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没有按时支付工资怎么办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奖金、加班工资等等。而不管是对于哪部分工资,用人单位都应当按照约定好的时间、数额进行支付。那要是出现单位没有按时支付工资的情况,此时劳动者应该怎么办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没有按时支付工资怎么办
《劳动法》第51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所谓“克扣”,是指用人单位对履行了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保质保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劳动者,不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其工资,是对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的一种非法剥夺。“无故拖欠”,是指无正当的理由逾期不发给劳动者付出劳动后依法应获得的相应的工资收入,也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不论是克扣还是拖欠工资,都会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都应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对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责令其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二、拒不支付加班工资怎么处理
《劳动法》第44条中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加班费。也就是说,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由企业决定。当企业能够安排职工补休时,职工应当服从。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劳动者补休,又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按法律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加班工资或经济补偿金,要按50%以上100%以下加付赔偿金;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规定,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要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此时劳动者不能什么都不做,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未按时支付工资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实践中,不是单位只要没有按时支付工资就一定会构成法律上面的拖欠工资。因此,在具体采取措施的时候要有针对性,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要回工资。



·安徽六安市劳动保障高温费怎么发的?
    安徽六安市劳动保障高温费怎么发的?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安徽省高温补贴的标准——《关于安徽省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通知如下: 1、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津贴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气温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


·劳动合同期限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期限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期限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违反法律规定,违法辞退劳动者或者是劳动者方面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的一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的货币。违约金既具有赔偿性又具有惩罚性。 是否采用违约金这一补救办法,必须是由合同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明承约定,否则,当事人一方无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


·未经劳动争议仲裁起诉的情况有哪些?
    未经劳动争议仲裁起诉的情况有哪些? 未经劳动争议仲裁起诉的情况 (一)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根据《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第三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二)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代通知金是怎么计算的?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代通知金是怎么计算的? 《实施条例》规定“代通金”的支付标准,应当以上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但只以单月的工资为准,可能过高或过低,既有可能对用人单位不利,也有可能对劳动者不利,从整体上看不利于促进和形成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所以,结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上个月的“工资标准”,应当是指劳动者的正常工资标准。如其上月工资不能反映正常工资水平的,可按解除劳动...


·单位可以随意解雇试用期员工吗
    很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认为试用期员工不是正式员工就不享有正式员工该有的待遇,但是试用期员工也是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也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单位可以随意解雇试用期员工吗?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单位可以随意解雇试用期员工吗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


·如何进行模板工程质量检验?
    如何进行模板工程质量检验? 工程质量不仅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把关,注重细节,在施工结束后更要有相应的措施确保其质量是过关的。工程质量检验就是其中的一道程序,工程质量包括方方面面,检验起来也很是繁琐,如何进行模板工程质量检验是我们分外关心的内容,今天我们就来看看模板工程质量检验如何进行。 一、如何进行模板工程质量检验 模板安装完成后,浇筑砼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


·中国童工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中国童工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中国童工的法律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上述两部法律是禁止行规定,那么用人单位一旦违反,必将招致一定的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


·误工费建议循法律途径解决对吗?
    误工费建议循法律途径解决对吗? 误工费就是应该赔偿的人向倍赔偿的人支付的一种费用,受害者在受伤害期间以为无法从事劳动,不能挣得工钱,所以需要对方向受害者提供受伤期间的工期费用,即是误工费。误工费的赔偿的裁判依据主要体现在法律中有关侵权的相关规定中。法律条文明确提出了关于误工费的相关说法。 建议误工费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误工费的赔偿的裁判依据主要体现在《侵权责任法》。我们对误工...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