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债券上市每天交易时间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公司债券上市每天交易时间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越来越热衷于投资,购买公司债券就是一项很好的投资方式,购买公司债券就需要知道债券每天的交易时间,那么公司债券上市每天交易时间是多少呢?下面就由为您详细讲解债券交易的相关问题。

公司债券上市每天交易时间


与股票买卖一样,投资者可以在上交所竞价系统买卖公司债券。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法定公众假期除外。有些证券公司开发的柜面系统可以支持交易时间外的投资者预申报,但上交所交易系统只在上述交易时间接受柜面系统的交易指令。

债券上市是指证券交易所承认并接纳某种债券在交易所市场上交易,债券上市必须符合证券交易所和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上市制度。 与股票不同,企业债券有一个固定的存续期限,而且发行人必须按照约定的条件还本付息,因此,债券上市的条件与股票有所差异。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债券交易的流动性,证券交易所在接到发行人的上市申请后,一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对企业债券的上市资格进行审查。

债券交易市场包括场内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两部分。场内债券交易程序也叫交易所交易,证券交易所是市场的核心,在证券交易所内部,其交易程序都要经证券交易所立法规定,其具体步骤明确而严格。债券的交易程序有五个步骤:开户,委托,成交,清算和交割,过户。 场外债券交易就是证券交易所以外的证券公司柜台进行的债券交易,场外交易又包括自营买卖和代理买卖两种。

1 自营买卖债券的程序 场外自营买卖债券就是由投资者个人作为债券买卖的一方,由证券公司作为债券买卖的一方,其交易价格由证券公司自己挂牌。 自营买卖程序十分简单,具体包括:


1.1 买入、卖出者根据证券公司的挂牌价格,填写申请单。申请单上载明债券的种类提出买入或卖出的数量。


1.2 证券公司按照买入、卖出者申请的券种和数量,根据挂牌价格开出成交单。成交单的内容包括交易日期、成交债券名称、单价、数量、总金额、票面金额、客户的姓名、地址、证券公司的名称、地址、经办人姓名、业务公章等,必要时还要登记卖出者的身份证号。


1.3 证券公司按照成交,向客户交付债券或现金,完成交易。


2 代理买卖债券程序 场外代理买卖就是投资者个人委托证券公司代其买卖债券,证券公司仅作为中介而不参与买卖业务,其交易价格由委托买卖双方分别挂牌,达成一致后形成。 场外代理买卖的程序包括:


2.1 委托人填写委托书。内容包括委托人的姓名和地址、委托买卖债券的种类数量和价格、委托日期和期限等。委托卖方要交验身份证。


2.2 委托人将填好的委托书交给委托的证券公司。其中买方要交纳买债券的金额保证金,卖方则要交出拟卖出的债券,证券公司为其开临时收据。


2.3 证券公司根据委托人的买入或卖出委托书上的基本要素,分别为买卖双方挂牌。


2.4 如果买方、卖方均为一人,则通过双方讨价还价,促使债券成交;如果买方、卖方为多人,则根据“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顺序办理交易。


2.5 债券成交后,证券公司填写具体的成交单。内容包括成交日期、买卖双方的姓名、地址及交易机构名称、经办人姓名、业务公章等。


2.6 买卖双方接到成交单后,分别交出价款和债券。证券公司收回临时收据,扣收代理手续费,办理清算交割手续,完成交易过程。

与股票买卖一样,投资者可以在上交所竞价系统买卖公司债券。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法定公众假期除外。有些证券公司开发的柜面系统可以支持交易时间外的投资者预申报,但上交所交易系统只在上述交易时间接受柜面系统的交易指令。

综上所述,债券交易有多种交易方式,债券交易时间与股票买卖一样,有固定的时间。以上就是为您提供的公司债券上市每天交易时间的相关问题,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法律知识,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为您解答。


·交通违章是怎么扣分的 一、一次记12分的处罚情形 1、驾
    交通违章是怎么扣分的 一、一次记12分的处罚情形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3、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鸦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二、一次记6分的处罚情形 1、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


·一、安徽省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安徽省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安徽省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人均收入乘以20乘以0.2。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赔偿年限。伤残系数,伤情评定为一级伤残的,按全额赔偿,即100%;二至十级的,则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


·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判刑吗?
    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判刑吗?1、交通事故一死一伤通常都会被判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


·一、农民工交通事故误工费一天多少?
    一、农民工交通事故误工费一天多少? 农民工交通事故中一天的误工费是收入多少就赔偿多少,误工费本身就不是按照户口来计算的,无论是农民工还是城镇职工,本身就是按照交通事故给当事人造成的实际损害来计算误工费的。有些农民工每天的工资收入可能要比职场白领还高一些,不能以农民工来判定误工费的多少。 对于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是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来决定的,是以受害人有无固定收入为界,分采用...


·一、交通事故如何赔偿问题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如何赔偿问题的参考依据是什么?按照造成的实际损失赔付,计算依据是: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


·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垫付情形有哪些?
    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垫付情形有哪些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抢救费用超过保险限额的,肇事车辆未参交强险,肇事后逃逸的。《交强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


·一、交通事故连带责任赔偿标准的情形有多少种?
    一、交通事故连带责任赔偿标准的情形有多少种?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赔偿标准有17种情形; 1、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事故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肇事司机暂无力赔偿,由司机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垫付。 2、肇事车辆为单位所有,司机执行职务,即工作或生产过程中履行驾驶职责行为受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委派或认可,该单位或车辆所有人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3、肇事车辆为个体户、...


·在正常情况下,如果人喝酒的话,到了一定程度即使不开车,也会做
    在正常情况下,如果人喝酒的话,到了一定程度即使不开车,也会做出一些对自身有危险的事情。因为在醉酒的状态下,人的大脑本身就是不受控制的,更不用说醉驾开车,其危险性其实生活当中每个人都知道,但是仍然有人在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下面我们就为,一下,上海醉驾酒精含量260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上海醉驾酒精含量260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