内, 如果在一个月内有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销离婚申请。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相关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


·起诉离婚可申请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在实际审理的过程中,当事人都可以依法申请审判人员进行回避的。但此时需要符合规定的情形,才能申请回避。那到底起诉离婚可申请回避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可申请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为离婚诉讼。夫妻一方...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