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修正案九个人信息的相关规定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刑法修正案九个人信息的相关规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个人信息安全的相关法律条例:
十六、在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十七、将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修改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二、刑法修正案九个人信息的相关解释:  
1、为进一步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修改出售、非法提供因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而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规定,扩大犯罪主体的范围,同时,增加规定出售或者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是犯罪。
2、针对一些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增加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致使刑事犯罪证据灭失的,严重妨害司法机关追究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3、对实施诈骗、销售违禁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网站、通讯群组、发布信息的行为,进一步明确规定如何追究刑事责任;针对在网络空间传授犯罪方法、帮助他人犯罪的行为多发的情况,增加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媒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4、针对开设“伪基站”等严重扰乱无线电秩序,侵犯公民权益的情况,修改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降低构成犯罪门槛,增强可操作性。
5、针对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恶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情况,增加规定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是犯罪。
6、对单位实施侵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规定了刑事责任。
通过上文,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国家正越来越重视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以非法的途径获取他人信息,若公民发现自身的个人信息被非法盗用或泄露,可以利用法律,依法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希望的文章能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刑法修正案九个人信息的相关规定。



·盗窃罪的定罪标准是多少?
    一、盗窃罪的定罪标准是多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公安部1992年1月下发的《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对盗窃罪立案标准的规定: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


·律师刑事辩护权有哪些?
    律师刑事辩护权有哪些? 1、关于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我国刑诉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确立了律师提前介入的权利,这是为保证犯罪嫌疑人能及时得到律师提供的法律帮助,使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获得足够的时间和手段准备他们的辩护。但是刑诉法在作出这一规定的同时,又规定:“侦查机关根据案情情况需要可以派员在场”,在司法实践中,有的部门无论是否案情情况需要,滥用这权利,甚至还限制律师会见的...


·集资诈骗罪被起诉怎么办?
    在当今社会集资诈骗罪时候发生,如何避免被诈骗都是我们应该具备的法律意识。如果集资诈骗罪被起诉了怎么办,这就需要你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条文。我们将在下文为你讲解集资诈骗罪被起诉怎么办,然后列出集资诈骗罪立案标准。 一、集资诈骗罪被起诉该怎么办 被起诉后最好委托律师,通过阅卷,准备证据,处理此事。如果集资诈骗罪被起诉,首先去了解相关法律,了解集资诈骗罪的犯罪认定,刑法条文对集资诈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过失犯罪有形态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过失犯罪有形态吗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过失犯罪有形态吗? 犯罪过失也有犯罪形态,犯罪形态分成以下两种: (一)疏忽大意的过失 1、疏忽大意过失的定义 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 2、它的两个特点: (1)行为人对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应当预见,即...


·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是怎样的
    刑事责任年龄是决定一个行为人是不是要承担刑事责任,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的关键性因素之一,并且其与刑罚的适用及诉讼程序的适用都密切相关。那么,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是怎样的 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不满十四周岁是无责任能力年龄阶段。因此,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不...


·刑事案底几年可以撤销
    刑事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撤销档案中刑事责任的记录是不可能的。只有在个别地方有一些相关规定和司法解释,认为可以对未成年犯罪的行为人积极悔改的可以在档案中封存犯罪记录。所以刑事案底会伴随当事人终生。《刑法》第一百条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


·销售公民个人信息罪既遂如何量刑?
    销售公民个人信息罪既遂如何量刑?销售公民个人信息罪既遂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


·刑事赔偿和民事赔偿谁在先
    刑事赔偿和民事赔偿谁在先 一、刑事赔偿和民事赔偿谁在先 被判处罚金同时又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责任的被执行人,应当先履行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刑执行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六条 被判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又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责任的被执行人,应当先履行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的区别有哪些 1、两者的赔偿主体不同。 ...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