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女方拒绝交抚养费怎么办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夫妻离婚之后,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应按月支付子女的抚养费,具体的抚养费数额由双方协商,如果双方没有达到一致,可以诉讼至法院,由法院进行判决。那么,如果离婚后女方拒绝交抚养费怎么办?我们将在下文中就这个问题作一个详细的介绍。

一、抚养费的支付标准: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二、离婚后女方拒绝交抚养费怎么办?

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

强制执行的办法: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是父母应尽的义务,如果一方拒绝交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将其起诉至法院,一般来说,法院首先会对当事人进行警告和教育,但如果当事人仍拒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摩托车一般几年报废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方面,规定明确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专用校车使用15年;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小、微型、大型非营运车载客汽车、非运营轿车无使用年限。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等。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


·汽车国内贸易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汽车国内贸易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一、汽车国内贸易合同模板 订立合同双方: 买受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


·一般购房者交付了购房定金给开发商之后,就不允许随意退房,否则
    一般购房者交付了购房定金给开发商之后,就不允许随意退房,否则就会构成违约。当然要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退房,那此时就是可以的。究竟实践中,在哪些情况下购房者能提出退房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除合同本身的约定外,大约有以下几种情况,购房者可提出退房: 1、套型误差过大。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商品房,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


·在火车上抢劫要如何处罚
    在火车上抢劫要如何处罚一、在火车上抢劫要如何处罚 《铁路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列车内抢劫旅客财物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刑事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在列车内抢劫旅客财物,是抢劫罪中一种严重的犯罪形式。具体认定时,应当根据刑法有关抢劫罪的规定,结合铁路运输的特殊性,综合考虑。凡在列车内,对旅客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如以...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立案管辖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立案管辖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1、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


·未投交强险的赔偿问题怎么规定的?
    按照规定所有上路的车辆都是需要在有交强险的情况下才被允许的,否则在实际的事故中造成的损失个人一般是无法有能力承担的,但是现实中仍然有很多车虽然照常行驶却完全没有任何保险的保障。那么,未投交强险的赔偿问题怎么规定的? 一、未投交强险的赔偿问题怎么规定的? 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上路行驶,不仅违反道交法等法律规定,关键的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的损害得不到交强险的赔偿。根据目前...


·一、交通事故关于误工费营养费怎么确定?
    一、交通事故关于误工费营养费怎么确定?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


·未交工伤保险的工伤认定如何请求
    在如今的社会,虽然科技在逐渐发达,但是因为工伤的事故仍旧频发,而在我们以往的经验来看关于工伤认定的情况一般有多种,而对于没有交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工伤认定就比较麻烦,那么未交工伤保险的工伤认定如何请求呢?详情请见下文。 1、 已经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案件 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则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劳动者要及时进行工伤鉴定,然后根据工伤鉴定结果请求工伤赔偿。如果是...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