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中负全责的情形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分为了五种,根据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做出的认定之后才能划分具体的责任。而这其中就有可能出现负全责的情形,那到底交通事故中负全责的情形包括哪些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有下列情形的一方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一)追尾的。

(二)逆行的。

(三)倒车的。

(四)溜车的。

(五)开关车门的。

(六)违反交通信号的,包括以下6种情形:

1、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2、在禁止掉头的地点掉头的;

3、违反规定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4、未按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的;

5、驶入禁止通行的道路的;

6、未按照交通指挥通行的。

(七)未按规定让行的,包括以下26种情形:

1、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2、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

3、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4、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5、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坡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

6、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坡路上会车时,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

7、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山路上会车时,靠山体的一方未让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的;

8、在可以左转弯的地点,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左转弯的机动车的;

9、在可以掉头的地点,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掉头的机动车的;

10、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机动车的;

11、与对面驶来的机动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12、行经没有超车条件的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超车的;

13、在可以掉头的地点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车辆先行的;

14、进主路车未让主路内的车先行的;

15、辅路车未让出主路的车先行的;

16、进出或穿越道路,未按规定让行的;

17、借道进出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

18、进入环行路口的未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

19、在交叉路口,后被放行的车未让先被放行的车先行的;

20、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的;

21、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且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交叉路口时,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

22、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车辆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

23、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先行的;

24、未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的;

25、遇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车辆先行的;

26、遇绿灯亮时,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辆先行的;

(八)依法应负全部责任的其他情形,主要包括以下6种情形:

1、逃逸的;

2、装载的货物遗洒、飘散过程中,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

3、载物超宽的部分刮撞其他车辆的;

4、碰撞依法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5、在没有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从前车右侧超越的;

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

实践中由受害的一方负全责的情况也是比较多的。而根据承担责任的情况不同,接下来做出的赔偿也是不一样的。因此,并不是在交通事故中肇事的一方就必须要做出全部的赔偿。


·商业车险险种包括哪些?
    商业车险险种包括哪些? 一、概述 汽车保险总共分为基本险种和附加险种两个大类别,这里要注意的是,附加险不可独立投保。其中基本险种又分为交强险和商业险,交强险的全称是交通强制责任险,顾名思义,该险种是由国家有关机构强制要求投保的险种,没有选择余地。而商业险不具有强制性,完全根据客户自己的需求定制即可,包括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损失险。另一大类附加险包含车上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辆...


·车祸赔偿有没有时效限制
    车祸赔偿有没有时效限制如今,不管是做什么时候,法律上面都是有一个时限规定,也就是说法律是不保护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如果超过了法定的时限,那么就无法对权利人的利益作出保护。那么这个车祸赔偿有没有时效限制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车祸赔偿有没有时效限制 交通事故赔偿有时效。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从伤害行为发生之日起算。受害人应当在治疗终结后一年内向对方主张赔偿,否则过诉讼时效...


·商业车险怎么买最合理?
    商业车险怎么买最合理? 一、商业车险怎么买最合理? 1、优先购买足额的第三者责任保险。购买汽车保险时应该将保持赔偿他人损失的能力放在第一位,否则事故发生后只会束手无策。 虽然第三者责任险与交强险的功能几乎重叠,都是在车主的车撞了人之后用来赔付对方的医疗或补偿费用的。但是,从目前来看,交强险的保障能力有限,难以应付重大的人伤事故,一般还是应该再购买第三者责任险。 2、购买三者险...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是怎样的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1、饮酒驾驶一般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交由检察院一般检察院多久批捕?
    交由检察院一般检察院多久批捕?检察院批捕时间一般是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2、...


·对于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来说,住院疗伤这段时间除了医药费以外,还
    对于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来说,住院疗伤这段时间除了医药费以外,还需要肇事者赔偿一定金额的营养费,来帮助身体的治疗。为了防止受害者故意开天价索要营养费,法律上对营养费赔偿标准也做出了规定,还指出了营养费该找谁赔。下面我们就带您一起来看一下。一、营养费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 1、营养费是为了恢复健康而必须的费用,它应包括购买补品费,住院期间适当的汤水费等。在当今日常生活中,人们注重生活品质...


·酒后驾车 处罚是怎样的
    酒后驾车 处罚是怎样的对于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俗语,相信您都知道,但在现实中仍有不少机动车驾驶者在喝了酒之后开车上路,对于这样的行为我国是认定为交通违章行为的,那么就要对驾驶者作出处罚。酒驾酒后驾车 处罚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酒后驾车 处罚是怎样的 酒后驾车是让世界各国头疼的一大社会难题。作为酒精饮料消费大国,酒后驾车也是我国社会的顽疾之一酒后驾驶机动...


·道路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标准
    一、道路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标准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 护理费=误工费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 护理费=当地护工同等级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护工人数(原则上1人,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3、护理期限: 护理期限一般原则就是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当事人出院后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仍需继续护理的,必须由该...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