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招收应届毕业生后档案如何处理?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每年应届大中专学生毕业前后,都是用人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的黄金季节。作为毕业生,收到了心仪单位的offer后,应该如何处理自己的档案呢?很多人会把档案不当回事,但其实处理好档案会减少以后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下面就来谈谈公司招收应届毕业生后,档案应该如何处理的问题。


1、毕业生“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区别及联系?

毕业生的学籍档案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大中专院校学生的档案,它以文字资料的形式记录了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家庭状况、在校期间表现和奖惩情况等。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籍档案转换而来,是指毕业生毕业后,在其学籍档案中放入该毕业生的报道证,然后由学校将档案转交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这时的学籍档案正式成为人事档案,它是通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签订就业协议,然后履行相关毕业程序并取得报道证后,才得以实现。

2、毕业生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档案?

目前,毕业生中有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对档案不了解,也不关心,甚至有的毕业几年了,档案还在学校放着;还有的将档案放在家里,更甚者早已不知将档案丢在何处。现在,企事业单位招聘员工,国家公务员的选拔等都要审查档案,并以其记载的相关资讯作为甄选人才的重要证据,另外,如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出具各种相关证明等也都需要人事档案。

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毕业生毕业后暂时找不到就业单位的,其档案可免费由学校保存两年,有些同学就误以为既然学校免费保存,就无须再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了。其实,学校保存的只是你的“学籍档案”,而真正发挥作用的恰是你的人事档案,如你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相关事宜都是由学籍档案转换成人事档案后才能进行的。

按国家政策规定,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以报道证人事部门签署日期为准)一年后,即可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批准转正定级;本科毕业生毕业工作一年(以报道日期计)、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工作满三年可申报初级职称,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由此可见,学校保存的学籍档案只是“存放”,起不到任何作用。

3、哪些机构能保管人事档案?

按国家政策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才有资格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由委托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毕业生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人事关系。另外,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如省人才、市人才、各区人才等,它们的区别只是所属部门的不同,其它无任何区别。

4、哪些毕业生的档案适合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不想回本地而想将户口落在学校所在地的毕业生,准备考研的毕业生,还无法确定能否在现单位长期干下去的毕业生,以上这些毕业生还可选择将自己的档案人事关系在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5、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应注意的事项。

签协议前,应对企业全面了解,包括工作环境、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劳动强度等,同时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和愿望进行综合考虑,待明确后再签就业协议。考虑周全为上策(按规定改派是有时间限制的),同时这里也提醒到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工作的毕业生,除单位给你上保险外,其它情况,如不能将户口迁到本市,单纯的档案调动对你无任何意义。你可将人事档案落在某人才交流机构,然后去上述城市工作,这样可减少不必要的麻烦,甚至造成损失。

6、毕业生委托人才交流机构人事代理后都享有哪些服务?

(1) 负责人事档案关系接受、调出相关手续;

(2) 办理毕业生的转正定级;

(3) 档案工资的晋级;

(4) 职称晋升申报;

(5) 办理落户手续;

(6) 出具身份证明、落户证明、购房工龄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出国政审等;

(7) 代收代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代办医疗保险手续等。

以上所述是应届毕业生对于处理自身档案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公司招收应届毕业生不一定会重视档案的处理,因此作为毕业生一定要更加重视自己的档案。毕业后档案不能放在自己手里,可以存放在学校、生源地人事局和劳动局等地,也可以托由人才市场、职介等地方管理,否则容易变成死档。


·基金公司法人资格要求是什么?
    基金公司法人资格要求是什么? 相信很多人对于一个公司或者是企业的法人以及负责人的理解有点错误,有些人认为这二者是等同的,法人就是公司的负责人,但是其实二者并不是等同的,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法人它是一个组织,团体,而负责人是一个自然人。那么基金公司法人资格要求是什么? 一、基金公司法人资格要求是什么?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身份证、个人简历 1 份及一寸照...


·2023普通合伙企业注册资本需要哪些条件?
    2023普通合伙企业注册资本需要哪些条件? 一、普通合伙企业注册资本需要哪些条件? 2018普通合伙企业注册资本需要的条件有: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书面合伙协议;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是什么 普通合伙企业由...


·公司与个人签订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与个人签订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一、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1)要有不履行合同的事实(这是认定违约责任的前提条件),主要包括:    ①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    ②当事人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   ③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   ④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等。 (2)不履行经济合同的事实,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过错...


·独资企业与私营企业之间有什么不同
    独资企业与私营企业之间有什么不同我国对公司、企业的分类是比较复杂的,其中最常见的自然是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了,然而除此之外还会存在各种的企业,就包括外资企业、合资企业、独资企业以及私营企业。那其中这个独资企业与私营企业之间有什么不同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独资企业 (一)概念独资企业即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


·企业拆迁补偿的项目有哪些?
    企业拆迁补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企业拆迁的项目有哪些? 1、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2、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3、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


·保险公司不赔的情形有哪些
    保险公司不赔的情形有哪些 一、保险公司不赔的情形有哪些 第一、加装的设备 买车后,很多车主会自己加装音响、冰箱、尾翼、行李架等设备。但一旦撞车造成损失,保险公司也不会对这些新增加的设备赔偿。部分保险公司会接受车主投保“新增加设备损失险”,如果是改装车以后留下安全隐患,又没有事先通知保险公司,出了事故同样不能得到赔偿。 第二、撞伤亲戚朋友 一位市民开车不幸将自己的弟弟撞...


·商贸企业退货协议的格式是什么?
    商贸企业退货协议的格式是什么 商业贸易合作的过程当中,其实双方在刚开始签订合同的时候,其中关于退货也是有所提及的。不管退货的原因是什么,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必须通过书面的退货协议来进行约束,这样才能确保双方的利益不会遭受到损失,维护好双方以后的合作关系。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商贸企业退货协议的格式是什么? 一、商贸企业退货协议的格式是什么? 甲方(购货方): 乙方(销...


·公司股权能不能一次性全部转让
    可以的。但是这样做会将公司变成一人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如果不能证明公司的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的,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事实上,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比较难以完成举证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