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破产债权申报要符合什么条件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破产债权申报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破产债权申报要符合什么条件
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别除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已经成立的,由清算组进行上述债权登记工作。
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
二、怎样申报破产债权
1、应申报的破产债权的范围。
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为破产债权。如果债权人未依法律的规定申报债权,则其程序法与实体法上的权利均归于消灭,即债权不复存在。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2、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
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是指法律规定或法院指定的债权人向法院或其指定机关申报债权的期间。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破产案件后10日内通知债务人并发布公告。人民法院在收到债务人提交的债务清册后10日内应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1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破产公告后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3、申报破产债权的内容。
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这些证明材料应包括申报债权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债权的内容和原因、债权的性质等。
4、接受破产债权申报的机关。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向法律规定的机关为之。否则,不发生债权申报的效力。破产法(试行)第五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5、破产债权申报的效力。
破产债权申报发生两方面的效力:
(1)取得参加破产程序并行使权利的资格和权利,如表决权,依破产程序接受债权清偿的权利等;
(2)债权的诉讼时效因破产债权申报而中断。
破产债权基于民法上的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法律原因而产生的债权,只是由于债权的受偿以破产财产为限,债权的行使必须通过破产程序来实现。在实践中很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不知道带哪些资料,有时候因为资料的不齐全而不予认定破产债权,也有的债权人是因为设立了抵押就不予以申报,那遇到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处理?不妨问问专业的律师,也可以请律师代为申报破产债权。



·房产破产清算要几年才能完成
    房产破产清算要几年才能完成 企业无法运营一直亏损的话,自然无法继续维持下去,为了减小亏损大部分股东都会要求企业申请破产,企业破产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不少见,但对于企业破产还是有很多人不了解,不知道企业破产如何进行,不知道企业破产清算要多长时间,那房产破产清算要几年才能完成呢? 房地产宣布破产到清算需要多久 虽然企业宣告破产后不一定就就会进入清算程序,但此时对宣布破产到清算的具体...


·企业破产是法人负责还是股东?
    企业破产是法人负责还是股东?在公司法里,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仅以其投入到公司中的财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一种制度。投资人只需要用其投资到公司的财产承担风险,而不会涉及到其他的财产。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破产了企业的罚款如何处理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政府部门的罚款是属于破产企业的债务之一,是属于普通的债务,在破产财产足够的情况下要清偿。依次序清偿根据破产清偿顺序和财产情况来确定,处罚决定已出是要交的,由法院组织清算组去交。依据《企业破产法》申请人民法院破产重整,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或者已经撤销、歇业无力偿还债务,主办单位(可在工商注册档案中查到)在两种情况下承担偿债责任:一是该企业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开办单...


·公司倒闭 破产清算顺序和相关费用
    公司倒闭 破产清算顺序和相关费用 一、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


·企业破产清算组的工作方案是怎样的?
    企业破产清算组的工作方案是怎样的? 企业破产清算组工作方案 企业破产律师事务所根中级人民法院,依照《破产法》及有关规定指定我所为企业破产清算组成员之一,并负责向法院汇报清算工作。为保证清算组在人民法院监督与指导下,本着对债务人、债权人负责的精神,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完成此次清算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1、清算工作必须在人民法院登报公告企业破产期...


·公司法司法解释清算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司法解释清算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针对公司出现的各种不同的状况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司的任何决策都要依法办理,如果公司在资金周转不灵将面临倒闭的情况就需要进行债权债务清算,那么公司法司法解释清算内容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公司法司法解释清算内容是什么 1、概念 公司的清算,是指在公司解散时,为终结公司作为当事人的各种法律关系,使公司的法人资格归于...


·诉讼时效因破产中断吗?
     一、诉讼时效因破产中断吗? 一般不会因为破产而直接中断,诉讼时效中断,必须是因为债权人主动行使其债权才能发生中断效果,如直接对债务人主张权利,或向司法机关、仲裁委等主张权利,或债务人主动放弃诉讼时效抗辩的权利(即“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情形)。债权人无法以默示的不作为而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结合上述分析,诉讼时效中断效果的发生必须是债权人主动主张其债权,才能产生中断的效...


·股东要求公司清算申请书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股东要求公司清算申请书的注意事项是什么1、根据《公司法》和《公司法解释二》并未对强制清算程序作出细化的规定。《清算纪要》第7条,股东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应当提交清算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申请的事实和理由;被申请人已经发生解散事由的有关证据;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享有股权的有关证据;拖延清算或存在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证据。对法院审理公司...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