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海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上海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是什么
虽说一般情况下的休假我们是根据企业制定的规则进行的,但企业制定的休假规则也是根据国家休假规定或者地方休假规定进行制定的,所以在企业制定的规则之外,我们还可以享受到一些带薪休假的假期,其中职工年假就是最基本的带薪休假假期,那在上海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是怎样的呢?

上海市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条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

第十条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带薪休假并不只有法定节假日,国家对于企业职工休假有非常多的规定,在我们参加工作时就应该对此有一定的了解,按照其中的规定我们除了想要企业规定的假期外还能够拥有其他的带薪休假假期,在上海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中就有明确的规定,不过在休假之前,我们还是需要提前进行申报,否则可能给企业正常运行带来一定的影响。




·哺乳期女员工降薪可以吗 哺乳假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哺乳期女员工降薪可以吗?哺乳期女员工是不可以降薪的,这是违法行为。二、哺乳假的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


·工作六年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工作六年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对于一个劳动者来讲,如果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了6个年头,可以说是很长的了,也可以算作是单位的老员工。一般对于这类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时候,单位都是很乐意进行续签的,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不续签的情况也是有的。那么此时工作六年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


·一、聘用制书记员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聘用制书记员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若要辞职,需要依《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提前30天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的。辞职的流程是:1、写辞职信,这是必须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辞职信和应聘信一样,都应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辞职信一般必须包括以下内容:离职原因、离职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谢的礼貌用语。2、和主管详谈。这是离职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步,离职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批准和支持,关...


·什么是建筑工程罚款单
    什么是建筑工程罚款单 一、什么是建筑工程罚款单 建筑工程罚款单是政府部门对于承包工程建设项目的承包方在工程建设中要求不达标的施工所作出的处罚,建筑工程关系到国计民生,对于政府来说是一直以来都极为重视监督工作.建筑施工是一个受气候影响、多工种交叉作业、临时设施多、作业面变化多且人员集中的场所。所以会存在很多不安全的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为了能保证作业人员以及建筑场所的施工安全以...


·按照法律规定十几岁算童工?
    按照法律规定十几岁算童工? 1、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2、16-18周岁属于未成年工。用人单位可以使用,只是某些工作不能要求他们作业。 3、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


·装修装饰工程承包范围是什么?
    装修装饰工程承包范围是什么样的? 说到装修不管是家装还是工装都会让您感到头疼,由于装修中会涉及到很多的问题,而且有时候一个问题就会让整体的装修体现不出想要的效果,可以说装修工程是非常的复杂的,这也让很多人更愿意将装修工程承包给其他人完成,那么装修装饰工程承包范围是什么样的? 装饰装修工程是一件复杂的事,包含着许多项目,并且需要每一个项目都能够相互配合完成。装饰装修工程都包含这...


·劳动法辞退过错员工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辞退过错员工规定是什么?《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


·工伤鉴定一季度鉴定几次?
    在公司发展的工程中,可能会发生一些员工的工伤事故的情况。那面对工伤,除了要求赔偿以外工伤的鉴定也至关重要,很多人都以为一季度只能鉴定一次,其实不然。我们就为您总结一下关于工伤鉴定一季度的鉴定次数以及鉴定结果等。 一、工伤鉴定一季度可以鉴定几次? 在伤者伤情稳定后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虽然从申请到拿到结果需要两到三个月,但是基本每天都有人受伤,最多不过就是资料在劳动局...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