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交易中的陷阱都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商品房交易中的陷阱都有哪些其实在很多交易中多少都是会存在一些陷阱的,不管是由哪一方设置的陷阱,主要目的还是为了损害对方的利益,这样自己的利益才会得到增加。尤其是在商品房交易过程中,存在的陷阱就更多了。那到底商品房交易中的陷阱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商品房交易中的陷阱都有哪些

1、“样板房”陷阱
在售楼书的诱惑下,肯定要去看样板房,可是样板房在精致的装修掩护下很难反映房屋的真实情况。如多边角的房屋开发商会用角柜、弧形墙面等来过渡不合理空间,并且样板房的管线由于装修豪华极易被忽视。应对策略:购房者要坚持到现场看一下,了解清楚墙体结构,问清煤气管道、热水器、洗衣机及卫生间里各种线路与管道接口的位置及使用的材料。
2、“认购书”陷阱
一般情况下,在签《认购书》时,开发商会要求购房者先交纳部分定金,并规定自签订认购书起,几日之内与其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交纳首期房款,否则定金不予以退还。一但购房者在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发现有些《补充条款》难以接受,就会陷入被动局面。
二、如何应对商品房交易中的陷阱

1、“样板房”陷阱
应对策略:购房者要坚持到现场看一下,了解清楚墙体结构,问清煤气管道、热水器、洗衣机及卫生间里各种线路与管道接口的位置及使用的材料。
2、“认购书”陷阱
应对策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时,可将这个条款改为“买方在签订认购协议之日起,几日内前来与开发商谈正式合同,如因对合同条款的分歧导致合同未能签署,所收的定金应予退还。”这样购房者就可将被动化为主动。 违约责任陷阱 有的开发商在合同中关于“办理房产证或延迟交楼”的约定,会尽量在条款中把自己的利益风险减轻到最低。如开发商常提供给买家两种选择:一是四五年后才办房产证,否则业主可拿回所交房款;二是如因开发商过错无法办理房产证,开发商赔偿违约金为房价的1%。 应对策略:实际上,这两种选择对业主都不利。若业主坚持买房,最好选择前一种,但尽量让开发商在最短的时间内办好房产证。因此在购房前一定要查看开发商“五证”的原件,特别是预售许可证。此外,违约金一般以房价的百分之几或千分之几表示,这些比例数字一定要特别注意,否则一个小数点就会差之千里。综上,最常见的商品房交易中的陷阱其实也就是样板房陷阱和认购书陷阱了,作为购房者不能单纯的以房价高低来判定是否该购买,还需要审查一下房屋的具体情况,包括层高、朝向、周边环境等等,而要是在商品房交易中不幸落入对方的陷阱,此时建议最好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



·交通事故判决书收到多久拿钱
    随着经济的提升,大街上的交通工具越来越多,于此同时相衍生出来的交通事故也逐年增长。交通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所以充分了解交通知识很有必要。那么交通事故判决书收到多久拿钱呢?特意为您整理了如下资料。一、交通事故判决书收到多久拿钱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队通常情况下会在十日内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判决书生效后,当事人应该按照判决书规定的日期给予赔偿,如果拒绝赔偿可以在两年内申请法院...


·机动车肇事逃逸的处罚是什么?
    机动车肇事逃逸的处罚是什么?1.行为未构成犯罪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处理。肇事者违章肇事如果只是致被害人轻微伤、轻伤或者只是造成了牲畜(如猪、牛、羊等)死亡的后果,财产损失数额不大。此时如果肇事者逃逸行为本身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肇事者不构成犯罪,对肇事者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的规定,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2.交通...


·公司交五险一金比例是多少
    在进行缴纳五险一金的时候,我们是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进行缴纳的,每个地区可能是有一定的差异的,具体情况由社保局决定。那么,公司交五险一金比例是多少呢?跳槽之后五险一金如何缴纳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公司交五险一金比例 五险一金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有的企业在发放时有基本工资,有相关一些补贴,但有的企业在缴纳时,只...


·车祸不赔误工费怎么办
    车祸不赔误工费怎么办 肇事者不赔偿时,受害者可以先找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或者也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解决医疗费问题。也可以提起诉讼,让法院强制要求车祸肇事者进行赔偿。车祸肇事者应该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及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 1、交通事故肇事方应该是要出医疗费的,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话...


·房屋交易税费的几种税
    房屋交易税费的几种税 1、契税 根据国家契税条例的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交纳契税,征收的标准是按房屋买卖成交价的3%~5%收取,全部由买方负担。 2、印花税 对房屋买卖双方要缴纳印花税,印花税要贴在房屋买卖契约正本上,按照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3‰交纳。 3、增值税 个人购买不满2年的住房,将按照5%的税率,全额缴纳增值税;购买已经满2年的非普通房屋,将按照买卖价格的...


·交易记录属于证据种类
    交易记录属于证据种类 在三大诉讼法中,对于证据的种类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法律关系的多样化,证据也逐渐呈多样化的趋势,比如交易记录。那么,交易记录属于证据种类的哪一种呢?下面我们就和您聊一聊诉讼证据的种类。 一、行政诉讼证据种类 1、 书证 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如行政机关的文件、文书...


·车辆全责要误工费合理吗?
    车辆全责要误工费合理吗?在发生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对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受害方除了可以要求赔偿汽车修理费外,如果产生合理的交通费和误工费的,也可以要求赔偿。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只有在人身损害侵权案件中才可以主张误工费,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属于车损案件,没有人员伤亡,所以,是不能主张对方赔偿误工费的。...


·辞退员工补助是否交个人所得税?
    辞退员工补助是否交个人所得税?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