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应该如何清理欠款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企业应该如何清理欠款 一、企业应该如何清理欠款
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由于各种原因会形成数额不小的欠款,这往往是企业的利润所在,严重时,会影响到一个企业的正常运转。即使是正常的欠款,没有得力措施,也会形成呆、坏、死账,给企业造成困扰,结合本人在多家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经验,企业欠款要采取多种方法进行清收,而且要由合法的专业人士采用合法手段清收。
1、企业要对欠款进行清理与分类。企业运转时间长、客户复杂、人员变化大、地理分散、欠款的原因也复杂多样,这就需要做耐心细致的工作,进行充分的梳理、分类。在此基础上,先进行首次书面风险评估,看哪些是长期客户和优良客户,哪些是劣质客户,大类分出来,企业、公司的欠款大致情况也就出来了。同时也要对劣质客户进行法律风险评估,根据书面先看诉讼时效是否已经过期,欠款原因是否正当。
2、内部合同相关人员的走访、座谈。相关人员往往了解欠款的真实情况,了解这些,才能进行内部堵漏工作,内部都没有了解清楚情况,针对客户时只能是“盲人摸象”。同时这也是初期证据的收集,有些人员往往因各种原因,手中掌握的真实情况和资料没有向企业和公司明示,这部分情况往往左右欠款清收的成败,是非做不可的。
3、走访客户。在前面工作的基础上,走访客户的重要性就凸现出来。走访的主要目的就是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人员变动、对欠款的处理意见等。亲临一线的人员,通过自己切身的体验和欠款方意见的收集整理,对欠款应有了明晰的了解和准确的评估。
4、采取措施。措施有很多种,针对不同的客户,就应有不同的措施,比如有的可以采取催款函、律师函、有的采取支付令、有的采取诉讼等,措施不一而足,唯有针对性,才是最佳的措施,不要一上来就诉讼,把可以简单解决的问题复杂化。
现实的经济交往,往往复杂多变,随时对各种措施、方案进行调整,才是解决问题之道。
二、企业诉讼清理欠款时要注意什么
许多企业在通过诉讼清理欠款中遇到了许多不能理解的事情。明明对方欠款,起诉到法院,法院却不支持;明明经常去讨要欠款,法院却说过了诉讼时效;明明判决对方付款,偏偏拿不到钱。这些情况的发生,一方面使企业困惑,另一方面也打击了企业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追讨欠款的积极性。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企业应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履行合同手续要完备许多企业在履行合同时,尤其是在履行买卖合同时,交付货物时只让对方的收货人员打个白条,更有甚者连白条都不打。这种行为在诉讼时会处于被动,若债务人不出庭或者不承认收到货物时,债权人不能以足够的证据确实、充分证明债权的存在。所以债权人在交货时手续一定要完备。
2、注意诉讼时效及其证据有一些企业在交货后,并不积极主张权利讨要货款,导致债权过了诉讼时效;另一种情况相反,就是积极主张权利,但是没有收集主张权利的证据。这都将导致不利的诉讼结果。在产生欠款后,一定要注意债权的诉讼时效,同时注意收集主张权利的证据。
3、注意保全官司胜诉了,债务人有执行能力,但执行不了,也就是俗语说的“赢了官司,赔了钱”。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要注意做到两点:
(1)在诉讼过程中“保全”,让人民法院冻结债务人的相应财产,避免出现不能执行的局面。
(2)积极寻找债务人的财产,发现线索向人民法院反映,协助人民法院执行。
企业在正常运转经营的过程中,欠款问题是难以避免的,重要的是对欠款的清理与追收。如果企业遇到债务方以各种理由推拒归还欠款甚至耍赖不还欠款时,就要考虑诉讼清理欠款的方式了。在提起诉讼前,要注意收集好相关的证据资料。如果您不知道该如何收集证据,可以咨询一下债权债务律师的意见。



·骗取贷款罪该如何认定,认定标准是什么
    考虑到实践中以欺骗手段获取银行和金融机构的贷款,客观上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因此,我国法律规定了骗取贷款罪。那具体该怎么认定骗取贷款罪呢?换言之骗取贷款罪该如何认定?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认定骗取贷款罪 1、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2、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


·起诉后债务人还是无力偿还债务该怎么办?
    起诉后债务人还是无力偿还债务该怎么办? 1、双方协商请求延期还款 债务人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想要按时偿还债务,但如果因为公司破产或个人没钱还债等原因无法按时履行债务或者无力偿还债务时可以主动与债权人协商,告知目前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请求债权人可以给与一定的缓冲还款的时间,延长债务的履行期限。 2、分期还款协议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债务人拖欠的债务到期应当偿还。到...


·网贷欠5000法律规定
    网贷欠5000法律规定 1、产生罚息,加收50%的利息 虽然每家贷款机构的政策不尽相同,但总体来说,银行会比小贷公司更好说话一些。如果信用贷款出现逾期,贷款机构会先电话催收贷款,提醒借款人还款,同时利率还会上浮,作为每天的罚息。 罚息力度各家贷款机构不同,比如花旗银行,会在原利率的基础上加收50%的利息,一些小贷公司收取的违约金可能会还要多一些。这就意味着,你估计贷了1万块钱...


·婚后债务如何确定 怎么确定婚后债务
    婚后债务如何确定 怎么确定婚后债务 一、婚后债务如何确定? 认定夫妻婚后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债务发生时间的认定:婚后债务必然是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夫妻双方登记结婚之日起至婚姻关系终止之日的期间。它既包括结婚之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期间,也包括登记之后尚未同居期间,夫妻双方婚后分居期间,以及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是刑事犯罪中非常常见的一类犯罪,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是刑事犯罪中非常常见的一类犯罪,但是因为刑事犯罪中很多犯罪都有主体限制,因此很多人就想要知道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主体有没有限制,如果是单位,能不能构成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呢?下面就为您带来答案。 一、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主体是哪个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


·问父母借钱借条怎么写?
    问父母借钱借条怎么写?借条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用于(生意周转)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出借人__________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元,(支付方式为:现金/银行转账...


·民间借贷还不起有什么后果
    民间借贷还不起有什么后果民间借贷还不起钱的,可能会被提起民事诉讼,如果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的,可能会被强制执行。《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


·离婚共同债务举证责任谁承担
    离婚共同债务举证责任谁承担1.“为夫妻共同生活”应当始终坚持由夫妻中的举债方承担证明责任,夫妻中的非举债方不负举证责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主张举债为共同债务即举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一方负举证责任,因为只有举债人自己才最为清楚和了解举债的用途,也最容易证明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除非其有故意隐瞒借款用途的别有用心。如果让对借款不知情的夫妻非举债方承担举证责任...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