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原产地证明有什么用?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原产地证明有什么用? 一、原产地证明有什么用
原产地证书是证明货物的原产地的法律文书。形象地说,原产地证书是货物的“护照”。  原产地证书是贸易关系人交接货物、结算货款、索赔理赔、进口国通关验收、征收关税等的有效凭证。它是出口国享受配额待遇,进口国实行差别关税待遇和国别贸易政策、进行贸易统计、实行数量限制和控制从特定国家进口等的重要凭据,因而具有特定的法律效力和经济效用。  如果出口货物的目标国是WTO成员,凭一般原产地证可享受目标国的最惠国待遇;如果出口货物的目标国是普惠制给惠国或我国加入的各种区域合作安排的成员,则凭相应格式的原产地证书可享受目标国在最惠国待遇基础上更大的优惠待遇,直至免税。  各类优惠性原产地证书是在进口国享受优惠关税待遇的必要凭证。我国企业应充分利用各类优惠性原产地证书扩大出口,开拓国际市场,争取最大利益。
二、原产地证明的申领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享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从事“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业务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均可根据需要申领办理《原产地证》。
三、原产地证的申领程序
1、注册登记:申请单位应持营业执照、主管部门批准的对外经济贸易经营权证明文件及证明货物符合出口货物原产地标准的有关资料,向所在地签证机构办理注册手续。申请单位的印章和申领人员的姓名在申请单位注册时应进行登记。证书申领人员应经检验检疫机构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申领员证。
2、申请签证:申请单位应至少在货物出运前3天,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签证,提交下列文件:
(1) 一般原产地证申请书一份;
(2) 缮制正确、清楚并经申请单位手签人员手签和加盖公章的一般原产地证一式四份;
(3) 出口商的商业发票副本一份;
(4) 含有进口成份的产品还得提交产品成本明细单。
3、申请签发"后发证书":原产地证一般应在货物出运前签发,但如属特殊情况,未能及时申请签证,签发机构可酌情办理"后发证书"。
4、申请签发"重发证书":如果已签发的证书正本被盗、遗失或损毁,从签发之日起半年内,申请单位可申请重新签发证书;申请单位在申请签发"重发证书"前,应首先在〈〈国门时报〉〉上作遗失声明,除应提交重新缮制的证书以外,还应填写更改申请书并提供商业发票副本。
5、申请签发"更改证书":如果申请人要求更改或补充已签发证书的内容时,应填写更改申请书,申明更改理由和提供依据,退回原签发证书,签证机构经审核无误后予以签发新证。
6、凡进口商要求我官方机构签发一般原产地证的,申请单位应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凡进口商要求我民间机构签发一般原产地证的,申请单位应向贸促会申请办理;未明确要求的,可向检验检疫机构或贸促会申请办理。
7、货物如在中国进行的制造工序不足,未能取得中国原产地证,可以申领"加工装配证明书";经中国转口的外国货物,不能取得中国原产地证,可以申领"转口证明书"。申领这两种证书的申报手续和所需单据与一般原产地证相同。
原产地证明有什么用相信您都了解了。原产地证明相当于商品的护照,它可以证明该商品的原产地是属于哪个国家的。对于一些出口国,如果对该原产地国有关税优惠的待遇,就可以凭借该证明享受到应有的优惠。对于我国来说,拥有优惠性的原产地证书可以扩大我国的贸易 规模,开拓更多的国际市场。



·婚姻登记可以在异地吗?
    婚姻登记可以在异地吗? 一、婚姻登记可以在异地吗? 要领结婚证,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不可以异地领取,需要在男女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县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二、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三、需要提...


·农场土地承包合同范本内容有哪些
    农场土地承包合同范本内容有哪些 农场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合同编号: 乙方(承包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坚持有偿使用的原则,就甲方将土地发包给乙方耕种,乙方承包甲方土地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土地坐落的位臵(地点)、类别...


·国家土地使用权限有几年,土地转让程序是什么样的?
    国家土地使用权限有几年,土地转让程序是什么样的? 对于土地,不管是在土地的使用方面,还是在土地的转让问题上,国家都制定了相对应的管理办法,而且国家还根据相关的土地使用情况,对土地的使用年限进行了相应的规定,下面给您简单介绍一下国家土地使用权限有几年,土地转让程序是什么样的? 一、土地使用年限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 按照土地用途不同使用期限也不相同。 最高年限按下...


·我国土地使用权权益包括哪些?
     一、我国土地使用权权益包括哪些? 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


·在我国办理土地使用证要几天
    在我国办理土地使用证要几天 众所周知,我们国家土地是归国家所有以及集体所有。我们所使用占用的土地,仅仅对土地享有使用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对于自己使用和占用的土地办理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那么,办理土地使用证要几天呢?来下文寻找答案吧。 一、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集体土地使用证》办...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届满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是有使用年限的,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届满怎么办,年限是有关法律依据相关条例进行约束的,所以对于这类问题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所属的年限是否正真到期,如果到期就依据一定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另一方面因为涉及国有土地,所以有关部门会定期进行接触。 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


·撤销土地使用权证管辖,案件类型有哪些?
    撤销土地使用权证管辖,案件类型有哪些? 一、管辖 一种是向土地所在地的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这种情况的申请期限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如果超期了,复议机关会以申请复议超期为由不受理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 另一种是向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者是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这种情况起诉的期限是,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如果...


·土地政策法规是怎样的
    土地政策法规是怎样的 一、相关土地政策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 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上的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针对失地农民。前二项对象为 物,系对物因征地受到的损失的补偿,基于损失与补偿的法律因果。后一项对象为人,系对征地后失地农民的劳力安置,该项是...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