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当前网络社交媒体越来越普及,许多人喜欢在朋友圈内发表自己的言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当前网络社交媒体越来越普及,许多人喜欢在朋友圈内发表自己的言论以获得他人的关注,朋友圈虽然属于个人应用的一种社交工具,但因其有着向多人公开表达传播信息的特点,有时在朋友圈发表个人言论也要受到法律的制约,如果遇到利用微信诽谤怎么办?下面跟随我们去一探究竟吧。

一、微信记录可以作为执法证据使用
在微信朋友圈里发照片、晒心情,已成为一种时髦。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短信、微信记录、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都可以视为案件中的证据
遇到这种情况受害人可以及时报警处理,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维权。造谣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二、讲哪些话会涉嫌犯罪,法律有具体规定
今天的互联网和自媒体高度发达,不满言论时常出现,因言获罪者也屡见不鲜,到底讲哪些话会涉嫌犯罪?法律为此提供了一个客观明确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三、朋友圈不是“小圈子”,发言论需谨记法律底线
在有些人看来,微信朋友圈不过是相互了解和熟悉者的“小圈子”,针对一些事情和遭遇,发发牢骚骂骂娘,是不用担心“发酵舆情”乃至“引火烧身”的。而事实却未必如此,有道是“人群聚集的地方就是江湖”,圈外有圈、环环相连,只要你发了过激或过火的东西,可谓分分钟就能演变成“公共事件”。作为一种时兴的社交载体,微信朋友圈尽管可以无事不议、无话不谈,但也必须谨记一条遵纪守法的无形底线。不能无中生有、胡说八道,不可信口雌黄、恶意中伤,在生活中能够想到和遵循的,到了网络上同样也别肆无忌惮地乱开“无轨电车”,更莫说是将其当作一个指名道姓、公然辱骂他人的泄愤之地了。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言人发表谈话说,所有利用网络技术开展服务的网站,都应对其传播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这是中国互联网发展和治理的根本原则。由此而论,微信朋友圈的传播内容,自然也不能置身事外,更不能“无法无天”。
根据上面文章的内容可知,以微信为例的网络社交媒体虽然属于应用软件的个人社交工具,但因其向社会公开的特点,在发表个人言论时同样受到法律的制约。在微信朋友圈恶意诽谤他人属于违法行为。如果遇到利用微信诽谤怎么办?我们可以寻求法律的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车辆违章停车会怎么处理?
    车辆违章停车会怎么处理?车辆违章停车的处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


·交通事故赔偿抚养费标准
    随着经济的发展,在各个地方交通事故的发生越来越频繁,每年死亡人数不计其数,男女老少都有,特别是未成年人要居多一些,因此政府应该要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则,避免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那么交通事故赔偿抚养费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赔偿抚养费标准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元×(18-被...


·营运车交强险赔偿有哪些法律依据?
    营运车辆一般指卡车、客车、出租车等利用车辆盈利的目的的车辆,在我们的身边也越来越多的出现。这样的车辆日常的运营往往担负着车主和司机的经济收入。那有哪些法律依据,运营车辆在受到损失的时候该如何进行索赔呢,下面我们就营运车交强险赔偿有哪些法律依据有哪些法律依据,为您作详细的解答。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


·商业车险公司拒赔的情形有哪些
    商业车险公司拒赔的情形有哪些? 一、保险公司可以拒赔车险的情形 (一)路过坑洼处车子受损 如果路过坑洼处而使得车子损坏,保险公司会因事故尚无定论、找不到责任方而绝赔。 (二)车身无辜被划 这种情况往往发生在露天停车场,如爱车无辜被划伤,或是因露天中受阳光曝晒、暴雨腐蚀,而造成车身有部分车漆脱落或腐蚀,保险公司是否又能索赔?同样的,由于没有责任方,当爱车无辜被划,保险公司是很难...


·交通事故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有哪些赔偿项目
    一、交通事故赔偿的法律依据 2004年5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实行,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简称为《办法》)同时废止。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以往由《办法》规定,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其他案件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也是参照《办法》计算。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 1、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区分标准; 2、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 3、道路交通事...


·南京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均收入的提高,私家车也是越来越多,同样造成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南京特大交通事故的惨烈引发我们深刻的思考。造成此事故的原因就是酒驾,并且酒驾逃逸。那么对于酒驾以及酒驾逃逸我国交通法又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的我们为您详细解释一下。一、南京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罚规定。造成南京特大事故的原因就是酒驾。按照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在20-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而血...


·一、工伤认定二审答辩状什么时间提交?
    一、工伤认定二审答辩状什么时间提交?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6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后,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给原告。二、行政答辩状写作的具体内容行政答辩状主要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1...


·企业并购需要交什么税
    企业并购或收购破产企业,只涉及办理房产证、土地征时缴纳的契税,税率一般为3%,各地税率有所不同。过户手续费不多,各地收费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在符合一定条件下,资产收购可以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资产收购,受让企业收购的资产不低于转让企业全部资产的75%,且受让企业在该资产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1.转让企业取得受让企业股权的计税...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