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房产纠纷的材料要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因素,致使房产纠纷频繁发生。当发生纠纷时,部分购房者会选择通过协商、找有关部门调解的方式去处理,但绝对大多数更愿意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因为诉讼较之其他方式会更加有效。那么起诉房产纠纷的材料要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
一、起诉房产纠纷的材料要哪些
业主的房屋产权证经常拖延很长时间才办下来,如业主想起诉,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民事起诉状三份(其中两份交法院,一份留存开庭时用);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二代证需要正反面都复印);
3、授权委托书一份(如委托律师或他人);
4、证据三套(其中两套交法院,一套留存开庭时用)。
证据包括:购房合同、购房款发票、房屋产权证书(如已有)、入住日期的证据(如入住通知书、入住预算单、物业费发票、产权证代办费收据等,有一样即可)。
二、房产纠纷起诉有什么程序
起诉的一般的程序如下:
1、立案。
到朝阳区法院立案大庭,找一窗口提交材料,法官审核通过后会开据收费单,然后到农业银行收费口交费,拿农业银行的收费单到法院立案大庭外的窗口换取发票(有标识,安检处附近),返回立案窗口,将一张发票交给法官(其余自己留存,以便查询案件进展情况) 。也可以到朝阳区法院其他派出法庭所设的立案接待室立案,其中大屯法庭在慧忠里,酒仙桥法庭在酒仙桥,比较方便)。
2、接到法院通知,到法院取开庭或调解传票(有时电话通知,但现在法院很少电话通知, 一般让去法院取传票)。
3、庭前调解(如未达成调解意见,另行开庭)。
4、开庭(开庭时记着拿证据原件)
开庭的程序步骤:法官宣读法庭纪律、当事人权利义务;原告读起诉书;被告答辩;原告提交证据,发表意见,被告对证据提出质证意见;被告提交证据,发表意见,原告对证据提出质证意见;法官询问一些问题;双方辩论;双方最后总结意见。
5、书记员通知,到法院取判决书。
6、如对方不服上诉,等通知,到法院取上诉状。如对上诉有书面答辩意见,还需要再去法院提交。如不想书面答辩,就不需要了,取上诉状时告诉法官,不做书面答辩。如自己不服判决,必须在取得法院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法院提交上诉状。
7、接二审法院通知,到法院取开庭传票。
8、开庭(程序和一审差不多)。
9、到法院取二审判决。
10、如对方拒绝执行判决,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一审法院即朝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1、等法院通知,到法院取执行款项。(期间,要经常与执行法官联系,提供线索或催促)。
通过诉讼的途径去解决房产纠纷,能有效的避免您在房屋买卖中的弱势地位,更有利于您去实现自己的赔偿请求。当您遇到房产纠纷的问题时,建议您最好是咨询下房产方面的专家律师,合法的去跟开发商对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房屋拆迁赔偿法是什么?
    房屋拆迁赔偿法是什么? 一、房屋拆迁赔偿法是什么?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


·房产办理过户要准备什么材料
    通常在购买二手房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房产过户的问题。若购买的是商品房,那只能说办理房产证。不管是在哪种情况下办理房产过户,此时都是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材料的,那到底实践中房产办理过户要准备什么材料呢?我们为你做分析解答。 一、房产办理过户要准备什么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


·如何防止一房多卖 (一)买房前:
    如何防止一房多卖 (一)买房前: 1、了解开发企业的资质、信誉度等。 2、看开发企业的开发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有没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3、看开发企业“五证”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4、及时向律师咨询购房注意事项。 5、尽量到售楼...


·农村拆迁安置房能否抵押?
    农村拆迁安置房能否抵押? 安置房分为两种,一种是因为市政建设或者是土地开发需要,为了安置被拆迁住户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按照有关规定,这一类房屋,房屋产权归被安置人个人所有。但是一般这类房屋,在五年之内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还有一种安置房对上市交易没有限制,可以自由交易。此类安置房是因房产开发需要等因素而修建的。动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代为安置人购买的商品房。这种情况下,安置房和普通的商...


·意向合同和购房合同区别有吗?
    意向合同和购房合同区别有吗? 一、意向合同和购房合同区别有吗? 意向合同和购房合同的区别是有很大的;购房意向书只是想购买房屋的一个意思表示,不具有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是拟于售房者之间达成的一个协议,双方必须依照协议约定履行双方的相关义务; 订立购房合同要如何进行: 1、按照认购协议书上约定的时间签订协议。 2、如果认购书上没有约定时间,可以和开发商达成一个补充协议,...


·哪个可以买共有产权房
    共有产权房是指政府和个人共同拥有房屋的产权。目前来说,共有产权房是可以买卖的,但是有条件限制的。共有产权住房建设标准将严格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住房需自住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交易产生增值收益由保障对象和政府按产权比例分配;同等条件下政府可优先回购,再将部分产权出售给其他保障对象。在房地产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时,房产共有人应当到场配合买房人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现场...


·常见的借名买房的纠纷有哪些
    在房屋买卖中,有些购房者选择的是借他人的名字购买房屋,但很容易发生纠纷。那是因为我国采取的是不动产物权登记主义,即不动产权利人要对自己的权利在政府的相应部门进行登记才拥有相应的房产物权。那常见的借名买房的纠纷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常见的借名买房的纠纷有哪些 1、登记购房人反悔纠纷,出资人不能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和支付购房款的事实,要想取得房屋产权或收回...


·租赁商业房屋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何
    租赁商业房屋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何 一、租赁商业房屋的债权债务关系 租赁商业房屋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于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债务承担合同因主体不同,有两种不同的存在形式,一为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一为第三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合同。(参考文献一)从立法上来看,我国《民法通则》第91条前段的规定:“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