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定点医疗机构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定点医疗机构是什么意思?

医疗机构是老百姓生活中接触比较多的机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到医院看病的时候,会发现有些医院会悬挂一块写有“定点医疗机构”的牌子。如果我们有医保卡,还可以在看病过程中报销部分费用。那么定点医疗机构是什么意思?接下来我们简单介绍下有关知识。

一、定点医疗机构是什么意思?

定点医疗机构是指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并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疗机构和具有一定资质的民营医疗机构。

定点医疗机构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之日起,将悬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定点医疗机构标牌。

二、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分类?

1、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

2、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妇幼保健院(所);

3、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

4、诊所、中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

5、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6、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7、对社会服务的军队医疗机构。

三、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1、符合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符合医疗机构评审标准

3、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医疗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1)制定并执行卫生局医疗质量管理标准的常见病诊;

(2)有药品、医用设备、医用材料、医疗统计、病案管理、财务等管理制度;

(3)准确提供门急诊、住院、单病种费用等有关资料。

4、严格执行国家及本市物价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收费标准、并经物价部门检查合格。

5、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及专用设备。

通过对上文的阅读,我们应该知道了定点医疗机构是什么意思。简单来说,那些和医疗保障中心签订医疗协议,为城镇职工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都是定点医疗机构。享有医疗保险待遇的人们,到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可以报销部分住院费用和门诊费用。目前,现在大部分公立医院都是定点医院。


·医疗纠纷的举证责任 医疗纠纷一般是患者和医院之间产生的纠纷
    医疗纠纷的举证责任 医疗纠纷一般是患者和医院之间产生的纠纷,和一般的纠纷存在着差别,因为一方是医院,对于患者需要的证据,需要在医院去取证。那么在举证的时候会存在着一定困难。今天整理了关于医疗纠纷的举证责任的资料,供您了解阅读 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人民法院要做出患者胜诉的判决,必须要确认下列事实存在: 1、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 2、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诊...


·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怎么改 ?一、定点医院是什么?
    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怎么改 ?一、定点医院是什么 1、医保定点医院指的是社保部门指定的在所管辖区域内具有社保医疗资格的医院,医院也可以自行申请成为医保定点医院,只需经过医保考察,并符合医保的要求即可成为医保定点医院,从而为本区域的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参保人员只要凭医保卡到定点医院就医,就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2、医院一般分为甲类医院和乙类医院两大类,其中甲类医院又...


·医疗责任处理方法是什么?
    医疗责任处理方法是什么?医疗事故是现实生活中一种常见的事故类型,当然,出现医疗事故之后是需要进行相应的追责和事故的处理的。不过针对不同的医疗事故,我们采取的具体处理方式也是不同的。那么医疗责任处理方法是什么?相关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一、医疗责任处理方法是什么?1、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2、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


·医疗事故的免责事由是什么?
    医疗事故的免责事由是什么? 一、医疗事故的免责事由是什么 医疗事故的免责事由: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医疗意外是医务人员无法预料的原因造成的,或者根据实际情况无法避免的医疗损害后果等等。 二、如何认定医疗事故 认定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一)医疗事故的行为人,...


·医疗事故中的伤残情况主要分为了四级,其中有一级是三级丁等。不
    医疗事故中的伤残情况主要分为了四级,其中有一级是三级丁等。不同的等级下面,对患者的赔偿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三级丁等医疗事故应该赔偿多少钱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三级丁等医疗事故应该赔偿多少钱 医疗事故等级对应伤残等级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补助赔偿计算。 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九级伤残)按20%计算。计算公式为:居民年平均生活费×30年×20% 由于《医疗事故处理...


·如何认定非法行医罪,非法行医罪应如何量刑 现实生活中,一些
    如何认定非法行医罪,非法行医罪应如何量刑 现实生活中,一些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人为了一己之私利而从事医疗活动,殊不知在实施这些行为的同时,已触犯了刑法,构成非法行医罪。那么,什么是非法行医罪呢?如行为人犯该罪的,应当如何量刑呢?我们为您解答。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非法行医罪的认定作出相关规定 第一条具有下列...


·医患打官司需要注意事项
    医患打官司需要注意事项 患者仍要承担举证 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是否患者就不需要举证呢?对此,有关法律专家表示,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并不等于患者完全不举证。作为病人或其家属,还要承担医疗行为的违法性和医疗行为造成损害的举证责任。具体而言,在病人向法院提出诉讼时,仍应承担的基本举证义务包括: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确实在被告医院就诊或手术过,比如病历;证明医院的诊治给自己带来了哪些不良后...


·医疗纠纷怎么赔偿?
    医疗纠纷怎么赔偿?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