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社工工资福利待遇怎样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社工工资福利待遇怎样的

其实,目前的社会工作者,大多数城市是没有编制的,不过,有的经济发达地区,在社区书记、主任的待遇可以参照当地的事业编制的待遇享受。

大多数地区,目前还是采用与劳务市场签订用工合同,社会工作者属于劳务派遣,当地民政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而社区工作者领取的报酬有:

1、生活补贴。

2、岗位补贴。

3、考核奖金三块组成。

(其实是没有名正言顺的拿工资的)社会工作者一般有当地的街道和民政部门负责管理。社会工作者需要完成的工作是包罗万象的。所以,就目前而言,由于社会工作者是在社区居委会工作,受“居民委员会法”的规定,居委会是群众自治组织的约束,街道等上级主管部门对社区居委会都只有指导工作的权力。因此,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员在一段时间内是不会有什么编制的。但是,目前有的地方正在试行“社区工作站”,如果是在社区工作站工作的社区工作人员,街道对社区工作者就可以名正言顺的领导,那么,有可能在社区工作站工作的社会工作者,也许会参照事业人员的待遇。

二、社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现状

1、目前,全国各地如雨后春笋般开始发展社会工作事业。各地社工待遇也逐步提高。其中,深圳、东莞、广州等地由于社工事业得到政府重视,部分费用由财政支付,所以待遇稍微高一些,大概在3500—4500左右。其他城市,例如北京、杭州、武汉等地,工资一般在1000—2000左右,待遇还有很大提升空间。近几年来,各地都对社工待遇问题给予了很高重视,社工待遇也会在未来几年慢慢提升。

2、近期社工待遇提升新闻:

北京东城社工涨工资 月薪2000元接近基层公务员的标准

深圳关于老岗位社工补发工资的公告

广州市2010年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指导价位表

东莞关于社工薪酬发放问题的通知

南京社工年薪2万5左右

嘉兴:一级、二级、三级社工师月薪为4200元、3900元、3500元 社工岗位薪酬“明码标价”

3、总之社工的工资在全国不是统一标准的,每个省的标准都不同,上海、北京、广东等地是社工群体发展的最为成熟的地区,我们首先说说广东的社会工作者待遇吧,他们的工资水平为6000元/月(据38073个样本统计得出),北京地区的工资和上海相差不远,在5400元左右你可能觉得社会工作者的工资水平还没有真正迈入高薪一族,其实这个工作是有晋升空间的,随着晋升工资水平还会进一步提高,待遇也将越来越好。

且各地区由于其经济发展水平存有差异,故每个地方的社会工作者所能领取到的工资及享受的福利待遇也会有所不同。各位社工在正式入职前或签署劳动协议前,可以详细的咨询用人单位其工资福利待遇。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亡职工父母符合供养亲属标准的,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30%,如果是孤寡老人的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40%,可领取直至二老去世。 2、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可参考劳保部18号令《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三条第三项之规定,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可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 3、法律依据:《工伤保...


·工伤伤残鉴定由谁申请书?
    一、工伤伤残鉴定由谁申请书? 公司和个人都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申请书,申请工伤等级鉴定。 二、工伤伤残鉴定怎么做 1、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


·不会受理的劳动投诉有哪些情形?
    首先我们来看看不予受理的劳动投诉情形:   1、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   2、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的;   3、已经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   受理的劳动投诉案件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2、劳动者有明确的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


·协解劳动关系的流程是怎样的
    近年来,我国在经济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也在不断加强,在平时的生活中,如果员工不想继续在单位工作下去,是可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一定的流程,那么协解劳动关系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来关注下。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 负责部门:人力资源部参与部门:用人部门 财务科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要求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要求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俗语说,要致富先修路,由此可见,道路在任何一个地方都是交通、信息、人流、物流聚集的地方。我国市政对道路的工程质量的监管也早已提上日程。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道路工程质量是重点。那么,市政道路工程质量要求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市政道路工程质量要求 1、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


·当代社会经济飞速发展,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提速,建设工程项目成
    当代社会经济飞速发展,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提速,建设工程项目成几何倍数增长。那么,凡是有建设工程项目,就会订立各类建设工程合同,也会产生许多建设工程施工方面的合同纠纷。那么,哪些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就有我们依照国家法律解释,为您进行说明。哪些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定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


·计件工资管理办法内容有什么?
    计件工资管理办法内容有什么?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该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劳动定额,通常是指在特定的生产技术和组织条件下,为生产一定数量的产品或完成一定量的工作所规定的劳动消耗量的标准。 二、劳动定额基本表现形式有两种: 1、是生产单位产品消耗的时间,即时间定额;2、是单位时间内应当完成的合格产...


·去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去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一、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一)《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二)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