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公开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化话题已经有很长时间,随着政府信息的公开化,人们的政治生活变得更加便利,能够快速的得知政府最新的政策,能够让我们第一时间对政策进行理解实施,让政策能够真正的被人们所体会到。近期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公开的话题也被很多人锁畅聊。那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公开呢?
土地出让合同可以公开查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属于民事审判,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视为民事合同进行审理;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发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也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作为民事合同纠纷进行处理。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gf-2008-2601),其拟制的法律依据及争议解决方式也均以民事合同定位。因此,从现行法律规定来看,土地出让合同应当属于民事合同。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国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的书面合同。同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由于土地出让合同是政府和受让人双方签订的合同,因此对于土地出让合同的信息公开申请,由于涉及第三方受让人的信息,政府部门往往在征求第三方意见而第三方认为涉及商业秘密不同意公开后,不予以公开土地出让合同。政府信息公开尤其是主动公开是大势所趋,土地出让合同虽然涉及第三方受让人,但基本上为格式合同,且主要内容已经通过招拍挂结果予以公示,没有太多隐秘的内容,可以在对跟第三人有关且不适宜公开的信息进行适当处理,确保不侵害第三方权益的情况下进行公开。这样既充分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又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以减少和避免不必要的矛盾纠纷。目前已经有很多地方通过对合同中的开户银行账号等信息作出适当遮盖后予以公开,收效很好。各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借鉴其他地方的先进经验,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打造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良好形象和公信力。政府的信息公开化并没有开展太长时间,所以可能还会有一些不大到位的地方,相信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化工作的深入,信息公开化会更加的深入,能够让人们感觉到更多的便利,所以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公开问题,就算当地还没有公开的话,那也只是时间上的问题了。



·最新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县征地补偿标准  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县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环东路东侧,西侧,金龙居委会。区片补偿标准:110432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环东路旁,及东侧,仓房街居委会、吾吕村民小组。区片补偿标准:95545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环东路东侧,龟山路旁,桑那村民小组。区片补偿标准:90712元/亩。   四类区片范围:环城北路旁...


·鲁甸征收土地吗,标准是怎样的?
    鲁甸征收土地吗,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很多地方的农村土地都被政府征收了,用来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作为被征地农民,可以拿到一笔补偿款,一般情况下,这笔补偿款金额还不小。对于云南鲁甸地区的农民来说,比较关心的是,鲁甸征收土地吗,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鲁甸征收土地吗?标准是怎样的? 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土地共有三类: 1、一类区片范围:...


·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的地方有哪些
    当事人就房屋租赁签订合同的,肯定是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只有多注意,才能避免对方在合同中设置陷阱,损害自己的合法利益。那么您知道房屋租赁合同中注意事项有哪些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房屋租赁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当出租人与承租人洽商租房时,只要就房屋的使用收益与租金的支付内容达成一致并互相表示同意,出租人即有义务将符合双方事前所约定的房屋状况交付给承租人使...


·侦查期间异地羁押可以吗?
    侦查期间异地羁押可以吗?侦查期间异地羁押是可以的,异地临时羁押手续如下:1、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凭《拘留证》、《逮捕证》收押。2、在侦查阶段,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异地羁押的,凭《拘留证》、《逮捕证》以及两地看守所共同的上一级公安监管部门的审批手续收押。3、改变管辖的,凭办案机关改变管辖的法律文书和指定管辖决定书收押。4、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人民...


·江苏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江苏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江苏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实行征地补偿资金预存制度。征地报批前,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征地补偿费用和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安排的社会保障费用存入市 、县(市)财政部门指定的账户(以下简称预存款账户)。征地报批时,市、县(市)财政部门应当出具征地补偿费用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落实的相关凭证。 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农村土地承包协议书怎么写?
    农村土地承包协议书怎么写? 一、农村土地承包协议书制定注意事项: 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 2、“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 3、“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 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 5、“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 6、“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地块“田界”必...


·池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是什么?
    池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是什么? 池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是什么?各省市应该遵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村土地的承包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法规,在双方利益不受损害或双方都能获得利益的前提下,进行土地流转在操作。出让方和受让方应当具备应有的能力,按照国家承认的流转方式签订流转合同。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


·国家修路征地补偿多少钱一亩?
    国家修路征地补偿多少钱一亩?经济发展的动脉就是公路,对于农村来说,想要发展经济,加大和外界的联系,无论从事农副产业还是其他产业,都需要有公路,因此现在很多地区,国家为了加强农村的发展,在全国都开展了国家修路征地补偿工作,对于广大农民来说,因为国家修路征用的是农村的耕地,因此修路最关心的就是国家修路征地补偿多少钱一亩?一、国家修路征地补偿1、占用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