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调解结果都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在公安交警的主持下对交通事故进行调解,若最终能够调解成功的话无疑是最好的。而要想启动调解程序,就需要当事人都具有调解的意愿。同时对于调解的结果,其实也是有多种情况的。那常见的交通事故调解结果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调解结果都有哪些
1、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2、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达成协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制作调解书时应当写明下列事项:(1)事故简要案情和损失情况;(2)责任认定;(3)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4)赔偿费给付方式和结案日期。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不予转接赔偿款项。
二、交通事故调解是怎样进行的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1、在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主持下调解。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对交通事故损害的调解是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整个损害赔偿调解都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指定。在调解过程中,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标准、赔偿总额等进行协商,从而达成协议,结束交通事故。2、调解遵循自愿协商原则。交通事故的调解结果不产法律上的强制力,因此在调解时,当事人依照自己的真实意思,参与交通事故损害的调解,各方当事人是否达成协议,必须尊重当事人的意思,不能强迫或变相强迫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自愿协商,相互让步达成的结果。如果说各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即终结调解。3、调解达成的协议容易履行。调解赔偿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愿,更易于各方当事人接受,履行调解协议时相对顺利。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只靠双方自觉履行。其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调解两次末达成协议的,应制作调解终结书。5、赔偿调解是诉讼的前置程序。未经调解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现实中并不是进行调解就一定会得到好的结果,调解不成功的例子也是很多的。而作为当事人应该在申请调解之前,事先了解清楚交通事故调解结果都有哪些,自己也要有个心理准备,在调解不成功的情况下,及时采取措施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由哪方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后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由哪方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后,“找谁索赔”、“损失多少”等问题是受害人最关心的问题。《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对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以体现对交通弱势群体的保护,与过去无过错原则(赔偿10%)有很大区别。一般情况则都要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责任。除非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没有过户二手车买卖合同生效吗?
    没有过户二手车买卖合同生效吗?二手车交易是很普遍的现象,二手车买卖虽然也签订买卖合同,但二手车交易牵扯到过户问题。如果二手车交易没有过户,那么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生效吗?相信这个问题是很多当事人迫切知道的。那么今天我们要说的就是:没有过户二手车买卖合同生效吗?以及机动车过户的相关问题。一、没有过户二手车买卖合同生效吗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1条规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


·交通事故中的鉴定费由谁承担?
    一、交通事故中的鉴定费由谁承担1、《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举证方支付的鉴定费用,仅仅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举证方先垫付,如果最后确定责任在于哪方则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结后在裁判书中确定由哪方最后支付。2、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是对败诉方消耗司法资源的一种制裁,基于司法资源与诉讼费用相一致的原理,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可以...


·离婚时车辆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离婚时车辆赠与合同撤销的规定有哪些?
    离婚时车辆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离婚时车辆赠与合同撤销的规定有哪些? 一、离婚时车辆赠与合同能否撤销 如果超过一年,则是不可撤销的。根据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在...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程序具体?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程序具体有哪些1、报警和受理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除了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的少数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都依赖于公安交管部门。当一起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当事人应当尽可能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管部门报案。如果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都造成重伤或者昏迷的,经过的路人也有义务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2、调查交通管理部门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


·怎么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补充材料?
    工伤的职工要申请工伤认定必须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否则申请就会驳回。并不是所有的劳动者具备如此专业的法律素养,所以很多情况下劳动者都有可能忘记提交某些材料,然后导致鉴定结果不如人意。那么,怎么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补充材料呢? 一、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全怎么办? 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补充材料是指提交的材料不完整,应当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书面告知的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要求补充完整。只有在申请人...


·债权债务车能要吗?
    现在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好了,车已经是生活中很平常的出行工具,那有这么一个问题:有着债权债务的车特别的便宜,这种车能不能买呢?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小编还是去做了一些功课,最后得到的答案是:有着债权债务的车一般都很便宜,买是可以买的,但是毕竟车上有着抵押,还是存在一定的风险。所以在购买该类车时候,还是要注意。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债权债务车。一般来说,所谓债权债务的车就是该车辆上有...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