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异地交社会超生抚养费减免征收的条件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尽管计划生育已经实施多年,但是在一些偏远地区,仍然存在超生现象。为此,超生家庭要支付一定金额的社会抚养费。在特殊情况下,异地也可以缴纳社会抚养费,按照现行政策,社会抚养费是可以减免的。那么异地交社会超生抚养费减免征收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异地交社会超生抚养费减免征收的条件是什么?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社会抚养费想要减免的条件非常严格,比如残疾人、家庭经济困难等等可以减免。如您需要,可联系计生部门办理。
二、社会抚养费缴纳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违法生育或者非法收养的性质、情节和收入取证情况,确定下列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3、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4、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但没有办理收养证的,动员其依法办理收养证,拒绝办理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5、不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收养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三、社会抚养费应该向谁缴纳?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2、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3、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综上所述,缴纳社会抚养费一般要到孩子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如果父母都在异地工作的,也可以在异地缴纳这笔罚款。异地交社会超生抚养费减免征收的条件非常苛刻,超生家庭必须满足经济困难,无力承担费用的条件。在实践中,遇到这样情况,计生部门往往要求当事人分期缴纳。



·一、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
    一、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实践中,误工期一般也是以实际的住院时间和必要的休养时间组成的,在伤害或疾病的医疗过程当中,住院期加上医院病例给予的修养期是误工期。 二、交通案件误工费 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按...


·发生轻微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发生轻微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轻微交通肇事逃逸,一般指不构成犯罪的交通肇事,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天以下行政拘留。 根据第九十九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第三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同时,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承...


·我国关于交通事故的法律条例和规定
    我国关于交通事故的法律条例和规定也在逐渐的不断完善,因为我国的人口众多,很多城市可以说已经拥挤不堪,发生的交通事故的几率也就大了许多。正是因为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况各不相同,所以我国法律才会收集这些资料,完善自己的条例。那么在我国造成人死亡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一、造成人死亡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定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工作通常都由交管部门来认定,然后,根据交管部门...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什么时候交呢
    随着租房市场的发展,国内租房市场也在越来越像规范化方向发展,大多数租客也越来越倾向于签订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这就涉及到了要缴纳相应的各种税,其中一项为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什么时候交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内容。 一、房屋租赁合同什么时候交印花税及方式? 1)贴花法: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印花税票贴在应税凭证上,并在每枚税票与凭证交接在骑缝处...


·交通事故2死5伤怎么判刑?
    交通事故2死5伤怎么判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1、 死亡1人或者重...


·入职员工提交资料模板是怎样的?
    企业在聘用员工之后,会要求员工提交相关资料办理入职手续。对于新入职员工来说,虽然办理入职手续会由人事部通知准备相关材料,但如果在入职之前就已经将所需要的材料准备好,办理手续时就会节约不少时间,同时也会给公司留下良好的印象。虽然每个公司要求员工提交的资料会有所不同,但我们为您整理了入职员工提交资料模板,新员工只要按此模板上的资料进行准备,在实际中按公司要求进行增减即可。下面我们来...


·经营汽车租赁的资质
    经营汽车租赁的资质 随着汽车拥有量的不断增加,汽车租赁行业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要从事汽车租赁行业必须要满足相应的经营资质。那么经营汽车租赁的资质有哪些呢?申请办理经营汽车租赁业应程序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作出解答。 一、经营汽车租赁的资质 经营汽车租赁业必须具备以下技术经济条件: (一)配备汽车不少于20辆,且汽车车辆价值不少于200万元。租赁...


·溜车撞车保险赔偿如何理赔
    溜车撞车保险赔偿如何理赔一、什么是溜车? 倒桩中规定汽车在做每一个动作的时候,不得前后自己滑动超过10公分距离,否则扣10分,路面不平最易溜车,所以我们通常用坡道起步的方法起动汽车,即踩脚刹的时候,慢抬离合器,当感觉车子微抖的时候松脚刹,利用制动防止溜车。 二、车险理赔办理流程是什么? 1、先要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承担责任,确认双方责任大小及承担责任的比例。 2、再根据个人投保情...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