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转移劳务关系在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事情,因为劳务工作的转移,劳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转移劳务关系在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事情,因为劳务工作的转移,劳务关系的转移也是非常正常的,一般来说员工的劳务关系进行转移的话都是必须要重视的。但还有很多人不知道怎么进行员工申请劳务关系转移的话应该怎么处理,那员工申请转移劳动关系怎么办呢?

关于员工关系如何转移,需要关注以下三个重要方面:
第一,要保留员工关系转移原因的证据,以证明企业的行为确因客观情况,而非主观恶意,以便在发生法律诉讼时,不至于太过被动。
第二,要与员工进行充分的协商。关于协商,需要注意三点。
首先,在确定转移员工的名单后,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采取召开全体会议,也可以召开部门内会议,由部门负责人对涉及到的人员进行小范围开会。无论哪种会议方式,企业在此期间均应注意保留证据。比如,在召开会议时,要求所有涉及员工签到。在会议中,企业应坦诚地告知劳动者企业的客观情况,如业务转移、部门取消等等,并且将这些宣讲内容写入会议纪要。
同时,对于工龄等敏感问题不要回避,最好在会议上向员工明示,到新单位后工龄累计计算,如果不同意转移的,则按照法律规定根据劳动者在本企业的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避免不同工龄的员工在比较经济补偿金时产生心理不平衡的现象。案例中的余某实际就是这种情况,因其在该企业工作差一点不满一年,所以只能拿到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同事相比难免心有不满,从而向企业提出更苛刻的解除条件。在开会完毕,会议记录上应要求全体与会人员签字,以证明员工知晓该情况,并且与员工进行了协商。
其次,为了使员工劳动关系顺利转移,除了本企业内部的宣传外,接收企业友好的态度和优良的福利待遇也会成为促成员工关系转移的另一个关键因素。
再次,对于个别不配合的员工,企业除了大会上的宣讲外,再提供单独沟通的机会,并且保留与其协商的证据。
除了上述保留员工关系转移原因的证据和与员工进行充分协商外,还要及时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手续。员工关系转移不要无限期地协商,以免扩大企业的损失,产生更多的变数。在与员工经过几次协商后,个别员工仍然不同意转移的,企业应及时与员工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手续。
员工进行劳务关系的转移很多时候都是正常的进行了劳务关系的转移,不过如果劳务关系转移的情况不存在的话也可以不进行批准的,具体还要更具员工的情况来判断,不过我们可以适当根据企业的利益来考虑。员工申请转移劳动关系的处理方式,我们还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看。



·湖北多处伤残的残疾赔偿金计算工式是什么?
     一、湖北多处伤残的残疾赔偿金计算工式是什么? 根据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赔偿指数等,有下式: C=Ct×C1×(Ih ∑Ia,i)(∑Ia,i≤10%,i=1,2,3……n,多处伤残) 上式中:C为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 Ct为伤残赔偿总额; C1为赔偿责任系数,即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0≤C1≤1; Ih为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


·工伤待遇是指什么待遇种类?
    工伤待遇是指什么待遇种类? 在劳动者受伤而并没有单位赔偿时去找律师时肯定会在其帮助下得到相应的赔偿,而最主要的赔偿可能就是法律规定的工伤赔偿待遇了,但是很多老百姓只是将其作为赔偿金而不去追究其内在的属性,下面一起来看看工伤待遇是指什么待遇种类? 一、工伤待遇是指什么待遇种类? 工伤医疗待遇是指职工治疗工伤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和有关补助待遇。 工伤医疗待遇主要包括: (1...


·劳动争议仲裁案由包括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案由包括哪些? 一、劳动争议仲案件案由包括哪些? 1、确认劳动关系争议。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关系定性问题发生的争议,如劳动关系是否存在、是否终止、是否有效等进行确认。 2、劳动合同争议。 劳动合同争议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以及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引发的二倍工资争议,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支付经...


·工程合同及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合同及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工程合同和工程档案非常重要,工程合同明确了企业的建筑项目、建设资金等内容,而工程档案则是企业关于工程建设的记录。作为建筑企业,有必要建立工程合同及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对工程合同及工程档案管理进行完善。下面我们随着我们介绍看看该制度主要内容是什么。 工程合同及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合同及工程档案管理工...


·员工离职时的加班工资核算基数怎么计算?
    员工离职时的加班工资核算基数怎么计算?员工离职时的加班工资核算基数的计算是按照合同当中所约定的具体的工资。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时间
    找工作是一个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向选择的事情。为了验证劳动者是否适应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能否胜任应聘的岗位,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初期,用人单位一般都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那么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时间是多长呢?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时间是多久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


·?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的区别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的区别是什么? ?一、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的区别 1、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这里的“劳动关系”是法律特有概念,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劳动,是适用劳动法律的关系。而人身损害却是一般的雇佣、帮工、承揽过程中的发生的身体损害。 2、赔偿标准不同。工伤案件没有城镇和农村居民之分;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要根据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劳动工伤案件...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该怎么办
    众所周知,劳动关系是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和谐稳定关系着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劳动关系的和谐是经济发展的前提,不过当前,我国劳动关系的协调工作面临许多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各种企业的飞速发展,难免出现劳动关系的纠纷问题,此时劳动者遇到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该怎么办?且听以下分析。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时,劳动者享有的权利。 (1)对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案件,对于...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