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拖欠货款8个月不付怎么办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拖欠货款8个月不付怎么办 一、客户拖欠货款8个月不付怎么办?
1、如果有买卖合同,那么债权方有证据可以证明与客户公司之间存在销售或者供货等法律关系。如果没有买卖合同,客户下的订单、债权方的发货单等证据也可以证明存在事实的买卖合同关系。
2、如果有签收的书面凭证,那么债权方有证据可以证明实际发生多少笔交易,仅凭签收凭证或者结合买卖合同,可进一步证明实际交易的应付货款数额。
如果没有签收凭证,但有对账单的,也可以证明应付货款数额。
3、如果债权方的公司司已经向客户公司提供增值税发票,且客户公司已经签收或者已经认证抵扣,那么债权方的公司可提供增值税发票作为补强证据,以增加案件胜诉的把握。
4、货款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果超过诉讼时效起诉,客户公司一旦就诉讼时效提出异议,那么贵司将丧失胜诉权。因此,债权方首先要确认是否有证据可以证明债权方与客户公司之间约定过付款期限。如果没有约定,按照交易习惯一般认为是货到付款,那么诉讼时效从签收货物之日起算。如果有约定,那么诉讼时效则从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二、向客户追讨货款时要注意什么?
1、催收货款要“先下手为强”
21世纪的今天,做事要讲求速度,速度是做事成败的关键因素。收款人收款也要先下手为强,捷足先登。因为顾客的资金总是有限的一定要赶在竞争对手之前将货款收回。
2、催收货款“计算要迅速、熟练”
收款是一个数字游戏,不同阶段应收账款的数目,收款人要心中有数。对于应收账款的计算不只要快而且要准确无误。只有这样才干赢得时间,赢得顾客的信赖,顺利收回货款。
3、催收货款要“准备零钱”
有时应收账款的数目并不像几千、几万这样整,而是有零有整,比如应收账款是3280元,如果顾客给支付了3300元,必需找还给顾客20元。这就需要随时准备好零钱,不要让顾客找到理由而延期付款。
4、应收账款数目要正确
收款人一定要明确应收账款的数目,收款要正确,如果应收账款的数目与对方应付账款的数目不符,少收了货款,会给公司造成损失;多收货款会影响自己在顾客心目中的形象。所以收款数目一定要准确。
5、催收货款“依照规定执行”
收款时一定要依照公司的规定来执行,绝对不能私自给顾客延长还款期限。
关于客户拖欠货款8个月不付怎么办这个问题,我们在进行处理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要采取一定的技巧来进行讨回债务,另外,不管我们采取什么样的方式,一定要是合理合法的方式的,不能够采取非法的手段,否则容易会造成得不偿失的后果。



·债权转让能否由受让人作出?
    债权转让能否由受让人作出?债权转让能否由受让人作出?允许受让人作为通知主体的实益。债权转让通知的目的是防止债务人错误清偿。因应现实需求,在保护债务人的同时,应允许受让人作出通知。受让人所作通知应满足内容、方式等方面的要求,促使债务人产生合理信赖。合理信赖标准固然充分保护了债务人,但矛盾相伴而生:“合理信赖”对于当事人来说并非客观确定之标准,即使受让人提出的证据至为充分,债务人为...


·婚前产生的个人债务怎样还
    婚前产生的个人债务怎样还对于夫妻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很多人总是搞不清楚,尤其是当此项债务可能是一方在结婚前所借的情况时,他们更搞不清楚自己该怎么偿还了。那在法律上,婚前产生的个人债务怎样还?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前产生的个人债务怎样还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是其与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


·讨债技巧有哪些
    讨债技巧有哪些?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财产保全达到的效果超乎你想象 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是诉讼前或诉讼中,根据原告方申请并在其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对被告方的资产进行冻结并禁止转移的行为。债务追讨过程中,债务方常以没钱为由拖欠债务,如能将对方的资产冻结及控制,债权方谈判的筹码将大大增加。另外,将对方的银行账户等资产冻结后,还会给对方的经营和银行信誉造成重大影响。 二、打官司就是打...


·夫妻个人债务答辩状
    夫妻个人债务答辩状 夫妻个人债务答辩状是根据个人情况来进行书写的,所以每份夫妻个人债务答辩状是不同的,但是您对答辩状的格式不了解,所以在这里我们就为您带来了一份虚拟的夫妻个人债务答辩状,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夫妻个人债务答辩状 ? 以下是夫妻个人债务答辩状范本,相关内容供参考。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 被答辩人: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所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具体答辩如下: ...


·没有他项权利证银行给放款吗?
    没有他项权利证银行给放款吗一般来说,银行只有拿到房屋他权证后才会审批放款。(一)、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二)、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


·借条书写需要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借条书写需要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哪天往外借的钱,借条就写哪一天。有些人往外借钱的时候,当时不打借条,而是事后补借条,并且把日期倒签回原来的日期,胡律师不建议这么做,当天往外借钱,现场就写借条是最稳妥的。 (二)抬头是“借条”,而不是“欠条”或“收条”,你是往外借钱,是借,而不是因为买卖事由欠你的钱,所以要让别人打借条,更有甚至,别人打的条,连看也不看,只以为关...


·债权转让通知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债权转让通知的效力是怎么样的?当债权人承担债务的时候,债权人会以债权转让的方式承担债务,当进行债权转让的时候,债权人是必须通知债务人,那么债权转让通知的效力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债权转让通知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1、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了债权不可以转让,那么给债务人通知债权转让是无效的;2、没有约定债权不可以转让,那么通知是有效的,而且债...


·存单质押贷款质押多少,相关内容有哪些
    存单质押贷款质押多少,相关内容有哪些 一、存单质押贷款 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有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抵押贷款)作为质押,从贷款银行取得一定金额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信用业务。 二、贷款期限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期限不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日,且最长不超过一年。如有多张个人存单质押,以...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