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违章一次扣12分的情形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交通违章一次扣12分的情形有哪些 一、交通违章一次扣12分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相关规定,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3、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鸦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二、交通违章一次扣6分的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1、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
4、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5、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6、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
7、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8、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9、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10、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11、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12、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
在了解了上文之后,相信您都知道交通违章一次扣12分的情形有哪些了吧。其实在对交通违章行为进行处罚的时候,常见的处罚就是扣分和罚款,但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的一些处罚措施,就包括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等等,实践中往往针对不同的违章行为,给予不同的处罚。但要是因为交通违章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此时驾驶者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就会比较重了。在此,我们建议各位在驾驶机动车的时候,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来操作。



·汽车国内贸易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汽车国内贸易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一、汽车国内贸易合同模板 订立合同双方: 买受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


·一、农村交通事故误工费有什么标准是多少?
    一、农村交通事故误工费有什么标准是多少?农村户口在交通事故中误工费是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行业是职业的类别,农村居民不是个行业,人均纯收入不是职工的平均工资。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的农民与大生产的农业工人,尽管生产规模和分配方式不同,但同属于农业行业,是不容置疑的。农民的误工费,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


·交通事故人伤残无力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人伤残无力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无力赔偿,受害方可通过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驾驶人因违反交通道路安全法,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款200~2000元,吊销驾驶证。赔偿受害方的事谊如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无效的,受害人可通过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肇事方无力承担,则通过法院凭估财产而定。 2、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责任认定的时候,一般交警部门都是会做出专门的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责任认定的时候,一般交警部门都是会做出专门的认定书,同时送达给当事人,而此时并不需要当事人签字。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内容,其实关系着日后对事故的处理,因此也是十分重要的。那到底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内容包括了怎样的内容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疑惑。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内容都有哪些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


·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有哪些
     在实际生活中,对于酒驾的问题国家的有着较为严格的规定,因此,一旦触碰这些条例就会有不小的麻烦,一方面是自己的生活受到影响,另一方面是给社会秩序带来不良影响,那么,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有哪些呢?我们将结合有关知识为你介绍。 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 一、醉酒驾驶的处罚 大部分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标准怎样规定?
    江西省内的交通事故的人身伤害赔偿的计算不是随意制定的,需要根据江西省相关部门出台的标准为依据,当在江西省内发生了此类事故时,出现了伤亡就需要根据最新的标准来计算赔偿的问题,那么2016年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标准有哪些呢?今天,的我们便为您做具体地介绍,为各位提供2016年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详情见下文: 2016年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


·提交审查起诉期限一般是多久
    一、提交审查起诉期限一般是多久?提交审查起诉期限一般是2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视具体情况而有着不同的期限规定:其一,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其二,下列案件在上述规定的二个月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1)交通十分不便的...


·一、公交车的误工费法律是否支持?
    一、公交车的误工费法律是否支持? 依法需要承担停车损失费,而不是误工费。 按最高法院批复,可以索要停运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2月13日起施行。)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吉高法〔1998〕143号《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间接损失...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