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按揭购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按揭购房的流程是怎样的一、按揭购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步:借款人在办理贷款前,请查明所购楼宇是否有银行提供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承诺书,然后,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将有关材料(付首期款证明、买卖合同、身份证、经济收入来源证明等原件、复印件)提交贷款银行
第二步:发展商:作为借款保证人在贷款申请审批表“保证人意见”栏上签字、盖章。
第三步:贷款银行:信贷员对借款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资料、文件进行审查,逐级审批。
第四步:贷款行领回办妥手续的材料并根据依法生效的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第五步:国土局产权登记和公证部门:办理房产产权抵押登记手续。
第六步:通知发展商领回借款合同并由发展商出具付清房款证明给贷款行。
第七步:通知借款人领回借款合同、借据、保险单。
办理按揭贷款时您需要提供相关资料给银行:身份证明、收入证明、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如果非本地人按揭买房还需提供持有本地户口的担保人身份证明、收入证明)即可。银行需要对开发商的相关手续及借款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资料、文件进行审查,逐级审批,审批通过后,贷款行领回办妥手续的材料并根据依法生效的借款合同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后,开发商返还购房者合同。按揭手续最好自己办理。
款买房也就是通过申请银行贷款的方式来支付买房的房款。由于贷款买房会涉及第三方也就是银行,其办理程序上也就与一般的买房程序不同。具体来讲,购房者应如何办理贷款买房的手续呢?为了防范贷款买房的法律风险,购房者办理贷款买房时需注意什么问题?对此,本文将一一为您展开介绍。
二、如何办理按揭买房
按揭贷款买房手续如下:
(一)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此时需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二)缴付首付款,注意保存首付款收据;
(三)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开发商一般都会与一家或几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因此到与开发商有协议的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协议,这样手续会方便些。带齐首付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本市户口簿(非本市户口提供一年以上暂住证明)、收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四)银行审查按揭贷款申请;
银行的信贷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逐级审批,如果认为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会通知申请人签订《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30年。
(五)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用以证明此房产上有银行的抵押权。到公证部门办理产权抵押公证。到保险公司办理房屋保险;
以上手续银行一般会代办。
(六)开立账户;
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
(七)支用贷款;
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八)按约还款;
借款人必须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否则银行可以依法收回房屋。
(九)偿还完毕贷款。
贷款本息结清后,注销抵押登记,购房者就成为房屋的真正所有人了。
在生活中,按揭买房成为越来越多的年轻人的选择,因此,了解什么是按揭贷款购房和按揭购房的流程是很重要的。当然,现实中银行方面不批准贷款的情况也是有的,为了避免购房者承担违约责任,建议在银行放贷之前,最好不要与开发商签署购房合同。



·北京开租房发票需要什么手续
    一、北京开租房发票需要什么手续 1、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出租人合法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第二代身份证需反正两面复印)。 3、税收缴款书(税票)原件及复印件。 4、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一份。 5、出租人人名章或出租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所有复印件必须由出租人或经办人签字,在每页的右下角写上“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及日期。 7、填写《...


·租赁期内房屋遇政府拆迁,承租人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一、租赁期内房屋遇政府拆迁,承租人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在承租房屋遇到征收时,应当由征收公司、房东、承租人三方共同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承租人可以要求:  1、搬迁补助和搬迁奖励。  2、临时安置补助费用 。  3、停产停业损失。  4、添置物品的补偿,承租人可以根据自身损失情况要求项目补偿。  5、剩余房租和押金退还。  二、门面房拆迁补偿包括哪些?  门面房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分为以...


·商品房买卖合同怎样解除
    商品房买卖合同怎样解除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怎样解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从实体上特别规定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对其解除程序则应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告知对方,商品房买卖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


·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法定解除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


·二手小产权房子怎么改名字
    二手小产权房子不能改名字。小产权房屋买卖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小产权的房子是集体产权,土地性质是集体所有,购买者只有使用权,不能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


·自建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自建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 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 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2、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


·离婚了夫妻房屋产权怎么过户
    离婚了夫妻房屋产权怎么过户在现实生活中,离了婚的夫妻很少还会继续住在一起,所以即便房屋是他们的共同财产,最后也会过户到一方的名下,而被过户的一方会拿到相应的赔偿。那在实践中,离婚了夫妻房屋产权应该怎么过户呢?在此网的我们为您整理介绍。 一、离婚了夫妻房屋产权怎么过户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