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提出离婚诉讼的时间有什么限制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虽然夫妻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的决定自己是否要离婚,但此时要是无法协议离婚而走上诉讼离婚道路的,则必须要了解清楚,法律中关于提出离婚诉讼的时间,具体是进行了怎样的限制,对此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提出离婚诉讼的时间有什么限制
我国法律对提出离婚诉讼的时间限制规定有:1、《婚姻法》规定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主要是从女方的身体健康、心理稳定、精神愉快、对胎儿的成长发育等因素出发,2、《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析,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离婚诉讼中当事人该怎么做
有很多老百姓存在疑问,都起诉到法院了,肯定是感情已经破裂了,否则也不会折腾到法院去,甚至对法院、法官存在抱怨,觉得法院不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法院不判决离婚实在不公平。其实这种理解是有偏颇的,每一个离婚案子都有其自身的特点,对于不存在法定的几种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之外的案件,对于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往往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事情,很难用客观的标准去评判。因此,对于离婚诉讼中的原告,最好能够举出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赌博、实施家庭暴力、婚外情、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以及其他证明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当然,实践中国很多当事人举不出类似证据,那么在诉讼中要争取调解,这一环节也至关重要,本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中,大部分以调解的方式结案,既达到了当事人的诉讼目标,也节省了双方的时间。当然,如果实在调解不成,一旦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当事人只能在6个月后再起诉离婚,对于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法院一般会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可以顺利解除婚姻关系的。在婚姻家庭方面,我国法律对女方的保护是较多的,因此就对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时间做出了限制,不是任何情况下男方起诉离婚的,法院都一定要受理案件。当然即使受理了案件,也不代表最终一定就会做出离婚判决。



·新婚姻法过错方怎么分割财产?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离婚时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分割。过错方分割财产的规定是什么?离婚时能够证明对方有过错的,可使其少分或不分到财产。诉讼离婚时需要多方面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过错,房产问题可能要证明不动产确实属于共同财产,可请律师协助。以下是规定和分割方法: 一、过错方怎么分割财产 在分割财产时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请...


·涉嫌构成重婚罪被害人有谁
    一、涉嫌构成重婚罪被害人有谁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对方结婚的行为。即重婚罪被害人是犯重婚罪的配偶、或不知情对方已结婚的第三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重婚罪属于共同犯罪吗1、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


·离婚协议书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很多通过协议离婚的当事人都会疑问,离婚协议是否需要公证?离婚协议并不需要公证,办理离婚登记之后就有效力了,但是还是有很多人想要办理离婚协议公证,那么此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协议是否需要公证 离婚协议并不需要进行公证,但必须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并领取离婚证后才开始生效。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必须是确实分割完毕,再去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你...


·什么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的情况其实在社会中是时常可以看到的,不过当前很多人对此没有明确的认知,所以很多人自身遇到这些问题可以要求国家赔偿时,却不知道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维护自身的权益,所以对国家赔偿的相关意识水平还有待提高,那对于我们来说哪些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呢? 什么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


·离婚对方隐匿的财产情形有哪些?
    有的人在离婚的时候不知情,而在解除了婚姻关系之后才发现对方隐匿的有财产,也就是对本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在离婚的时候没有得到充分的分割。那要是夫妻在离婚后发现对方隐匿的财产该怎么办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离婚对方隐藏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对方隐藏财产是指在离婚时夫妻一方将自己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转移、隐匿的办法将财产转移至另一方不知道的地方或他人,从而在...


·上海变更抚养权律师费用多少钱?
    在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就已经被确定下来,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判定标准是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一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本着这一原则,如果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无法给孩子继续提供健康的成长环境,另一方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在上海变更抚养权律师费用多少钱? 一、上海变更抚养权律师费用多少钱?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夫妻离婚时,按照对子女成长有利的原则,子女会被判归一方抚养。同样,...


·离婚案件休庭后多长时间再开庭
    离婚案件休庭后多长时间再开庭?期间没有法律规定时间,一般情况一周左右,多给法官电话追问安排时间。1、法院休庭后,只要在法院的合法审理期限内审理完毕即可。2、民事审理期限: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


·离婚子女共同抚养是否可以
    离婚子女共同抚养是否可以一般在夫妻离婚之后,就会各自开始各自的生活,通常也不会继续居住在一起,至于孩子跟随哪一方生活,就要看在离婚的时候是怎么处理孩子抚养问题。但我们发现现实中有的离婚夫妻约定子女由双方共同抚养,那离婚子女共同抚养是否可以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子女共同抚养是否可以 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