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时怎样证明分居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有的夫妻离婚是以分居的方式进行的,而这个时候并不是说夫妻有过分居的行为,那么法官就会判决离婚,还是要符合了规定的分居离婚条件才行。此时就会要求当事人对夫妻分居进行证明,那到底夫妻离婚时怎样证明分居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离婚时怎样证明分居
1、分床不分房,法院难认定是分居
因为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大多数的夫妻还只拥有一个住处,或者无力负担长期在外单独租房居住,因此夫妻感情不和后,同房不同床,各自分灶吃饭。在一方提起诉讼离婚时,如果另外一方不承认分居事实,外加夫妻同居是纯属私人事务,他人很难为此作证,因此法院一般不予采信。2、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有的夫妻因为就业、学习等的原因并不在一个地方生活,所以地理意义上的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上说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不过如果异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间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但是必须要有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书信等书证及其他证据来证明。
二、能证明夫妻分居的证据有哪些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分居满两年,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经常遇到有人咨询说分居两年后,婚姻关系是不是自动解除了?分居(别居)满2年在我国只是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方式,只要不经过法定的离婚手续,双方的婚姻关系还继续存续,如果此时任何一方与第三方结婚的,即构成重婚罪。我们国家的离婚方式只有两种:去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和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离婚分居中的“分居”要是夫妻是以感情不和而进行的分居,若是因为工作、学习等原因导致的分居,则并不构成分居离婚的条件之一。另外,虽然夫妻口头上都说有过分居的事实,但也是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分居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离婚小孩抚养权转移怎么办理?
    在现代社会,离婚已经是一个司空见惯的事情,在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有小孩的,会明确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如果是归女方抚养,则男方要按时支付一笔抚养费。而抚养权一旦确定,不是一成不变的,可以变更。那么离婚小孩抚养权转移怎么办理?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离婚小孩抚养权转移怎么办理?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


·一、没结婚证怀孩子了分开了会要付抚养费吗?
    一、没结婚证怀孩子了分开了会要付抚养费吗?《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不管有没有结婚证,亲生父母对子女都有抚养的义务。如果女方拒绝,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要孩子的抚养费。没有户口不是问题,当时生孩子时候的病历可以作证...


·一方使用虚假身份证登记结婚,如何离婚?
    1、使用假身份证进行婚姻登记虽然也可能有效,但却潜藏着风险,一旦双方感情出现危机,使用假身份证进行登记的一方往往没有什么负担,通常一走了之,对另一方的离婚诉求置之不理,另一方该如何救济呢?本人认为 ,受害一方婚姻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得救济。(一)符合婚姻法第十条规定的无效婚姻条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宣告无效婚姻之诉;(二)因受胁迫使用假身份证进行登记结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


·我国农村孩子抚养费标准有那些
    ?近几年来,我国农村的离婚率也在上升,农村作为法律意识比较弱的地方,很多人对法律的认识基本是一片空白,在离婚时关于孩子抚养的问题有很多的争议,其收入相比也没有城市的稳定,那么,我国农村孩子抚养费标准有那些呢,接下来我们为您说明如下。 我国农村孩子抚养费标准: (一)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 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1、...


·孕妇起诉离婚申请书范文是怎样的
    离婚的人群有很多种,其中也不乏一些正在怀孕的孕妇离婚的,孕妇离婚的虽说不多,但也是存在的,通过孕妇起诉离婚申请书像法院提出离婚申请,法院为接到您的申请以后,会根据实际的情况以及法律依据,做出合理的判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对于孕妇这一特殊的情形,法律究竟是怎么规定的以及申请书该怎么写,可以到本文详细了解。 一、孕妇起诉离婚申请书范文 孕妇起诉离婚申请书 原告:×××...


·假离婚后可以重新分配财产吗?
    假离婚后可以重新分配财产吗?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假离婚这么一种说法,假离婚只不过是老百姓自己的说法。按照法律规定,所有的离婚都必须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假离婚也必须通过上述两种方式进行。但关键在于,法律可不管你是不是真心想离婚。只要夫妻履行了正当的离婚程序,比如去民政局登记离婚,或者向法院起诉离婚,一旦离婚成功,这种离婚就具备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假离婚的后果与“真离...


·民政局办离婚证流程怎么走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
    民政局办离婚证流程怎么走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协议离婚的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镇、民族乡的人民政府。1、申请。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


·婚姻关系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婚姻关系通过法律行为建立,自然日后也是有可能被解除的。当然,不管是建立婚姻关系还是解除婚姻关系,此时都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那具体来说婚姻关系解除的条件是什么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婚姻关系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精神,解除婚姻关系一般须具备下列要件: 1、婚姻关系合法。 包括合法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且不属于无效...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