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现在网络发展迅速,很多犯罪分子也开始利用网络进行犯罪活动,比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现在网络发展迅速,很多犯罪分子也开始利用网络进行犯罪活动,比如诈骗分子现在除了利用电话,短信进行诈骗活动外,也开始利用起了微信等即时沟通软件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很多人都是因为分辨不出,轻易相信别人的说辞而导致了上当受骗。2017微信被骗立案标准是什么?详情请参考下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数额,确定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条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因此,诈骗2000元至4000元,就可以立案,具体数额,根据所在省份不同,在2000至4000元间确定。
根据国家的立法以及审判意见,诈骗2000元至4000元左右就可以进行立案侦查了。因为各个省份的立案标准不一,所以有的省份高,有的省份低,但基本都在2000——4000元的范围之内,所以一旦受骗损失了2000元以上的,建议报警处理。



·故意伤害怎么才能判缓刑
    故意伤害怎么才能判缓刑1、犯故意伤害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经济损失的,可以适用缓刑。2、犯故意伤害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宣告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适用缓刑:(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2)被害人有明显过错或者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的;(3)被告人积极赔偿...


·刑拘监视居住逮捕可以吗
    一、刑拘监视居住逮捕可以吗 可以的。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二、逮捕的三大条件 ...


·一、醉驾入刑 重在执行 《刑法》,醉酒驾驶将作为危险驾驶罪
    一、醉驾入刑 重在执行 《刑法》,醉酒驾驶将作为危险驾驶罪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 二、醉驾将以危险驾驶罪量刑 醉酒驾驶、飙车等行为将以危险驾驶罪入刑。针对《刑法修正案(八)》实施,最高检、最高法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以下简称《规定》)提及上述内容。 《规定》补充、修改了10项罪名,其中醉酒驾驶、飙车以“危险驾驶罪”入刑。对于醉驾...


·酒精浓度180能否判缓刑?
    酒精浓度180能否判缓刑?应当根据实际的判罚情况而定,如果判罚结果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则可以适用于缓刑,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


·犯罪故意的种类包括哪些
    我国的犯罪根据行为人主观上的不同,具体分为了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当然有些情况下故意构成犯罪,但有的情况下过失就构成犯罪。那么您知道犯罪故意的种类包括哪些吗?而过失犯罪又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犯罪故意的种类有哪些 1、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认识因素: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明知自已行为的...


·哪些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前,一般会先进行准备工作,而准备工作往往是出现在犯罪行为尚未着手之前。法律中规定的犯罪预备也是有一些具体的行为的,那究竟哪些行为属于犯罪预备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下列行为属于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的行为: (1)准备用以杀伤被害人或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的,如购买匕首、寻找棍棒、绳索等; ...


·检察院批捕了就一定有罪吗
    一、检察院批捕了就一定有罪吗? 批捕只是有重大的犯罪嫌疑,要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必须要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 《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


·冒充警察救人是否构成招摇撞骗罪?
    冒充警察救人是否构成招摇撞骗罪? 一、冒充警察救人是否构成招摇撞骗罪? 不构成,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假冒警察都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如果是出于好意假冒的,一般是不会进行处罚的。假冒国家工作人员执法,以所造成的后果定罪处罚。如假冒国家工作人员威胁他人交出财物的行为,涉嫌构成敲诈勒索或者抢劫罪。如果是以假冒的身份进行炫耀、欺骗,关键在于“骗”,如骗取金钱、爱情、职位、荣誉等,从而获得...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