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中学生借高利贷违法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中学生借高利贷违法么? 一、中学生借高利贷的情况多么?
高利贷作为一种残酷剥夺借贷者私人财产的手段,在中国的旧社会尤为盛行,最为常见的是所谓"驴打滚"利滚利,即以一月为限过期不还者,利转为本,本利翻转,越滚越大,这是最厉害的复利计算形式。近年来,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让学生信贷死灰复燃,互联网分期购物平台纷纷“抢滩”高校,提供大量针对中学生信用贷款购物贷款。其中,不少平台以隐性、欺哄等方式,诱得中学生开户消费,“高利贷”渐成很多学校中学生不可言说之痛。
二、还不上高利贷该怎么办?
高利贷之所以叫高利贷,是因为放贷的人一般或有涉黑背景,他们一般不会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你还款付息,而是通过恐吓、打伤、骚扰或其他威胁手段要求你还款,而大部分人都会害怕,毕竟生活和人身都受到了威胁,有的甚至会其骚扰亲人,如此,面对这些手段,很多人都会想方设法偿还。
而想方设法就极容易导致借款人走极端,可能出现犯罪行为,或甚至认为欠债太多,无法偿还还连累家人,一死了之。我们经常在新闻中看到因为欠高利贷而走极端的人。
如果借了高利贷而还不上,如果放贷的人起诉你,那这是最好的,因为你只用承担24%以为的利息,但一般不会。如果收到人身威胁或骚扰,可以选择报警。但这并不一定能解决问题,警察可能会因为是经济纠纷而不管,劝导威胁你的人(一般是放贷人的小弟之类的)通过法院解决,这有利有弊,有可能会因为报警惹怒放贷的人,作出不理智的行为。但警察或多或少有威慑力,一旦再出现被骚扰,可以继续选择报警。
很多人借了高利贷的人因为还不起钱,自己的车被开走,这种情况是可以选择报警的,如果没有奏效,我们可以通过策略,让对方认为这是一种违法行为,涉嫌抢劫。或根据《物权法》34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可以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返还车辆并赔偿损失,但诉讼是个很漫长的过程。
三、如何面对高利贷?
如果你没有把握能偿还这些高利贷,非高利贷不能解决你的资金问题,不要轻易接触。见过很多企业、个人因为高利贷而走向没落。
如果你不幸陷入高利贷,那么一定要保持冷静,慎重对待对方让你签署的任何书面的东西,切不可因为屈服或和解将之前的借款本金和利息之和以欠条形式出具给对方,这样你会越欠越多;注重与对方的沟通方式,切不可以硬碰硬,吃亏的总是你;想方设法在利息滚的还不是很高的时候清偿借款,并保留好所有的还款凭证,早日脱离高利贷。
由此可见,高利贷作为社会发展中的毒瘤,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中学生是未成年人,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往往在诱惑之下借了高利贷。目前,法律并没给对中学生借高利贷做出具体规定,但是这种行为是万万不可取的。不仅会影响学生学习生活,还会给家庭带来伤害。我们提醒广大学生朋友,要合理消费,建立正确的消费观和价值观。



·知道拖欠货款不好但是没钱怎么办?
    知道拖欠货款不好但是没钱怎么办? 欠钱不还怎么办 1、诉前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欠的钱并不多或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是实在查不到地方财产,可以省去这一步。但如果可以保全的话,我建议还是保全,我办的几个案子,诉前财产保全往往可以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比如说...


·债务债权关系在什么情况下会消灭?
    债务债权关系在什么情况下会消灭? 一、债的消灭的概述 1、债的消灭的概念债的消灭,是指债的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 2、债的消灭的原因债的消灭原因大致有四类: (1)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消灭,如免除、解除; (2)基于债的目的达到而消灭,如清偿、混同; (3)基于债的目的不能达到而消灭,如给付不能; (4)基于法律规定 二、债权债务关系的消灭 (一)清偿清偿 亦即履行,是指债...


·空头支票罚款比例是多少
    空头支票罚款比例是多少?我国《票据法》规定支票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即不得签发空头支票,这就要求出票人自出票日起至支付完毕止,保证其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账户中有足以支付支票金额的资金。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对空头支票罚款的条文。 在支票使用过程中存在一些单位和个人签发空头支票的现象,不仅损害了持票人的合法利益,影响了支票的使用和流通,而且影响结算资...


·借条和借款合同是一样的吗
    借条和借款合同是一样的吗 一、成立的方式不同 根据《合同法》,“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书面)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成立。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后,再开始履行,成立同履行相分离。典型的银行贷款即是按此操...


·继承财产同时继承债务吗?
    继承财产同时继承债务吗?继承来法规定了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合法有效的财产之后,同时继承了被继承人生前合法有效的债务,根据债务的相对性原理,继承人只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而且还的顺序还有区别,先用法定继承的部分还;不够的话,再用遗嘱继承和遗赠部分自的遗产还,且这部分的遗产偿还规则是按比例清偿。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


·诉讼时效届满债权消灭吗?
    诉讼时效届满债权消灭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债权人又向债务人发出主张债权的文书,债务人可能签署同意履行债务的意见。这个签署表明当事人双方达成了协议。债务人也...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未收到通知转让合同有效吗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未收到通知转让合同有效吗债权债务转让是生活中很常见的,债权转让不需要债务人同意,而债务转让则需要债权人同意,因此债权是可以转让的,需要债权人与第三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且需要口头或者书面通知债务人。那么要是债权转让后债务人未收到通知转让合同有效吗?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为您介绍一下这个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债权转让后债务人未收到通知转让合同有效吗 债权...


·怎么投资公司债券?
    怎么投资公司债券?为什么要投资 一、怎么投资公司债券 债券的原理非常简单,大部分人不用学金融都能理解。债权人把钱借给债务人,债务人按照借款约定按时偿还利息,并且在债务到期时偿还本金。在日常生活中,债权和债务关系无时不刻存在于我们每个人的周围。比如我们去银行存款,就是作为债权人把钱借给银行,而银行则作为债务人给我们支付利息。很多人喜欢购买国库券,就是把钱借给政府,然后政府按照国...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