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预防医疗纠纷的措施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预防医疗纠纷的措施有哪些? 一、医疗纠纷的起因通常有什么?
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过失是医务人员在诊断护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失误。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的过错。这些过错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从而引起医疗纠纷。
除了由于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纠纷外,有时,医方在医疗活动中并没有任何疏忽和失误,仅仅是由于患者单方面的不满意,也会引起纠纷。这类纠纷可以是因患者缺乏基本的医学知识,对正确的医疗处理、疾病的自然转归和难以避免的并发症以及医疗中的意外事故不理解而引起的,也可以是由于患者的毫无道理的责难而引起的。亦有人称之为医疗侵权纠纷,即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与接受者之间对医疗行为及其后果是否侵权及侵权责任的争议。
二、哪些是预防医疗纠纷的措施?
1、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医务人员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是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首要前提,也是衡量一个医务工作者的起码标准,所以医院应该教育医务人员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优质服务活动,文明行医,养成良好的服务态度,与病人建立亲人般的医患关系,摆脱“医家至上,病家求治” 的传统观念,在诊疗活动中尊重患者的意愿,向患者履行告知义务,使患者及时了解有关诊断、治疗、预后等方面的信息,以行使患者本人对疾病诊治的相应权利,减少由于病人对医疗行为不理解而引发的纠纷。
2、医疗机构应加强质量管理,堵塞漏洞,是预防医疗纠纷的有效措施。
医疗质量事关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医疗纠纷的发生与医疗质量的高低成正相关关系。要提高医疗质量、对医疗安全有保障、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就要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对影响医疗质量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地监控。医院应该健全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的预案,狠抓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的三级管理,堵塞漏洞,做到防患于未然,很抓“三基、三严”的培训,才能确保医疗纠纷不发生或少发生。
3、提高病历及各种医疗文书的书写质量并加强管理。
病历是疾病的诊治经过及疗效的原始记录,是进行医学研究的原是资料,也是判断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是否得当的法定证据。它不仅涉及到医学技术问题,还涉及日后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后,病历将成为认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民事法律责任的一种重要依据。
4、重视医疗以外的其他安全问题,减少非医疗因素引发的医疗纠纷。
医疗以外的安全问题在近几年医疗纠纷的投诉案中占有一定的比例。例如:请假或自行外出的患者在院外出现意外;患者在医院内的摔伤、烫伤、自杀;精神病人在院内伤人、或外逃伤人等,依据国家的法律,医院虽对患者没有监护责任,但应负有监管责任,一旦出现问题,很难证明医院完全没有过错。所以,重视和防止医疗以外的其他因素引发的意外情况的发生,是新时期给医院管理者提出的新的要求。医院各部门应协调一致,通力合作,制定和建全各项医疗以外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对在院病人的管理,坚持各种“告知、协议”制度,做好入院须知教育,并应取得患者及家属的支持,坚持“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原则,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不仅要满足病人必须的医疗服务,还要最大限度地满足病人的其他合理要求,把非医疗因素。
综上所述,导致医疗纠纷的因素主要是医疗过错和医疗过失。医院应该从多个方面采取预防医疗纠纷的措施,建立严格的规则制定,实行医疗事故责任制,重视对医护人员的培训等。当医疗事故发生后,医院要主动承担责任,积极配合患者处理赔偿问题,只有这样,才能降低医疗纠纷的发生率,切实维护好老百姓的根本利益。



·医保骗保4万多一般怎么判?
    医保骗保4万多一般怎么判? 一、医保骗保4万多一般怎么判 医保骗保4万多,可暂停其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医保骗保行为的处罚如下: 1、医疗保险骗保一万元以下应属于轻微事件。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同时处以违法违规行为涉及金额的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2、若是造成严重损失的,可暂停...


·发生工伤后工伤医疗费谁出
    发生工伤后工伤医疗费谁出 (一)工伤医疗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六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 (二)对于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费用,各地规定不同,...


·根据相关的规定医疗纠纷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相关的规定医疗纠纷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在当代这个社会,医疗纠纷无论是在我们的身边还是在电视报道中都能够看到,我们您都明白的一点是,发生医疗纠纷之后会涉及到的一个问题就是赔偿,但是许多人却不知道具体的赔偿应该怎么获得,也就是根据相关的规定医疗纠纷赔偿流程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之调解 首先发生医疗纠纷双方先进行调解...


·医疗损害责任鉴定由谁举证责任? 近几年来,医患关系紧张,不
    医疗损害责任鉴定由谁举证责任? 近几年来,医患关系紧张,不断有关于医患之间产生纠纷的报道,所以当发生医疗纠纷时,医患之间最好还是通过申请医疗损害的责任鉴定来判断承担的责任,那么医疗损害责任鉴定由谁举证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介绍。 一、医疗损害责任鉴定的含义 医疗损害责任指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未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注意义务,在医疗过程中...


·遇到医疗纠纷患者如何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遇到医疗纠纷患者如何处理程序是怎样的?我们经常会有一些头疼脑热、感冒发烧的小病,但也不排除随时都有可能检测出来的大病甚至是绝症。那么解决这些病痛的方法最好是去医院。而医院虽然有严谨的制度和高端的仪器,但也不能保证一定不会出现任何问题。所以,今天我就来为您详细的解答医疗纠纷患者如何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接待医疗纠纷投诉的规定及处理程序 1、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须保管好病案,...


·如果投诉医院找哪个部门
    如果投诉医院找哪个部门一、如果投诉医院找哪个部门找当地卫生部门,或者卫生主管部的市长,还有现在的媒体,不过没证据最好是投拆卫生主管部门,当地的卫生局,他们一般只要有投拆都要给院长压力的。一般医院的大堂都有投诉电话,或者投诉信箱再有就是院长信箱之类的。一般的医院的医务科,医务处一类的机构是处理医疗纠纷的专门机构,但是首先应该是有比较明显的疑问。二、医院投诉办公室职责1、 在主管院...


·医疗过错立案材料有哪些
    医疗过错立案材料有哪些 一、医疗过错立案的相关法律法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涉及医疗纠纷未经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还可以同时提交《医...


·医疗过错官司赔偿怎么算?
    医疗过错官司赔偿怎么算? 一、赔偿标准 医疗过错赔偿标准规定: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规定,赔偿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