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若要进行经济性裁员的话,则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企业若要进行经济性裁员的话,则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才能实际进行裁员。并且还要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支付被裁减员工夏官营的补偿。而在裁员的过程中,企业也是有一些义务的。那到底企业在裁员中都有哪些义务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企业在裁员中都有哪些义务
《劳动法》专门制定了对特殊群体的保护措施。该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种情形: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部制定的《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明确规定企业应制定合理的裁员方案,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在征求职工意见后,对方案作修正并应将方案和职工意见报劳动部门,听取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才可以正式实施裁员方案。
企业裁员属于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行为,为此企业应当给予被裁职工一定的经济补偿。1999年劳动部制定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补偿金外,还必须按经济补偿金额的50%支付追加补偿金。
补偿办法同时规定,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工伤被用人单位决定下岗的除按上述规定补偿外,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或绝症的分别不低于医疗费的50%到100%。
二、企业经济性裁员后的工作安排
1、清偿社会保险欠缴的数额。
企业与被裁减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时,应缴清欠缴的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支付拖欠被裁减人员的工资和参加医疗保险前发生的医疗费等,以货币形式及时支付并结清。
2、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社会保险和人事档案的转移手续。
企业应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到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被裁减人员办理档案转移和失业保险待遇的审核手续。被裁减人员持企业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到其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3、社会保险接续手续办理。
企业应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尚未重新就业的被裁减人员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缴费年限前后合并计算。
对于其中一些义务,若企业不积极履行的话,则就有可能构成违法,那么员工就能追究企业的法律责任。不得不说,企业与员工之间很多时候都会因此而产生纠纷,而在解决纠纷的时候,其实员工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为自己提供帮助的。



·新公司法对出资的规定有哪些
    新公司法对出资的规定有哪些? 一家新公司的成立需要注册资本,而有一些中小公司由于初期启动资金紧张或者公司发展中期缺乏资金的支持,就需要得到资金财物方面的支持。其中股东出资是公司集资的一项很重要的方式,新的公司法颁布后,对出资的规定作了哪些调整?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新公司法对出资的规定有哪些。 一、新公司法对出资方式的规定 出资方式也称出资财产种类,是《公司法》上一个较为...


·公司注册的步骤有哪些
    公司注册的步骤有哪些 现在很多人都有一个梦想,这个梦想就是成立自己的公司。可是成立公司必然会涉及到一系列的程序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公司注册,公司注册的步骤有哪些呢?它的流程按照顺序一一办下来的话又是怎么走的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对该问题进行解答。 公司注册流程依次为:查名(确定公司名字)→开验资户→验资(完成公司注册资金验资手续)→签字(客户前往工商所核实签字)→申请营业执...


·公司董事会的成员最少多少人
    公司董事会的成员最少多少人 一、公司董事会的成员最少多少人 我国法律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作出了规定。《公司法》第4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公司法》第5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公司法》第109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 《公司法》第...


·公司并购重组有什么价值
    公司并购重组有什么价值 一、公司并购重组的价值 企业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公司并购重组主要有以下价值: (一)获取战略机会 并购者的动因之一是购买未来的发展机会。当一个企业决定扩大其在某一特定行业的经营时,一个重要战略是并购那个行业中的现有企业...


·不想做公司法人应该怎么办?
    不想做公司法人应该怎么办? 不想做公司法人应该怎么办 不想做公司法人,可以要求公司召开股东会议进行变更,签署法人代表变更申请表,到当地工商局办理手续,工商局受理后,在5-10天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变更,受理后2-3天领取,到税务机关变更。 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 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


·公司股权转让纠纷管辖如何确定?
    公司股权转让纠纷管辖如何确定? 一、公司股权转让纠纷管辖如何确定?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法律赋予当事人协议约定管辖法院的权利,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


·因妻生娃解散公司合法吗?
    因妻生娃解散公司合法吗?公司解散是指公司人格消灭的法律事实。公司解散与公司终止不能划等号,公司解散后必须清理完自己的债权债务,才能消灭其法律上的人格,公司才能终止。只要没有清理完自己的债权债务,公司就视为继续存续。《公司法》第186条第3款规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只有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才能终止。公司解散是公司制度中的重要内容,...


·公司法人转让费用实际上有多少
    公司法人转让费用实际上有多少 公司法人转让费用具体有多少 变更法人的费用高低分为两种: 1、法人不占股份:变更费用八百到一千的就可以搞定了; 2、法人占有股份:如果法人占有公司股份,则会牵扯到股权问题,需要做股权转让,就工本费这一块有两个大头,印花税,照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五收费,在一个就是个人所得税,它有两种收费方式: (1)平转,收费是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五。 (2)差...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