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打专利侵权官司有什么技巧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打专利侵权官司有什么技巧 1、侵权的证明
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证据的完备极为重要。原告需要证明:被侵权的产品或方法被专利权利要求所覆盖;被告侵权行为属于法定侵权行为。
这方面也有一些反面的例子,由于告错了对象,导致诉讼中的被动。如美国一家知名的日用化工企业,其专利是洗涤液包装瓶的外观设计,被告辩称包装瓶是外购的,而被告销售的是瓶中的洗涤液,不应作为侵权的主体。据此,法院认为被告不存在法定的侵权行为,原告被迫与被告和解。
2、专家意见
在专利诉讼中,北京法院和外地法院对专家意见的依赖程度有明显的差别。在涉外专利侵权诉讼中,外地法院一般要指定专家鉴定机构,对涉案专利进行比对、鉴别;而北京法院更重视当事人的自述,如果当事人能把技术说清楚,通常不需要专家提供意见,更接近当事人主义。
3、诉前禁令
几乎所有的专利权人都非常关心诉前禁令的问题,因为诉前禁令的效力非常强,几乎所有的专利权人都希望通过诉前禁令的方式使侵权人诉前停止侵权行为。要申请诉前禁令,必须具备两个条件。首先,侵权的证据必须是确凿的,清楚的;关于侵权的判定也必须是明显和有说服力的。另外还要有证据证明,如果不采取诉前禁令,会有无法弥补的损失。多数案件难以满足后一条件。
有相当一部分国外权利人,是在起诉之后,申请诉中禁令。对于诉中禁令,各地法院在处理上很不一致。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是不存在诉中禁令的概念的。所以很多法院坚持认为,除了诉前禁令和判决后的永久禁令之外,是不存在诉中禁令这样一个临时措施的。但是也有一些法院认为,诉中禁令可以比照先予执行的方式来执行。但是我们认为,这是很不可靠的,因为先予执行的范围非常有限,针对的是给付、赡养这些特定的情况,法院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但是对侵权案件中的诉中禁令的给予,我们认为是缺乏法律依据的。所以,如果法院不给予诉前禁令,当事人一定要采取必要的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的措施,以便保证将来判决的执行,同时,要尽量配合法院加快案件的审理。目前在中国,专利案件的审理越来越快,随着法官对专利案件越来越熟悉,诉讼周期也越来越短,两审案件在一年内结案是一个比较理想的时间。
4、损害赔偿
不建议当事人在诉讼中把损害赔偿要求提的过高。
从中国目前专利审判的实践来看,提出高额的损害赔偿除了新闻炒作外,对当事人没有更多的好处。因为按照中国现行《专利法》的规定和赔偿计算方式,举证实在是太困难了,所以专利侵权案件的赔偿绝大多数都是法院的酌定赔偿,也就是法定赔偿,但是法定赔偿的上限是50万人民币,所以要提出几千万的损害赔偿,除了付出高额的诉讼费外,最终实际能得到赔偿会和提出的数字相差很远。而且提出高额损害赔偿不见得对原告有利,因为这样的案件对法院会造成一种不必要的压力。在很多专利侵权案件中,适当的损害赔偿的提出是比较恰当的。据我们分析,专利损害赔偿额一般在20万到30万人民币左右,作为诉讼请求提出比较有利。
5、其他
通过专利管理机关来做专利侵权案件,好处是简便、快速,费用低。但是现在涉外案件用专利管理机关不是很多了,这里面有很多因素影响选择。第一,手续并不比去法院更简便。中国大多数专利管理机关都需要委托手续的公证认证,过去非常简单,签署一个委托书就够了,现在跟法院的要求基本上是一样的。第二,专利管理机关没有对损害赔偿进行调处的权利,所以当事人要获得损害赔偿还得另行起诉。第三,专利管理机关的决定还要经过司法审查。不服的一方还可以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还要打两审。本身行政调处的效力就不是很强,再加上时间的拖延,显然不如直接到法院起诉效率高。第四,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侵权,在诉讼的策略和技巧上的选择余地小。比如同一案件涉及三地侵权人,三地只要向一地的法院起诉就可以了,而如果请专利管理机关查处,这种选择就会带来一定的困难,跨省执法有一定的难度,而且几乎每一个省一级的专利管理机关都有自己的专利保护条例。也就是说,提起诉讼的话,按照诉讼法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就可以了;要是请各省的专利管理机关调处,还得研究各省的专利保护条例,显然不方便。第五,由于国外当事人还是以发明专利起诉的居多,这类案件相对比较复杂,选择法院来做,付出成本和获得的效力相比,比较均衡。在跨地区专利侵权纠纷中不建议客户选择行政管理机关这个渠道。
当事人在专利侵权诉讼中所投入的成本包括律师费、本公司人员的投入,在现阶段这些是不可能通过法院裁定的损害赔偿来弥补的,二者之间差额也是比较大的。但是通过提起侵权诉讼,国外权利人在商业竞争中无疑会增加市场份额。而对侵权企业来讲,败诉对他们就是灭顶之灾。专利侵权诉讼也是商业竞争的一种手段。
现实中,不能寄希望于发生侵权事件后,向侵权人索赔。作为专利权人应该掌握一些必要的保护专利权不被侵犯的方法,而要是在采取了措施之后,专利侵权仍旧发生的话,那么才说通过诉讼方式来追究对方的责任。此时打专利侵权官司,建议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申报周期是多久?
    我们生活在大数据时代,因此对于数据资源的深挖和研究,开发了很多软件。作为软件的开发者,需要对软件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以防被抄袭,侵害自己的劳动成果。这时候需要对软件著作权进行申请。那么,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申报周期是多久呢?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申报周期 1·软著登记自你拿到受通当日起一般30个工作日发证;2·你可以递交后经常查看进度,在自己的注册名下可以查看我的登记就会显示;3...


