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菏泽高新区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办法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菏泽高新区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办法在拆迁过程中,农村房屋补偿是失地农民非常关系的问题。在失去土地后,土地补偿费用成为农民最后“财产”。因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全国各地的价格差距很大。菏泽市是山东省的一个地级市,菏泽高新区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办法是当地农民关注的重要问题。下面,我们将法律对于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以及菏泽市农村房屋补偿的相关情况向您做一介绍,请借鉴。一、法律对于农村房屋补偿标准的规定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现行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二、菏泽市对于农村房屋补偿标准菏泽市农村房屋补偿标准因各地区的地价不同,补偿标准也不相同。下面我们一牡丹区、开发区为例:牡丹区、开发区土地共分三个等级:一类地61000元/亩,二类地52000元/亩,三类地40000元/亩。一类地范围:东到广州路,西到昆明路,南到新兖石铁路、钱塘江路(人民路以西为规划路)、北到北外环路(人民路以东部分为规划路)以内的区域;二类地范围:东到杜楼村、邵楼村、天波张楼村村边界及福州路、黄河东路、上海路,西到尚德路、杨营路,南到万福河,北到日东高速,Ⅰ区片以外的区域。三类地范围:Ⅰ、Ⅱ区片以外的。以上是我们就对 菏泽高新区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办法以及当地补偿标准所做的简单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需要说明的是,在拆迁过程中,补偿标准是固定的,是按照法律和当地法规的规定计算的,很多农民为了能够获得更多的补偿,毫无根据的漫天要价,既损害了其他失地农民的利益,也有失公平公正的拆迁政策,最后造成社会的不稳定。所以,除了市场因素,征地拆迁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保障良好的社会风气,稳定的社会秩序。



·按揭买房要注意什么
    如今,我国很多地区的房价都是居高不下,面对这种情况,各地政府也采取了一定的措施。而对于购房者来讲,此时就会选择按揭买房,这样还能买的起房屋。但是按揭买房不注意其中的细节,就会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那么您知道按揭买房要注意什么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按揭买房要注意什么 1、借款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 银行贷款一般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归还的...


·购买二手房警惕哪些陷阱
    现实中无论是购买怎样的房产,其实这里面都是可能会有一些陷阱的,而要是不小心落入了对方设置的陷阱中,那当事人的利益自然就会受到损害。具体说到购买二手房,您知道购买二手房警惕哪些陷阱吗?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陷阱一:定金锁定交易,反悔即侵吞。 在交易初期,买方有购房意向,中介公司则立即要求其支付“诚意金”“意向金”等,规避“定金”的法律约束,试图预先把部分佣金收入囊中,...


·最新房屋所有权赠与合同范本
    最新房屋所有权赠与合同范本 房屋所有权赠与合同 甲方(赠与人):_____ (写明姓名、住址) 住所: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 (写明姓名、住址) 住所: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房产公证要多少钱?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房产公证要多少钱? 一、根据法律规定继承房产公证要多少钱?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房产公证要应当是按照房屋评估的价格2%收取,大概是在几千元不等。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较低收取200元。 二、具体办理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房产继承公证的程序是: (一)所需材料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


·房屋租赁合同什么情况下可取消
    又一次毕业季结束,大波毕业生强势来袭,租房大军也势不可挡。马有失蹄,人有失足,如果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后才发现不合适,那么还能取消吗?接下来,为您从不同方解答——房屋租赁合同什么情况下可取消。 首先是在友好的情况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也就是当事人可以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解除租赁协议的条件,也可以经过协商后决定解除房屋租赁协议。 但是,如果没有约定的...


·一、离婚房产分割争议如何解决?
    一、离婚房产分割争议如何解决?房产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它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权益争议。一旦发生房地产纠纷,公民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1、调解。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进行民间纠纷调解,包括房地产纠纷的调解。2、仲裁。房地产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提请仲裁机...


·鉴于国家对农村房屋买卖的限制,不少购房者在买了农村房屋后,发
    鉴于国家对农村房屋买卖的限制,不少购房者在买了农村房屋后,发现该买卖是无效的,对此他们十分的焦急。那在法律上,农村房屋买卖怎样才有效呢?其实这个问题也就是在问,当事人怎样才能有效的进行买卖农村房屋的活动?下面,我们就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农村房屋买卖怎样才有效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房屋买卖有效必须符合下列四个条件: 1、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农...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租房已经成为我国公民在解决住房问题上选择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租房已经成为我国公民在解决住房问题上选择的一个主要方法。由此可见,租房群体还是非常多的,但是不管是普通的个人租房还是商业商场上的一些租房问题,在租房的时候都要简单的办理一些租房手续。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合肥凤霞房屋出租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一、合肥凤霞房屋出租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出租人与承租人应签订书面租赁合同。2、租赁双方应当在祖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