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征地补偿安置费该给谁?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征地补偿安置费该给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房地产业飞快的发展,城市规模的节奏也越来越快,公路等公共设施的建设,农村大量的土地被相关部门和企业征收,随之而来的是征地补偿费的问题,也是广大居民密切关心的问题,因为它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征收居民的土地之后,会补偿一系列的补偿费,那么征地补偿安置费该给谁呢?请您阅读下文对该问题的解答。

一、征地补偿的安置费支付对象

征地的安置补偿费是向被征地土地上的个人支付的因土地征用而丧失赖以生存的土地的一种补助性费用,是对失去土地的农民提供的一个社会保障。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第2款之规定,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安置补助费并非由征地单位直接支付给需要安置的村民,而是根据具体情况据以支付或者安置。

具体包括:

(1)如果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需要安置的村民,则征地单位将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然后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对需要安置的村民进行安置。

(2)如果是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比如有的地方征地时成立了具体负责安置的公司,则安置补助费由征地单位支付给此类安置公司,由安置公司对安置补助费统一进行支配和安置。

(3)如果需要安置的村民不需要统一安置,则安置补助费直接支付给被安置的村民.或者征得被安置村民的同意用于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二、征地补偿程序

1、由被征地权利人、村干部、征地人员、监督员等现场指界,确定征地的四至范围及果树等附着物的权属和类别。

2、用红塑料绳圈定果树等附着物的四至范围。

3、由征地人员按规定对果树等附着物进行鉴别。经鉴别不属于补偿范围或不符合补偿规定的,对相关附着物在现场和图上分别作出标记,同时现场告知权利人,并做好解释。

4、经鉴别属于应补偿范围的,按下列程序办理补偿登记:

(一)将果园位置标绘在地形图上,量算出图斑面积并编号;

(二)分类清点果树等附着物的数量,丈量树冠的直径;

(三)根据果树的数量和图斑的面积,计算果树的密植度,确定补偿的方式,即按实际棵数补偿还是按亩补偿。

(四)对果树等附着物进行现场拍价,制作征地补偿登记表,并按规定由被征地权利人、村干部、征地人员、监督员等现场签名确认。

(五)组织人员将已清点登记的果树砍除或作出明显标志。

5、凡权利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补偿登记表上签名的,将相关果园的位置、面积、图斑号和权利人姓名做成标牌在现场插示,由征地人员对现场进行录像存档。

6、征地人员按规定制作补偿登记表后,将一式三份的补偿表第三联现场交权利人,第二联交监督员,第一联在当天移交征地服务中心。

由此可知,征地安置补偿费并非由征地单位直接支付给需要安置的居民,而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支付安置补偿费或者安置。如果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或者其他单位安置需要安置的居民,则征地单位支付安置补助费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相关组织,由该组织统一安排居民,如居民不需要统一安置,则安置费直接支付给该居民。所以说征地补偿安置费该给谁还是得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


·高速山东征地补偿应该按照什么标准进行补偿
    高速山东征地补偿应该按照什么标准进行补偿 在面对征地时,人们往往会产生很多疑惑,首先关注的问题就是征地补偿应该按照什么标准进行。针对高速山东征地补偿应该按照什么标准进行补偿这一问题,网的我们为您整理了山东省的征地补偿标准,为您进行详细介绍。 (一) 征地补偿 ?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土地承包权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土地承包权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土地承包权一般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依照《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相关规定,流转的主体是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依照《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的主体是享有承包权的农户。农户得依自己的意思对享有的承包经营权以转包、互换、出租、转让或者其它方式流转。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 流转...


·土地使用权流转评估适用于什么情况?
    土地使用权流转评估适用于什么情况? 想要对土地进行开发,首先是要从土地持有者手中获得该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在获取之前是要将土地先进性评估的,因为只有确定了该土地的价值才能与对方进行协商,然后报给对方合理的价格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获取。但是一般土地使用权流转评估适用于什么情况呢?一起来阅读下面的内容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权流转评估? 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依法对土地进行...


·一、假释人员可以转移报道地点吗
    一、假释人员可以转移报道地点吗假释人员是否转移报道地点,根据派出所决定。根据《刑法》第84条规定,假释人员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需报经监督机关批准。如果私自外出,则按照86条规定,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二、不能适用假释的情况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商住楼没有土地使用证的风险是什么
     如今在大城市当中的商住楼是非常的多的,这种楼盘的开发可以用于经商和住房两种,所以土地的性质在法律上是属于综合用地的。而实际上,生活中购买商住楼的业主也比较多,但是有些业主会发现开发商当初根本就没有出具土地使用证,那么,商住楼没有土地使用证的风险是什么? 一、商住楼没有土地使用证的风险是什么? 如果你买的房屋是商品房,开发商有总土地使用证,你们只有房产证,有没有土地使用证没...


·海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海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一、海南省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 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如:石家庄市人民 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


·攀枝花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具体内容有哪些
    攀枝花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具体内容有哪些 近年来,征地赔偿问题一直是社会热点问题,其中出现的政府与社会的冲突比比皆是,在政府与社会两者之间寻求到一个利益平衡点一直是整个社会所追求的,而攀枝花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就是针对于这样一个热点问题而专门出台的政府文件,那么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以下补偿标准的内容仅供参考 攀枝花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征地补偿 第三章人...


·安置补偿土地使用合同是民事合同还是行政合同?
    安置补偿土地使用合同是民事合同还是行政合同? 一、安置补偿土地使用合同是民事合同还是行政合同? 是民事合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拆迁补偿安置方式:...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