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照办理流程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照办理流程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证照办理的前提条件
在房地产项目中,国土局主要负责办理“五证”中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具体办理流程为:用地单位与市土地收购储备拍卖核心签订销售确认书,且取得发改部门的审核、审批、或备案文件和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后,到国土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待取得市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由国土局向用地单位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及用地批复,待用地单位缴清土地出让金和各项税费后,再由国土局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证照办理的具体流程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 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一)办理程序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2、地籍调查 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3、土地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评估收费
根据行政许可收费标准收取以宗地评估报告评估基准地价的总额计算各项费用。 受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受让方为个人的应提交:申请书1份(转让方、受让方共同申请并盖章、身份证复印件1份、房屋产权证复印件1份、委托书1份;)
2、受让方为单位的应提交:申请书1份(转让、受让方共同申请并盖章;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及法人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产权证复印件1份,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商品房、房改房、拆迁返还房、经济适用房申请分割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一)转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大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4年10月1日以后颁发的土地证应提供由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地籍事务部出具的(土地用途面积分摊计算表1份);
2、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
3、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
4、总产权复印件1份;
5、土籍调查表复印件1份,《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6、《土地登记卡》(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7、产权测量报告
8、申请书1份;
9、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10、分割情况说明;
11、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总表1份(第1次分割)
大部分都是上述要求的内容。如您需要办理国土使用证证照的,请您到具体的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照办理流程还请到当地国土具咨询,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相信这个证照也不难办。如需要委托专业律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照,详情还请咨询的专业律师。



·民法总则有土地纠分吗
    民法总则有土地纠分吗?近几年,由于国家经济的发展,土地的价值也越来越高,因此,由于土地产生纠纷的案例也在增多。我国公民对于土地有使用权,这项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民法总则是对公民基本权利作出规定的一种法律,那民法总则有土地纠分吗?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民法总则有土地纠纷的相关内容吗? 关于土地纠纷,一般适用于土地管理法,不过民法总则中对于土地纠纷的规定涉及到对土地...


·湖南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湖南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国家关于征地补偿的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


·各地县政府有权征收土地吗
    各地县政府有权征收土地吗征地一直是社会焦点问题,征地不仅仅是土地的问题,而且一旦处理不好就会引发大的冲突和争端,所以关于征地的一切问题都应该要注意,那么哪些主体可以征地呢?县政府有权征收土地吗?如果可以,他们的权力来自哪里,又有什么限制吗?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做一个了解。各地县政府有权征收土地吗没有权利征收土地。只有国家才有权征收土地,现实中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以及省自治区直...


·土地使用权抵债如何办理过户有哪些具体手续
    土地使用权抵债如何办理过户有哪些具体手续 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人在土地上进行经营和管理的权利,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使用人将自己对土地的使用权用作债务抵押是可以的,但是债务抵押之后土地使用权要进行变更,关于土地使用权抵债如何办理过户的有关事项我们进行了整理,土地使用权用作债权抵押是将土地使用权变价的一种方式,土地使用权抵债变更必须要依据法律的规定否则变更就是无效的,就会影响债权...


·二手房没有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
    在我国,房子越来越多,预计近几年房子都卖不完,因为房价还是比较高的,也有一部分人买不起房子,只好买二手的房子。都知道土地使用证是你房子所有权的证明,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就无法证明房子是你的,那么二手房没有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土地使用证的过户程序 1、选中房产并且签订购买合同; 2、向银行申请贷款,但是银行目前暂时还不受理个人直接申请的二手...


·福建省最新征地补偿法是什么样的?
    福建省最新征地补偿法是什么样的?虽然我国的土地基本上都是属于国家的,但是您依然是有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限的,但是有时候国家一些大型工程的实施,可能会侵犯到您的土地使用权,这个时候国家是会给您一定的征地补偿的,对于征地补偿各地的规定都是不一样的,那么福建省最新征地补偿法是什么样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


·重婚罪由哪个部门受理一般是需要去当地人民法院去起诉
    重婚罪由哪个部门受理一般是需要去当地人民法院去起诉。关于重婚案件的管辖分工,1979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曾将重婚案件列为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规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后又发布补充规定如下:1、对于由被害人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仍按1979年12月15日发...


·湖北省襄阳市远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襄阳市远城区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襄阳市远城区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欧庙镇(15个村):李湾村、石湾村、曾垴村、刘口村、康湾村、王树岗村、柳林桥村、张西村、文垴村、郭河村、陈河村、张东村、胡河村、梁西村、梁东村;尹集乡(1个村):尹集村;卧龙镇(4个村):街东村、街西村、新建村、谭庄村。牛首镇:大李营村、刘古岗村、竹条村、熊营村、兴隆巡、李马村、汤岗村、九冢村(...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