·国际专利分类表的内容是什么
    国际专利分类表的具体类别是什么作用介绍编辑IPC按照五个等级分类,部(Section)、大类(Class)、小类(Subclass)、主组(Main Group)、分组(Group),例如,专利“自动人造花叶”(ZL94230987.1)的IPC为A41G I/00,专利“双排电话按键盘”(ZL01257183.0)的IPC为H04M 1/23。其中部是分类表中最高等级的分类层...


·不知情销售侵权专利产品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不知情销售侵权专利产品要承担赔偿责任吗?不知情销售侵权专利产品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是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二、专利侵权的类型有哪些?1、自生产专利产品的行为;2、意使用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售并承诺销售未经...


·新媒体著作权技术保护的种类有哪些?
    新媒体著作权技术保护的种类有哪些? 一、新媒体著作权技术保护的种类有哪些? 新媒体著作权技术保护的种类有文字作品和口述作品,实际上这都是我们国家著作权法当中所明确予以规定的著作权保护的对象,除此之外的话,包括一些舞蹈作品和杂技类型的技术的话,也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著作权的对象是文学、艺术作品。因此,只要具备了一定的文学、艺术形式,就有可能成为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我国著作权法与...


·有人抢注我们的商标怎么办?
    有人抢注我们的商标怎么办? 一、有人抢注我们的商标怎么办? 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如果被抢注商标在注册后长期没有进行使用,可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 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


·购买商标应注意什么?
    购买商标应注意什么? 购买商标的注意事项 (一)首先我们需确认商标所有者是否还存在,如果是企业我们需确认企业是否已经注销,如果是个人的我们需确认个人是否已经死亡。如果企业注销或个人死亡已满一年,那商标的所有权便消失了,这样的商标是不能购买的(转让中所作的声明公证便是确认所有人是否还存在的最好方法)。 (二)在商标转让交易前,买家一定要对商标注册原件进行真实性的核实,最好到商标...


·专利复审是不是行政复议的一种?
    专利复审是不是行政复议的一种? 当今社会,人们越来越重视自己的专利权益。当专利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无疑是最好的选择。专利复审和行政复议是人们最常遇到的两个词,很多人理不清两者之间的关系,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专利复审是不是行政复议的一种这个问题。 专利复审:是指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


·商标使用年限及续展是怎样规定的
    商标使用年限及续展是怎样规定的商标注册使用年限为10年,10年之后可以续展,每次续展的时间为十年。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届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商标...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