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债务三方协议怎么写?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债权债务三方协议怎么写?

债权债务三方协议

甲方: 电话:

住址:

乙方: 身份证:

住址: 电话:

丙方: 身份证:

住址: 电话:

丁方: 电话:

住址:

经平等自愿协商,甲、乙、丙、丁四方就债权债务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丙方共计欠乙方RMB 万元。

二、甲方自愿将其对丁方共计RMB 元的到期债权(货款)让与乙方。

三、甲方将其对丁方的到期债权让与乙方的目的是为在债权等额范围内代替丙方偿付丙方对乙方的到期债务。

四、丁方确认其对甲方RMB 万元的到期债务,依据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直接向乙方支付;

丁方依据本协议向乙方履行支付义务后丁方对甲方的债务即告结清。

五、甲方承诺: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实现对丁方的债权;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再要求丁方向其履行债务,如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未能如期实现债权,甲方应在乙方债权本金、利息及实现权利所支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的范围内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丙方承诺:

1、本协议签订后丙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实现对丁方的债权,如因丙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未能如期实现债权,丙方应在乙方债权本金、利息及实现权利所支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的范围内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之债权未能依据本协议得到有效受偿之前,丙方在原债务范围内仍承担连带偿付义务;

如丁方未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如期履行偿付义务,乙方有权向丙方继续主张权利。

七、丁方承诺:

1、本协议签订后丁方应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如期向乙方直接履行债务;

2、如因丁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未能如期实现债权,丁方应在乙方债权本金、利息及实现权利所支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的范围内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经协议四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因本协议的履行产生纠纷,协议各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 乙: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 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综上所述,债权债务三方协议遵循的是三方自愿签署的原则。协议签署三方盖章完毕后,各方都可以保管一份协议。债权债务协议也可以委托律师进行书写。如果日后三方对协议的内容产生了争议,可以就协议内容向法院提起上诉。如还需了解,可以继续浏览下面的延伸部分。


·讨债技巧—以逸待劳催款兵法
    

“以逸待劳”,此兵法乃出自《孙子、军争篇》。其日:“故三军可夺气,将军可夺心。是故朝气锐,昼气惰,暮气归。故善用兵者,避其锐气,击其惰归,此治气者也。  

用以逸待劳兵法催款清欠关键是想办法让债务人处于一种困难局面,让其坐卧不安,使其能最终权衡出如不清偿债务,可能会受更大损失,这些损失包括名誉、职位、地位、更多的钱财失去等。因此,催款人不必盲目地重复奔波,...

·借款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应该怎么写?
    借款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应该怎么写? 他人向我们借钱的时候,为了确保自身利益和借款能够顺利收回。我们应该同对方订立一份借款合同,将借款金额、期限、还款方式等事项写清楚。同时,为了防止对方违约不还钱,还要加入借款合同违约责任条款。那么该条款通常怎么写?借款合同主要包括哪些条款?我们就此整理了有关法律资料,下面我们一起做个简单了解。 一、借款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一般怎么写? 借款合同...


·信用卡诈骗罪还款有什么规定?
    现在我们的生活中充斥着很多诈骗的案例,现在的诈骗手段也非常的厉害,对于诈骗我们在生活中也听说过不少。诈骗其中就包括信用卡诈骗罪,对于信用卡诈骗罪我们国家早就对此有所规定了。那么信用卡诈骗罪还款方面有什么规定呢? 一、信用卡诈骗判刑后还款还需要吗 1、被判刑后还是要偿还的,刑罚不能减免民事责任。该还的钱还是要还。即使被判死刑,也会变卖其遗留财产偿还生前债务。 2、有下列情形...


·继承法中可以不承担债务吗
    继承法中可以不承担债务吗可以,根据我国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


·清理债权债务单位是什么意思,清理债权债务应注意哪些问题?
    清理债权债务单位是什么意思,清理债权债务应注意哪些问题?一、债权债务清理单位是什么意思 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与其他主体产生债权、债务等问题,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


·企业转让债权债务处理的规定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的是,如果企业因为经营不善或者是合作的关系,会进行公司转让,公司转让的时候肯定会涉及到一些形式上的变更,比如说住所,经营范围或者法人代表等方面都需要进行变更的,当然这也会影响到企业的债权债务很多人想了解。企业转让债权债务处理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公司形式上的变更 公司形式上的变更包括有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方面的变更。依据《公司法》、《工商登记...


·一方在婚后借钱是共同债务吗
    一方在婚后借钱是共同债务吗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规定情形的除外。也就是说,按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


·非借贷合同违约金过高可以申请调低吗
    非借贷合同违约金过高可以申请调低吗? 一、违约金过高能否申请调低 1、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2、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