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发行上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的区别有哪些呢?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在发行上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的区别有哪些呢? 一、发行条件不同
1、公司债券
证券法第十六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2、企业债券
企业债券的主管部门是国家发改委,根据《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发改财经【2004】1134号文和发改财经【2008】7号文的规定,企业债券发行人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筹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包括主管机关批文、土地、环评等;
(2)企业存续时间超过三年,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净资产规模达到规定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4)已经发行的企业债券或者其它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
(5)企业累计发行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40%;
(6)近三年连续盈利,且近三年平均净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的利息,现实审批时国家发改委一般要求近三年平均净利润能够覆盖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二、发行流程不同
1、公司债券
(1)公司董事会制订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3)公司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报请批准;
(4)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5)证券经营机构承销发售公司债券;
(6)公众应募、缴款并领取债券;
(7)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
2、企业债券
(1)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发行债券作出决议,确定发行主体,选定主承销商;
(2)确定担保人或担保方式,担保通常有第三方担保、土地抵押担保、设立偿债基金等方式;
(3)确定筹集资金的使用项目;
(4)确定其他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信用评级等中介机构;
(5)确定发行方案;
(6)主承销商协助向地方发改委提出发行企业债券的申请;
(7)主承销商协助企业建立与主管部门的关系;
(8)制作申请材料并报国家发改委审批;
(9)发行和承销准备工作;
(10)发行事宜包括销售、划款、承销工作汇报、验资等;
(11)其他工作包括信息披露、在每个环节作企业的顾问等。
综上所述,在发行上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的区别主要是发行条件及其流程的不同。在发行条件上企业债券的资金要求明显高于公司债券,而在流程上也相对的繁琐些。同时他们的审核机构也有所不同,一个是证监会,一个是发改委。如果您还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疑惑,可以登入网站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如果公司倒闭欠款怎么办?
    如果公司倒闭欠款怎么办?债权人该如何讨债?这几年,新型的公司不断崛起,给许多公司带来了新鲜的活力,但是他们更多的是时刻威胁着老公司。年轻人有梦想,有精力,有活力,这是许多老公司没有的。在经济竞争激烈的今天,他们也就可能会遭受破产的命运。可是公司倒闭欠款怎么办?这是一个问题。为您解答。如果公司倒闭欠款怎么办,债权人该如何讨债公司倒闭了之后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进行起诉,或者向工商行政部...


·集资诈骗罪赃款追缴如何强化?
    非法集资诈骗罪是比较严重的诈骗犯罪之一,该罪具有诈骗数额大,涉及面广,受害者多的特点,所以社会危害性也是非常显著的。现在集资诈骗的案件也经常出现在媒体的报道当中,比如不久前的巴铁集资诈骗,诈骗了差不多四十个亿。那么,集资诈骗罪赃款追缴如何强化?详情参考下文。 为让受害者降低损失,严力打击非法集资类活动,要用好三个对策来强化非法集资款的追缴。 一是界定赃款范围 此类犯罪中...


·贩毒判无期还要罚款吗?
    贩毒判无期还要罚款吗? 一、贩毒判无期还要罚款吗? 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


·企业股东债务责任在什么情形下需要承担?
    企业股东债务责任在什么情形下需要承担? 一、企业股东债务责任在什么情形下需要承担? 企业股东债务责任在存在虚假出资或者是没有缴纳全部的注册自己的情形下需要承担,具体需要承担债务的情形如下: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生产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


·借钱的现象在生活中是经常可以看见的,很多人还因此发生债务纠纷
    借钱的现象在生活中是经常可以看见的,很多人还因此发生债务纠纷。个人债务有自己承担就好了,但是有些特殊情况就需要具体分析了,如夫妻债务,那么老公欠钱老婆要还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老公欠钱老婆要还吗 老公借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老婆是需要承担债务的;但是老公借钱不是用于共同生活,那么属于个人债务,老婆是不用承担债务的。 ...


·贷款担保的风险有哪些
    贷款担保的风险有哪些在为他人贷款提供担保的时候,需要小心了,此时你作为贷款担保人,是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的。那到底贷款担保的风险有哪些呢?具体又需要承担哪些责任?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贷款担保人有风险吗? 作为贷款担保人肯定要承担贷款风险,但通常不是刑事责任而是民事责任。 (一)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


·民间借贷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民间借贷需要注意什么1、借贷要合法合法的借贷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诈骗、贩毒、吸毒等非法活动,仍予以出借的,国家法律不予保护,出借人不仅得不到债权,还会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的制裁。2、注意考察借款人的信誉和偿还能力首先要看借款人的固定资产、经济收入等情况,判断其是否具备偿还能力;其次要看借款人平时为人怎样,信誉程度如何,如果借款人曾有过“有借无还”...


·重婚期间债务财产应该怎么分?
    重婚期间债务财产应该怎么分割?老公重婚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等分割,因为基于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财产时,夫妻双方应当比例平等,如果是一方有重婚的,另一方可以在分割完财产后要求重婚方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前提条件是必须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此时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否则不予支持。原则上,需要共同承担。1、结婚,本质上是受法律保护的合法的同居关系;2、重婚,本质上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非法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