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怎么写,申请书范文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离婚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怎么写,申请书范文




一、离婚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怎么写

首部

(1)标题。写为“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其诉讼称谓写为“申请人”,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申请人是公民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职业、住址。如果公民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则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除写明基本情况外,还应注明与被代理人的关系。

正文

(1)申请的目的。可以直接写为“增加诉讼请求”。这样写表意明确、具体、周详。通过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要求什么、确认什么、变更什么,都应写的准确,不使人产生歧义。

(2)增加诉讼请求,是对原诉状的补充。如果原诉讼请求不全面,则应表明原诉状是怎么要求的,现在补充哪些内容,如果原诉状有遗漏,则应将被遗漏的要求具体写明。

(3)事实和证据。应围绕新补充的诉讼请求来写,注意不要与原诉状重复。应针对增加的请求写事实。记叙事实时,也应将纠纷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结局表述清楚,在主要事实之后,用括号注明有关证据。

尾部

写明所递送的人民法院名称,申请人签字盖章,注明时间和附项。

二、申请书范文

范例一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职业、住址。

增加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此致

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范例二

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申请人:___,女,汉族,___年___月___日出生,工作单位:___,联系电话:___,住址:___。

被申请人:___,男,汉族,___年___月___日出生,工作单位:___,电话:___,住址:___。

请求事项:

将原诉讼请求中第三项请求变更为:判令夫妻名下住房2套(___小区3-602,价值156127元;___花园1-503,价值276990元)、大众捷达车一辆(价值102975元)全部归原告所有。

事实与理由:

原告诉被告离婚纠纷一案,已由兴义市人民法院立案审理,现由于原告诉讼请求书写错误原因,特申请对原诉讼请求第三项进行变更。恳请人民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准予原告的申请。

此致___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二Ο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上述的材料样本中可以选择和自身情况相近的范文,而且要根据自身的情况,对双方存在的问题进行木描述,写清楚自己需要诉讼的内容,否则一味的照抄这些申请书并不能给我们带来原本申请带来的效果,严重的甚至会因为没有表达清楚而导致申请失败。


·如果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如果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


·逮捕后存疑不起诉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一、逮捕后存疑不起诉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存疑不起诉”也有叫“疑罪不诉”的,所谓存疑不起诉形似中止,实为终止(或称终结)的决定。因为依照《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则自宣布之日起生效,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规定》第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请求赔偿的违法侵权情形,应当依法确认,...


·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为多久
    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为多久在我国,孩子对于每个家庭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生育政策,孩子对于每个家庭的重要程度更是不用多说。即使夫妻离婚以后,双方也会对孩子进行抚养的。但是,孩子的抚养费并不是说一直无期限的支付。那么,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为多久呢? 一、抚养费的数额是多少?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


·夫妻约定财产制和法定财产制谁更优先?
    夫妻约定财产制和法定财产制谁更优先?夫妻约定财产制更为优先,夫妻约定财产制度体现了平等、自愿的契约自由原则,同时夫妻之间对财产的约定在本质上是合同,在约定的形式、效力、解除等方面一定程度上也要受《合同法》的影响;随着经济的发展,个人私有财产增多的同时出现的经济纠纷也日益增多,实行夫妻之间财产约定渐成趋势,立法上确立夫妻约定财产制度是可取的,这实际上是在私法领域给予了当事人充分的...


·烟台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烟台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起诉离婚多久可以判离婚
    起诉离婚多久可以判离婚 法院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一、上海市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否有明确规定?
    一、上海市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否有明确规定?1、上海市最低抚养费标准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2、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3、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


·夫妻结婚后什么算共同财产
    夫妻结婚后什么算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